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市中心,商场。
夕把黑风衣的领子高高竖起来挡着脸,还带了副墨镜,被轩辕玉拉着,走进家发型屋。
汪律师说,现在夕也属于公众人物了,想要媒体和民众对夕有好印象,就必须打造一下形象,弄得美一点帅一点,亲民一点,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舆论支持,也有利于找到证人。
因此轩辕玉拉着夕出来打造形象了。弄了个帅的美的掉渣的发型,染的是自然间变的亚麻色,短发还打着很漂亮的层次。然后轩辕玉又拉着她又去买衣服。
“这件怎么样?”轩辕玉拿着一件卡其色的风衣往夕身上比了比。
“我要黑色。”夕一张俊脸酷酷的说。
“汪律师说了,你现在的形象要亲民一点,不要老穿黑色。”说着又拿了件蓝色的,在夕身上比了比。夕的皮肤白,头发又刚弄了个亚麻色,穿什么颜色都显得很好看。
夕一脸无奈别开头。有别人进了店里,夕马上拿出墨镜带上。
轩辕玉看到笑了笑,夕转过脸来,虽然带着墨镜,不过那冷峻的表情显示,她正透过墨镜瞪着轩辕玉呢,轩辕玉马上咳了一声,仔细端详起夕,“啊,这个墨镜也太酷了点,待会儿陪你去买一副新的款式哈。”
于是买好衣服,两个人又去了眼镜店,轩辕玉突然发现一个蝙蝠样式的墨镜,笑着拿起来戴在了夕脸上。
夕皱了皱眉头,看了眼镜子里,顿时有点哭笑不得的表情,自己被轩辕玉打扮成什么样了,亚麻色的时尚头发,卡其色的风衣,还戴着一副蝙蝠花样的大墨镜,简直就是变了一个人,夕觉得自己都不认得自己了。
不过还好,还是挺帅的哈,而且,看起来,换个形象,似乎也不坏呢。夕冰冷了大半天的表情,终于和缓下来,转来转去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突然旁边闪光灯啪的一闪,夕和轩辕玉一回头,看到有人拿着相机在店门口拍照。
夕的脸马上又冰冷了下来,转过头去。
“汪律师说了,遇到记者跟拍好正常的,不要紧张啦。” 轩辕玉笑笑说,“来啊,回过头去跟人家笑一个嘛,这样对你的形象比较有利啦。”
夕一脸“我才不干”的表情,僵着脸生闷气。
“那对我笑一个吧,来啊,求你了。”轩辕玉不依不饶的,夕于是扯起嘴角,僵硬的笑了一下,轩辕玉马上拍了下手笑着说,“哇,好帅啊!”
夕被她那夸张样子,逗得居然真的笑了一下。
“对了,就是这样,快,跟人家笑一个啦。”轩辕玉推着夕转过身。
夕也就对着外面的记者笑了笑,闪光灯又啪啦啪啦闪了几下。
其实夕带着墨镜,人家记者也看不到到底她是不是看着自己,只不过一看到她终于转过身,就马上按下相机抓拍了几张而已。
于是,亚麻色的渐层短发,卡其色的风衣,白皙的皮肤,微笑的嘴角,可爱的蝙蝠造型的大墨镜。夕童鞋刚刚被轩辕玉打造的亲民美型造型,就这么定格在了报纸上。
而报纸一经刊印,就惹的无数男女老少被夕童鞋的又美又帅气的样子给迷倒了,纷纷没有了是非观念的觉得夕童鞋这么漂亮的家伙,怎么可能杀人呢?纷纷表示呜呜呜…… 她肯定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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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紫星穿着干练的职业西装,坐在自己律师楼的办公桌前,满意的看着报纸上夕的照片,端起瓷杯喝了一口咖啡。
“小姐对不起!你不能进去的!小姐……”突然门口一阵吵声,有人不打招呼就推门走了进来。
汪律师摘下眼镜抬头一看,是那天那个反应迅速、第一个提问的记者小妹,助理显然是拦不住她的样子,无奈又无辜的看着汪紫星,“对不起啊,汪律师,我拦不住她。”
“我只是来问几个问题,说几句就走了。”记者小妹不依不饶的样子,手里还拿着录音笔,显然一副时刻准备着的样子。
汪紫星像助理挥了挥手,“没事,你去忙吧。”
助理看了她一眼,又看了记者小妹一眼,转身出去了。
“有什么问题,问吧。”汪紫星翘起优雅的二郎腿,双手环抱,好整以暇的看着她。
记者小妹走到她办公桌前,看见了桌上的报纸,“汪律师也看到报纸了。那么我想请问,为何孟夕突然改变了她一贯的形象,请问是不是你们故意打造的?想要通过改变形象这一招,欺骗民众,得到更多舆论支持?”
