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白钟直斗大约是国内研究阴影犯罪的第一人。
不,甚至可以说是全世界的第一也不为过。
本职工作是侦探,又深谙阴影之类的犯罪,放眼全世界,能同时匹配这两个条件的人也只有两个,还有一个已经魂断九泉,没有竞品,那不就自然是第一咯?
而且,她曾经也参加过追击稻羽市连环杀人案,有了经验之后,最重要的不是能力有所长进,而是可以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有了很多很丰富的经验来做参考,有诸多对照组来进行比对分析,所以她很快总结出了这次柊爱丽丝阴影犯罪与其他犯罪的不同之处。
第一,就是这次宫殿并没有坍塌。
不,这么说也不是很对。
柊爱丽丝印象之中的,被异化成巴士底狱的模特事务所,坍塌了。
但整个印象空间并没有消失。
举例说明,比如鸭志田,你把鸭志田改心之后就没办法再次进入鸭志田的内心了。
但把柊爱丽丝改心之后,还是可以用她作为关键词,再次侵入她的宫殿,只不过,这次既没有主人,也没有怪异的建筑,只有乱逛的阴影。
第二,就是给人的氛围不太一样。
以往的宫殿,都是给人一种“为了宫殿主人服务”的感觉。
对比一下的话,鸭志田是宫殿里的国王,斑目是艺术馆的主人,金城是银行行长……
那么爱丽丝是什么?
她的决战之地是舞台,她还是舞台上的模特,最多加了一点舞蹈艺人的味道——怎么有人在印象宫殿里还是打工仔的?
除非是那种上班成瘾的工作狂之外,其他人哪里会把职场当职场的???这叫什么事啊?
而且,仔细看的话,柊爱丽丝的这个所谓的宫殿,其实更接近监狱一点,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只有柊爱丽丝可以随意的把外人关进去——这不就是典狱长吗?
第三,就是方法与众不同。
以往,都是恶人们先在现实中支配了什么什么,随后反应在印象空间里,让自己变成了支配者,也就是宫殿主人。而这次,爱丽丝现实中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她是先拥有把人关到监狱里的能力,然后夺走他们的愿望,然后才开始变成的宫殿主。
这种感觉,就好像问:“是有钱之后才变坏,还是先变坏然后才有钱。”虽然最后结论都是有钱的坏人,但过程是不同的。
终上所述,能基本确定一点,就是这次以柊爱丽丝为首的新的监狱长,恐怕是基于完全不同的幕后黑手所引发的犯罪。
现在样本还太少,没办法分析出更多的东西,但白钟直斗这话还是引发了姜天蔚的思考。
“那个……老板……我,我,你……这些……都是怪盗吗?”
柊爱丽丝怯生生的说着,姜天蔚这才注意到,她现在双眼紧闭,一副很害怕的样子,姜天蔚奇怪道:“爱丽丝,你闭着眼睛做什么?”
“规矩我懂,如果我看见你们的样子,肯定就不会放过我了吧?”
她双手捂住眼睛,一副非常配合的样子,姜天蔚一阵无语:“我们又不是劫匪……而且,我不是都在电视上公开自己的脸了嘛!”
姜天蔚这话没有让柊爱丽丝打开心扉:“不不不,那也只是老板你一个人吧,其他人身份还是保密的吧!”姜天蔚心里赞叹她的机智,只不过,她都能想到,直斗能想不到?
直斗的认为现在跟柊爱丽丝的交流是很有必要的,当然,说的是现实中的交流。
必须先弄清楚,对方是怎么选中柊爱丽丝的。
既然emma这个软件人人都能下载,人人都能用,那么为什么只有柊爱丽丝会变成监狱长?除了“完全随机”这个可能性之外,对方肯定是有什么办法监视着柊爱丽丝。
这种行为,就是所谓的打草惊蛇。
但是!直斗认为,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你在暗中调查,自然是一种方法,但,高调的宣称自己正在调查,逼对方慌乱漏出马脚,也是一种方法。
怪盗团有两个优势,一个明牌优势,就是大家都知道姜天蔚是怪盗。
另一个,自然就是暗牌优势,那就是,大家只知道姜天蔚是怪盗。其他人还有谁,不知道。
所以,怪盗团就可以跟以前一样,分出两个队伍,两边来同步进行。
那么,可能有人就要奇怪了……
为什么要让高卷杏龙司暴露呢?
如果只是分队,最合理的做法不是姜天蔚自己暴露,单独接触爱丽丝不就行了吗?
或者,如果要暴露,明明也有其他各种选择,为什么会选择这两位呢?
答案是——直斗就是赌对方会好奇怪盗团的身份。
只要对方不是真正的神明,那么,它能探听怪盗团的手段就很有限。
之所以选择卢布朗作为接头地点,也是因为这种老店,连监控都没有,对方想要骇入都没有办法。大家的手机现在都没有待在身上,如果幕后黑手想要弄清楚怪盗团的人手都是谁,那么为数不多的方法,就是要么在附近监视,要么直接窃取爱丽丝的手机数据。
事实上,双叶之前调查了爱丽丝的手机,确实发现有外部监视的痕迹,所以才会想这么一出“请君入瓮”,只要对方试图通过爱丽丝的手机反向侦查怪盗团的真身,那么势必会被一直监视着她手机的佐仓双叶给找到蛛丝马迹……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是这两位呢?
纯粹是觉得这两位就算你不主动暴露,也藏不住事……还不如拿来当诱饵。
他们两个还心里小小的激动了一下呢!因为想到了——如果自己去解决大事件了,那不就不用写作业了吗?
属实是天真……老师又不会在意你是不是去拯救世界了,他们只会觉得你是找了个借口故意不写作业。
不过,这两位估计是从来没有停过一个中国谚语:跑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