刘子文一扫刚刚的浪荡之气,进了门小心翼翼的合上门以后,才是站直身子抱拳请安,“子文给父亲大人请安!诸事皆允!”
刘痴书身材微胖,或许儿子的身材就是传承了其基因,他一身官袍端正的穿在身上坐,手中拿着一卷古文,背对着来人。“嗯,此去金鳞,可有收获啊?”
“额,这个,那个,就是突然出事了嘛!子文就回来了,还未能细细调查,但是,这事嘛,可能八九不离十,东西应该是在金鳞的。”刘子文思索一番,支支吾吾的答了一句。总不能说自己只顾着玩,还被人打了一顿,最后又突然被您老人家给叫了回来。
“也罢,能找到是最好不过的,找不到到,那想必你表哥他们也有自己的办法。”刘痴书转过了身坐到了书桌上,头也不抬的就将手中书券细细的理好,再与其他书本整齐的的放到一边。
虽说愚钝,但刘子文也不是傻子,知道父亲大人决定的事刀山火海也拦不住他,但还是心有疑问,便开口打断道“父亲,我还是有点想不明白。咱们真的要继续这样做下去吗?会不会?哪个,有点不值当?我感觉,其实咱们现在也挺好的。何必冒险去………”
“住口!!”刘子文话还没说完就是直接被打断。
“你懂什么?咱们刘家若是想要长存于世,那就必须做到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而且这也是为父为了你好。而且,事已至此了,当你爷爷做出决定的那一刻起,咱们刘家就没有了回头路了。”
“可,这绑架人家金鳞镇府司魏无羡其家眷会不会,太冒险了?咱们正常避开耳目就行了,何必去招惹他?”刘子文还是不明白,为何自己在武定办事要关系到他金鳞镇府司,上次自己被人打了去寻理,人家却是半点面子都不给,直接就是一句:指使下人妨碍我锦衣卫办公,可视为谋反,念刘公子是初犯,不识我得我锦衣卫之人,概不追究,下不为例。
刘痴书抬起了头,似是看出来了儿子的疑惑,不争气的看了他一眼才开口解释道“你表哥手下的人说文必胜应该是带着病重的夫人回老家休养去了,现在镇府司衙门里是魏无羡在负责。文必胜和魏无羡历来警觉,上次他们前来武定查那起案子就差点捉住了咱们的人,后来又遇到宋家小姐被绑,现在准百户沈烨又来到了城里,虽然未着飞鱼服。但,他这几天里东奔西跑,可不像是过来玩的。我和你表哥都以为,是金鳞镇府司察觉到了什么,可能未掌握情况,让这沈烨过来查实。所以说,咱们可不能大意啊。那魏无羡极其疼爱妻女,可现在衙门里是他主事,那定不会长期陪在夫人孩子身边,只要机会得当,哼,少了他,咱们的人武功再差,也很容易就能得手。只要把金鳞镇府司的注意力转移到那边了,那咱们就大事可成。”
“哦!!!原来如此!可,爹,咱们四样东西不是还没集齐么?能找到那…………不是,爹我多嘴了,你们急忙喊我回来一定是想到别的办法了。”刘子文话说到一半,才发觉差点说漏嘴了,虽是在房间里,可是这毕竟是自记事以来父亲一直给自个灌输的理念,不敢随便把那事说出来口。
这次,刘痴书终于是有些认可的点了点头。
“行了,你就继续出去花天酒地吧!你与那沈烨在武定见过,你还惹到了人家,你就故意去找找茬,继续装作是一个目中无人的纨绔子弟,别让他再有机会察觉到什么!”
刘子文点了点头,回身准备走出房间,但走到了门口,他却顿了一下,转过身去,突然像是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爹,鱼和熊掌可兼得否?
听闻此言,刘痴书却是又翻开了一卷诗书,神态镇定自若,但眼中却是闪过一抹狠色,念叨了一句“偷天换日,何不可得?”
“那,咱们真的要,不,那死太…四叔可不好对付啊!”
“俗话说得好:一山还有一山高!”
“强中自有强中手!爹?!你是说?!”刘子文听到父亲的回答,眼中亮起了光芒,含笑回道。
见得儿子如此激动,但刘痴书脸是却还是未有表情,只是淡淡回了一句“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子文,你,可知否了?”
说完这句话,刘痴书放下了手中书券,如同一个严肃苛刻的老考官一般,紧紧的盯着刘子文,等待着回答。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爹,我懂了!”看到父亲的眼光刘子文很快接上了一句,见到父亲微微欣慰的点头以后,不再停留,头也不回的打开门出了房间。
待到门被关上,自己儿子的脚步声远去之后,刘痴书这才舒展身体,走到了窗边看着院中的花木,久久不曾移动。
“就还差最后一个了,宋清风,你这狡猾的老狐狸会到底把东西放哪了呢?可不要选错了啊!”
………………
赶路的沈烨着急的不行,但正如他所担心的那样,这勤快的小唐已经亲自带着信件顺江而下了。
沈烨回到房间思来想去还是没找到这件事的解决之道,难不成自己亲自回金鳞复命去?然后禀报指挥使,直接联合两省兵马司直接围捕城中余孽?
这显然是最稳妥的办法,但若是诚王真的与这刘痴书有所勾结,那突然调动兵部的军队,他一定会有所察觉的,届时诚王再逃那可就麻烦了。
而且,这始终是自己的猜测,未有切实证据之前,兵部是不会随意调兵的。这事关系到前朝余孽和当场的一省首府,对他一个总旗实在是太大了。虽然诸多疑点都指向了武定,可沈烨又苦于手中没有证据,没法直接上报拿人。
“诶,这该死的淫贼,早知道就先让指挥使大人留他一条狗命了。可惜没能从他嘴里掏出别的什么东西来,可就算现在回去的话,他怕也已经是一具尸体了。”一想到这沈烨坐在房中就是苦恼无比,终于,一刻钟之后他做了一个影响一生的决定。
思索许久,他提笔又写了一封书信。这封信,他同样写了许久,来回斟酌了一番,他还是把信件送了出去。
沈烨还是决定留在城中,前晋余孽的诚王未被剿灭,这是八九不离十了。但他究竟在哪,又是被何人所救助,是否还有残党,所剩几分实力,这些都还是未知数。对敌人多了解几分,破敌之时,胜算便多了几分。
做完一切,沈烨走出了房间,此时太阳已经升至空中,空气中温度正在不断上升。他突然才想起来,这一早上来回跑了很远,他肚中却无一物,正是饥饿万分。
“敌踪未明当守阵如林!也罢,就让我看看你这诚王到底是什么个货色!”沈烨拿上了自己的兵器,一把特制的苗刀,走上了街头准备去寻家饭馆先解决肚子的问题。毕竟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吃完饭,再去好好查查这刘知府的事。
可他不知道,这边同样是心急火燎的刘公子也是已经是准备带人来找他的茬了。
(后面一章,有点多,可能半夜才能写完,可明天再看。后一章有点特殊,我得认真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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