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的人们渐渐散去,接连几场大戏,足够他们回味一阵的了。大卫也黯然离开港岛,和他踌躇满志而来的时候相比,这位曾经风头无限的魔术师,估计以后再也不会登台。
唐积德一行人也离开了街心花园,他们不知道的是,在半个小时之后,港岛的一家电视台就报道了此事,而且还大肆宣扬。甚至在电视的画面之中,还有唐积德和大卫比赛的全过程,以及他戏耍绪川集人的镜头。绪川先生身后耷拉着毛蓬蓬的狗尾草的画面,不知道笑翻了多少人。
“狗仔队无处不在啊?”唐积德也不得不感叹起港岛记者的敬业。
不过对他来说,也算是一战成名,走到哪都有人喊“大头魔术师”。开始的时候唐积德还沾沾自喜,到了后来就不胜其烦,唯恐避之不及。
为了摆脱大批追踪者,在湾仔小霸王的带领下,专门走僻静的小巷,果然清净不少。正行间,前面的巷口忽然出现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形,头上缠着一圈一圈的包头巾,脚上赤足,整个人皮包着骨头,就跟一具行走的干尸。
“阿三,大白天的不要跑出来吓人好不好——”肥鸟很是不满地嚷嚷一声。
那位阿三根本就不搭理它,自顾自地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根笛子吹起来,笛声悠扬,又似乎带着一股神秘,听起来十分诡异。
野鸡倒也识货:“嘎嘎嘎,原来你是耍蛇啊,跟杂耍也沾点边。不过俺咋没看到你的蛇呢?”
耍蛇人也显然能听懂英语,他略略点头,笛声忽然出现几个杂音,异常刺耳。然后,就看到野鸡忽然趴在地上,使劲抻长了脖子,脑袋还一探一探的,说不出的诡异。
大星连忙上去扒拉一下它的脖子,真担心野鸡把自个的脖子抻断。却听到野鸡嘴里翻来覆去地嘟囔:“俺是一条蛇,俺是一条蛇!”
厉害——后面的人不由交流了一下眼神,这在魔术中也是一个很冷僻的门类——催眠。而小虾米则微微皱着小眉头,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从这个印度人身上,她似乎感觉到有一股熟悉的气息。
阿巴拉古,噢——耍蛇人的笛声再次一变,这次的曲调听起来颇有些熟悉,欢快之中带着淡淡的哀愁,赫然是那首有名的拉兹之歌。而野鸡也不再装蛇,开始卖力地呼扇翅膀,跳起欢快的舞蹈。
“我是流浪汉,很高兴能在这里遇到我的朋友。”那个人呲牙笑了笑,结果看起来更加可怖。不过,唐积德和小虾米却从他的眼神和笑容之中感觉到了真诚。对于他们来说,早就不再以貌取人,更多的是感受更深层次的东西,所以鲜有走眼的时候。
于是唐积德伸出手,使劲和对方握了握:“你好,拉兹先生。”既然对方自称流浪汉,那么唐积德自然就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那部经典的印度电影,里面的主人公就叫拉兹。只是电影中的拉兹是个热情的帅小伙,非是眼前的干尸相比。
流浪汉的手全是骨头,稍稍有点硌手,不过力道十足,使劲和唐积德握了握:“先生,我该如何来称呼你好呢,是叫您大头魔术师呢,还是尊称您为坚牢地神?”
这下唐积德就不够看了,以他的学识,哪里知道坚牢地神是何许人也。于是求助的眼光望向小虾米。事实上,坚牢地神是古印度神话中二十四大天王之一,是掌管土地和一切植物的神灵。如果唐积德要是知道对方一语道破天机的话,估计非得惊得来个大腚墩不可。
还好,有小虾米这个天才儿童在场,只见她的脸上露出两个大大的酒窝,然后按照印度教的传统礼节,向对方施礼。在毛毛球岛的时候,那里的人们多是印度教徒,所以早就熟悉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称呼您紧那罗王?”
紧那罗王为“天龙八部”之一,也入选二十四大天王。主要职责是表演歌舞器乐,所以是音乐之神。
听了这番话,流浪汉脸上的笑容更盛,也就更加骇人,他伸出枯骨般的手掌,同样还礼之后说道:“哈哈哈,如此说来,那我就只好称呼您鬼子母喽。”
他们在这相谈甚欢,野鸡也终于摆脱了魔笛的控制,重新恢复了清明。虽然对于刚才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但是那段空白记忆还是令它有所怀疑。在跟何田田验证一番之后,野鸡勃然大怒,可是想想对方的手段,它还真不敢上去理论,只能远远的嚷嚷:“你个老叫花子,臭要饭的,死流浪汉,说俺们家小虾米是鬼子母,有长得这么好看的夜叉之母吗?”
