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苏曾经听草原上的老牧民讲述过遇到的狼灾。狼灾过后,一地狼藉,蒙古包全毁,牲畜全死,幸存的牧民流离失所被迫迁移。
如果鹿儿岛不是有着高墙壁垒,而是身处一望无垠的广阔草原,也会被汹涌的狼群淹没。但是坚固的城墙犹如一道拦水大坝,将汹涌的激流挡在身前。
棚户区的大火已经逐渐熄灭,外围的火圈还有火焰在燃烧,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烤肉的香味。
饥饿的狼群远离了城墙,在棚户区中心撕咬着也不知道是流浪野人还是它们同伴的肉,或者两者有之。
扶苏看着场中那些只为满足口腹之欲,已无危险意识的畜生,已然没了兴趣。
“狩猎吧。”
呜!呜!呜!
急促的牛角号声响起,城墙内的野人齐声“嗨啰嗨”地合力转动绞轮,厚重的铁皮木芯城门在“咔咔咔”声中缓缓升起,一队两百人的士兵鱼贯而出,在城门处分成左右两队,向着棚户区包围过去。
棚户区的大火和城墙下的战斗杀死和吓跑了大部分的野狼,剩余的野狼已十不足一,但也有五百多头,数量是士兵的两倍多。
听见鹿儿岛内传出的呜呜牛角号声时,狼群就已经停止进食,一起抬头伸长脖子竖耳倾听。
当看到有一群两脚兽从城门处走出来时,野狼脸上的皮肤立刻狰狞起皱,露出尖利的獠牙,扑向那支分开的队伍。
对于野人来说,野狼是危险的动物,狡猾、迅捷、凶残,肉质也算不得好。
如果是单匹野狼,还可以作为猎物,如果遇到的是狼群,野人通常都会掉头就走,不然谁是狩猎者谁是猎物还不一定呢。
按照野人的理解,两百野人面对五百野狼,是没有胜算的。
所以站在城墙上的雇佣野人都无法理解士兵离开安全的城墙走出鹿儿岛的行为,一个个踮起脚尖伸长脖子看着城门外缓缓移动的队伍。扶苏没有看,而是返回了东宫睡觉。
从这支重装步兵走出城门的那一刻起,战斗的结果就已注定。
这是一支全身着甲的重装步兵,野人的身高普遍只有一米五到一米六左右,所以这支重装步兵的士兵平均身高160,体重160,着甲160,远远看上去就是一个金属球。
重装步兵穿的是青铜板甲,底衬是皮革,板甲之间缝隙以铁片连接覆盖,只留两只眼睛和一个鼻孔出气,全套重甲算下来重达160斤,这就导致重装步兵的移动速度像蜗牛一样缓慢。
鹿儿岛铁制品的出产量仍然不高,青铜的锻造性又太低,所以只能做成厚重的板甲。
自从组建了这支两百人的重装步兵之后,扶苏就将组建重装骑兵的计划无限期延后了,因为他发现这种重装兵完全就是一个烧钱的玩意!
不考虑战马的来源问题,也不考虑重甲成本的问题,单这两百个“铁疙瘩”也太他娘的能吃了!
能够负重160斤还能行动的野人,自然就是野人中的“壮汉”。为了走精兵路线,这两百“铁疙瘩”完全脱离了劳动,每天参加军事训练,负重锻炼体能,所以他们的食量也是普通野人的两倍。
而且这些重装步兵并不能独立完成重甲的穿脱,必须为他们分别配备两个辅兵,也就是说两百人的重装步兵,还要养四百人的辅助兵配合后勤,否则重装步兵战斗之后连重甲都脱不下来,会自己把自己活活累死。
如果再为他们配备战马,升级为重装骑兵,按照后世养马的一般标准,战马要每天消耗自身体重2.5%左右的饲料,1%的精料,大约50克的盐巴。
换算成鹿儿岛目前的物价水平,那就是一匹战马每天要吃掉十斤左右的草料,7斤左右的粮食和豆饼,以及一两盐。
草料不值钱,盐也可以暂时忽略,问题是粮食。
一个成年野人一天消耗的粮食是2到3斤左右,也就是说养一匹战马就相当于多养2到3个成年野人,怪不得古代有“一骑三步”的说法。
而且这还是平时的消耗量,如果是在战场,战马的消耗量要翻倍!
