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小墨森然道:“郑剑,你父子既然涉嫌私通倭寇及偷税漏税(即所谓的南北地下商盟),萧某身为大明子民,理应押你去见武镇知州文帅文大人,识趣的还是随我走一遭吧?”
苦禅是个酒肉和尚,又哪有什么出家人应有的涵养?
他喝道:“好狂的小子,且吃佛爷一铲!”他说话间,双手舞动一柄重约一百斤的方便铲往萧小墨喉头切来。
他明明是一个出家人,但是一经出手,便狠辣异常,半分也不容让,与嗜杀成性的屠夫没有什么两样!
萧小墨的铁笔向前一递,点在苦禅上人方便铲上,那柄方便铲被从中一分为二。
萧小墨铁笔去势不衰,分别在苦禅上人的双手腕脉上一点,前者双手腕脉立断,成了残废,一身武功也去了一半。
苦禅上人痛彻心扉,晕倒在地。
苦禅上人是三侠宗的人,萧小墨不想另生事端,因此只是废了他的双手,以达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果然,另外三个本来都是跃跃欲试的所谓‘名门高手’见了苦禅上人的惨状,立即敛声屏气的低下头去,再无一丝战意。
须知道他们三人的本领与苦禅上人相若,以萧小墨表现出的一招伤残苦禅上人的战绩来看,不要说庄小贤等三人一齐上,就算是加上这百余名庄丁,也是白搭,依然奈何不了萧小墨。
不过庄小贤等三人比起苦禅上人这只出头鸟来说,那是幸运万分。苦禅上人双手残废,主人家郑经自然不再养一个废物。而他们只要保得武功还在、身体还完整,那么便还有存在的价值!
不过他们的避而不战,却使得郑剑甚为尴尬。
郑剑放下态势,满面堆笑的说道:“萧大哥是真人不露相,只怪小弟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大哥!你放心,从今以后,小弟不再纠缠刘玲姑娘,小弟会把刘玲姑娘当亲嫂子般的来尊敬!小弟他日一定会登门陪罪…小弟只求萧大哥允许我等杀死王奴!”
王朋破口大骂郑剑这个他自己曾经的主人郑剑。
郑剑似乎没有听见王朋的骂声,依然作出颇有风度的微笑。
萧小墨冷冷道:“王朋不能杀,因为他是举报你的有力证人。郑剑,你若肯随萧某至武镇衙门自首,本座便不再伤你!否则——”
郑剑哈哈大笑道:“自首?凭什么?凭你一个闹市小贩?”
萧小墨身形一晃,人便来到郑剑面前,铁笔点出,郑剑一只左眼珠便被他挖离眼眶。
突然平白无故的少了一颗眼珠,这等疼痛可想而知?
郑剑疼得在地上哀嚎打滚。
百余名家丁因为慑于萧小墨的武威,居然无一人敢上前察看郑剑的伤势。
萧小墨冷冷道:“姓郑的,你若还是嘴硬,那么我唯有脱下你裤子割掉你那万恶之根,让你从此玩不了女人。”
庄小贤不同另外那两人的泰然自若,他出身儒家,讲究礼义廉耻。他上前扶起郑剑,喂他吃了一颗止痛丸。
郑剑苦楚大减,停止翻滚,而是磕头如捣蒜,不断哀求道:“求大侠饶命,小人愿意到衙门自首,求大侠千万别阉割我?”
萧小墨点头道:“好!萧某就暂时饶你一命!王朋,你将郑氏父子背国叛民的事实书写成册,以作佐证,记住,务必求实,若有诬陷之处,萧某绝不轻饶。”
王朋连声道:“小人一定据实而书,绝不敢稍有半点虚假。”
于是王朋写下一本册子,名为《郑氏父子罪状书》。
萧小墨看罢这本名为《郑氏父子罪状书》后,给两人总结出了十大罪状:其一勾结倭商,盗卖文物;其二出卖大明,设地下娼馆,收集大明军事机密;其三配合鞑靼、瓦刺、吐鲁番及女真族抢劫边境百姓;其四贿赂朝中权贵;其五利用各种手段打压大明各大产业;其六私自哄抬物价,借机谋取暴利;其七逼良为娼;其八强制征收民财,制造混乱;其九散波流言,诬蔑大明当局;其十为大明境内武林第一大势力三侠宗与与吐鲁蚀日教、瓦刺英雄会、鞑靼铁骑会、女真三部九色旗及女真野部野人山夫人会作中间联络组织。
这十大罪,其中任何一条,都足以砍掉郑氏父子脑袋。
萧小墨接着又道:“尔等主人即将问斩,不想被泱及池鱼,即刻各自返家,多做善事,若将来被萧某发现尔等干一件损民害国的事情,即使万里之遥,萧某也必取尔等项上人头!散吧!”
郑府众家丁呐喊一声,瞬间作了鸟兽散。
坝中就只剩下庄小贤、北山小尼、一修道长、受伤的苦禅上人、王朋、刘玲母女及萧小墨。
萧小墨森然道:“你们四个武林败类,今日萧某暂留你们一命,回到三侠宗告诉不修真人等人,若是三侠宗仍然作恶多端,那么萧某必凭手中铁笔踏平三侠宗,不对应该称呼你们的组织为三魔宗才对。”
庄小贤等人自只不敌萧小墨的神勇,遂恨恨退去。
接着萧小墨让刘玲照顾好刘母,自己则押着郑剑及王朋赴武镇衙门报案。
杨捕头闻讯后,亲自出衙门来将萧小墨等人接上公堂。
接着便是文帅文大人升堂问案,萧小墨陈述案情,并将王朋自写的那封《郑氏父子罪状书》呈交给文帅。
文帅看了那些罪状,觉得滋事体大,已经关呼到国家社稷,先是依例询问,郑剑一口否认,还反告王朋挟怨报复。
文帅却道:“郑剑,既然萧老板及你的家人王朋联名举报于你,纵然你矢口否认一切罪状,但是你依然是疑犯,在此案未销之前,没有本府许可,你不得私自离开武镇,须得时时听宣,否则本府会以你潜逃罪发布海捕文书缉拿于你,希望你好自为之。你且先回去。”
王朋大叫道:“青天大老爷,郑剑心狠手辣,他这一回去,必定会找人来杀我的,我…我说的都是真的——”
文帅喝道:“住口!王朋,你放心,你是本案原告,安全自然由官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