它不好意思说自个的丑事,索性就拿小虾米做文章。野鸡跟着小虾米也不是白混的,学识噌噌见涨,它也知道鬼子母同为二十四天神之一,但却是恶神,生了五百个小夜叉,专门以小孩为食,残害众生。
流浪汉也颇有些诧异,想不到这只鹦鹉也能博闻强记。于是点头道:“鬼子母被释迦佛点化,皈依佛门,专门庇护妇女和小儿。善恶之间,存乎于心,不必着相。”
野鸡这下没话说了,只是刚才被耍戏了一通,十分不爽,嘴里叨叨咕咕:“自高自大,自封天神。要是这样的话,那俺还是阎摩罗王呢。叫你生就生,叫你三更死就活不到五更。”
它所说的阎摩罗王也是二十四天神之一,传到中土之后就逐渐演变成阎罗王。
对于野鸡这种颇富阿q色彩的精神胜利法,大伙也全都置之一笑,不再理它。有小虾米居中翻译,双方居然相谈甚欢。唐积德也很纳闷:这位拉兹老兄见闻广博,尤其是对自然万物很有独到的见解,莫非也是同道中人?
陈依依也同样很好奇:“长者,请问你也是魔术界的前辈吗?”
流浪汉再次露出他那骇人的笑容:“魔术,小道尔,我修行的是古瑜伽术,挖掘身体的极限,畅游天地之间,这才是真正的大道。”说完,又意味深长地望了望唐大头和小虾米,“两位又何必在红尘中打滚呢,不如随我去吧,遨游太虚,岂不逍遥——”
哥还没娶媳妇呢——唐积德抓抓后脑勺:“拉兹先生,我们都是俗人,自然要在红尘中打滚,抱歉抱歉。”
流浪汉沉吟一阵:“也好,出世入世都是修行,或许这条道路真正适合你们也未可知。不过有机会的话,希望我们能在婆罗多相见。”
唐积德抓抓后脑勺,然后悄悄捅捅野鸡的屁股:“婆罗多是啥地方?”
野鸡正没好气呢,于是嘎嘎两声:“就是十八层地狱!”
“先把你打进十八层地狱,专门在割舌地狱里面割舌头,割了长,长了再割。”唐积德索性将野鸡的破嘴缠住,免得它烦人。
“大头叔叔,婆罗多是一些印度人对他们本国的称呼,就像我们喜欢称呼华夏九州的道理差不多。”还是小虾米耐心地给大头叔叔扫盲,像野鸡那样的,绝对不是一个好老师。
唐积德这才点了几下大脑袋:“好好好,有机会也希望拉兹先生能去我们桃花岛溜达溜达。”
流浪汉也再次展现出他那魔鬼般的微笑:“如果能够有幸去神之子的家乡一游,当然是平生快事。”
听到神之子这个称呼,唐积德多少觉得有点脸红,想想毛毛球和印度那种密切的联系,对方能认识他并且知道桃花岛这个地方也就可以理解了。于是伸手摆了摆:“拉兹先生不要取笑。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他年相见,后会有期!”既然对方要走,唐积德总得交代几句场面话,可是他又实在想不出什么,只好凑合了几句应景。
噗嗤,陈依依捂着嘴乐出声,这位师父还真有意思,这么老古董的临别赠言也好意思说出口。
而流浪汉先生却是一愣:“好不容易遇到同道中人,当然要盘桓几日。”
不走啊——唐积德咂咂嘴:“不走就好,先吃饭去!”转悠了一小天的时间,肚子还真饿了。
既然要吃饭,那么大星自然熟门熟路,直奔牛丸店而去。乐得唐积德在后面直夸:“好同志啊,为了省钱,宁可多走十里地。”
进店之后,唐积德照例是吆喝一声:“一人一碗,给我来两碗——呃,还有这位拉兹先生,也来两碗吧。”
牛丸端上来,别人都用勺舀着慢慢吃。而流浪汉则伸出鸡爪子一般的手掌,直接戳进碗里用手捞,抓了一把牛丸就往嘴里塞。
“小心烫着!”唐积德一着急,结果嘴里的牛丸射出一股汁液,溅到手上,倒是把他的手背烫得一片红肿。
反观流浪汉,却跟没事人似的,手爪子在滚烫的汤水里面搅合,嘴里嚼着滚烫的牛丸,眨眼之间,两碗牛丸就被他给捞干,瞧得满店顾客都大眼瞪小眼。
最后,流浪汉又端起大碗,咕嘟咕嘟把两碗热汤也都喝进肚里。唐积德瞧着都觉得嗓子眼发烫:你饿死鬼脱胎的吗?
“要不要叫救护车?”因为是大明猩带来的主顾,所以店老板也特别关照。
野鸡终于逮住机会,嘴里嚷嚷一声:“谁不知道你会魔术咋的,跑这显摆来了,有本事你把那块火炭嚼了。”旁边有一个炭火炉子,上面煨着高汤,炉子里面炭火正红,所以野鸡才会发坏。
流浪汉倒是真不含糊,走到炉子跟前,伸出两根黑漆漆的手指,就这样夹起一块红彤彤的木炭,在鼻子下面嗅了嗅,然后张嘴便扔了进去。
“好——”满店的顾客全都站起来热烈鼓掌,想不到吃顿牛丸都能看到这么厉害的魔术表演。
“阎摩罗王,您要不要也尝一块?”流浪汉又夹起一块火红的木炭,在野鸡面前晃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