就算是富裕的鹿儿岛,这种富裕也是相对周围的野人部落来说的,扶苏是一直知道自己很穷,非常穷,连半年的存粮都没有,如果真要养一支铁甲重骑,当年就能把鹿儿岛吃垮。
所以组建大秦铁骑的计划只能无限期延后。至少要等到有足够的战马,鹿儿岛足够富裕,精铁产量上来之后,才能考虑组建铁甲骑兵的问题。
由于没有配套的战马,导致这两百个“铁疙瘩”的移动速度就像蜗牛一样慢,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自身恐怖的破坏力。
重装步兵没有装备盾牌和青铜剑,也没有弩弓,因为他们本身就是盾牌,他们的武器是制式装备的“狼牙棒”。
狼牙棒是一种打击兵器,棒头为圆柱形铁锤,上面布满突刺,形似狼牙。当重装步兵将手中的狼牙棒抡起来时,他们就化身为杀神。
狼牙棒如果敲在野狼头上,直接把狼头锤爆,如果是扫到野狼身上,更是连皮带肉地钩扯出来一大片东西来,野狼死状非常凄惨。
一些野狼试图跳到背上撕咬重装步兵,但是根本无从下嘴,只能徒劳地把盔甲咬得咔咔响。
不过野狼从跳上重装步兵后背那一刻起就后悔了,发出凄惨的嚎叫挣扎着想要跳下来。
在重装步兵难以防御的后背和双肩,盔甲表面布满锋利的倒刺。
一名身高一米八的重装步兵抖动了一下身体,扑上来被倒刺黏在盔甲上进退不得的两匹野狼就一片哀嚎。
这名身材高大的重装步兵探手到肩后,在“嗤啦”声中像撕胶带一样把两匹野狼从身上撕了下来。
野狼的死状非常凄惨,被撕下来后,半张狼皮还黏在他的盔甲上,血流如雨。
“哈哈哈——”
这名重装步兵心情无比畅快地沐浴着狼血,将狼牙棒杵在身边地面,突然就举起双手摘下了自己的头盔,抹去黝黑的脸上流淌的鲜红狼血。
“嗷呜——”
一匹巨狼露出森森狼牙,颈背上的长毛竖立起来,前腿下伏,后腿稳稳地踩在大地上,用力一蹬,身体就如同一支利箭般飞向领头的重装步兵。
狼王。
这名领头的重装步兵名叫“黑夫”,是一名老秦兵,也是这支重装步兵的将官。
黑夫妻儿一家随扶苏东渡避难,老父亲还留在秦地默默等候他们归来。
若论从军生涯,黑夫的资历比韩鸮还要老很多。他曾是始皇帝手下一名步卒,只不过六国一统之后,他就卸甲归田,回家乡当起了一名种田农夫。
黑夫注意山头上的那头巨狼很久了,他知道这是狼群的王。
只见他狞笑着没有拿身边的狼牙棒,而且扔掉手中头盔,抡起沙煲大的拳头,一记直拳带着破风声砸了过去。
巨狼张开血盆大口,准备像往常一样把这只人形兽的拳头咬下来。
砰!
“呜呜……”
巨狼倒在地上,嘴巴变得有些歪斜,嘴里的牙齿变得稀碎。
黑夫挥舞着一只铁拳,得意地哈哈大笑。
就像飞鸿的铁蒺藜一样,这只带关节的铁拳套是公子特意为他设计打造的,他非常的喜欢,这是第一次用在实战上,结果一拳就干碎了巨狼的一口牙。
“呜呜……”
巨狼张开满是血的大嘴嚎叫一声,想要逃跑,却被老秦兵一把抓住,然后用钢铁之手将狼嘴硬生生地掰开。
咔嚓!
一声脆响,巨狼停止了挣扎,像只破麻袋一样垂下来。
黑夫单手掐着巨狼脖子,将其举在半空。
“嚯!嚯!嚯!”
重甲步兵们用手锤打着自己的胸甲,为自己的队长的勇猛而欢呼。
城墙上的雇佣野人看得目瞪口呆。
此刻的黑夫仿佛就是一尊战神,屹立野兽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