这小丫头倒挺犀利的嘛,汪紫星笑了笑,“这个问题我根本不必回答,你们每一家媒体,不是都会给出自己的版本吗?”
记者小妹被她顶了一下,愣了愣,不过仍然不放弃,继续言语犀利,“上次你说,警方没有掌握足够的有力证据,证明孟夕杀人,但是,没有证据不代表她没有杀人,对吗?”
汪紫星看着她笑了笑,“小妹妹,难道没有前辈跟你说过,做记者,不能只凭一腔热血,你这么横冲直撞的冲进我的办公室,我凭什么要回答你?”
“因为民众有知道真相的权利!”记者小妹掐着腰义正言辞,“还有,我不是什么小妹妹,我的名字叫方讯!”
“哟,好名字,”汪紫星调侃的笑笑,“这名字听着就是个天生的记者,反过来还叫寻访,正正反反都在追求真相啊。”
律师的嘴不饶人,记者也不是吃素的,“你也不错啊,汪律师,连个姓都那么适合给妖精宠物做律师。”说着还瞄了一眼身前的椅子,“还有啊,进来这么久,都不请我坐一下,你这是什么待客之道啊?”
汪紫星耸了耸肩,“你是自己无礼冲进来的,可不是我请来的客人,我干嘛要请你坐?”说完正色看着方讯,说,“还有,身为一个人类,能为妖精打官司,我觉得非常荣幸!本来我还对你这个反应迅速、又一身热血的小记者有点好感,不过如果你和那些歧视妖精的人类一样,认为妖精生来就低人类一等,那么对不起,话不投机半句多,请吧。”
方讯被她说的一愣,噼里啪啦的嘴巴居然结巴了一下,“什,什么,什么歧视妖精?我才不歧视妖精呢!我是一个正义的记者,不管是人类还是妖精,我永远只站在正义的一方!”
“正义?”汪紫星冷笑一声,把一直拿在手里的一支笔往桌子上啪的一拍,站起身来,盯着方讯,“那你凭什么就认定孟夕是杀人凶手?你和那些一遇到妖精相关案件,就觉得肯定是妖精有错的人有什么区别?你怎么不去警局问他们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孟夕没有杀人?啊?”
方讯被她质问的彻底愣住了,张了好几下嘴巴,却说不出话,最后一张年轻的脸从红润变得通红,又从通红变的刷白,最后说,“你,你怎么知道我不去!”看她的眼神,似乎完全被震撼到了,眼神也是不知道在思索什么的呆愣愣的神色。
说完这句,她转身就往外走了,脚步犹疑又无力,完全失去了来时的坚定和愤怒。
看着她这个居然有点可怜巴巴的背影,汪紫星心里顿觉有点说不出的感觉,不过那感觉稍纵即逝,于是她只是耸了耸肩,坐回了自己的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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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主人好帅啊,好漂亮啊!”丹尼尔抱着报纸一边花痴一边拍马。
夕则面如死灰的坐在那里,闻言还瞪了丹尼尔一眼,瞪的他一哆嗦,连忙把报纸扔在茶几上,不敢说话了。
夕完全不记得自己被拍照的时候,戴的还是那个傻不啦几的蝙蝠眼睛!还笑的那么傻X的!这简直是不可原谅啊!
夕童鞋紫色的瞳仁恶狠狠的盯着桌上的报纸,怨念太深重了,报纸突然哗的一下着起火来,吓的坐在沙发上的丹尼尔“啊”的一声弹了起来,一下子坐在了沙发背上,差点没后翻过去。
轩辕玉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拿起遥控板打开了光视,新闻频道好死不死的居然也正在播报夕被拍到的新闻,夕的脸色顿时到达冰点。
不过还好到了尾声,但是,主持人话锋一转,突然来了句,“下面,我们来听听几位市民的想法:”
于是一个年轻小姑娘出现在画面上,“孟夕的新闻啊,听说过啊,看到照片了。嗯,很帅啊!感觉形象很健康啊,一点都不像杀人犯的样子,所以,我相信她是无辜的。”
然后是一位刚刚购物出来的大妈,“啊,看到了,那个妖精警察嘛。那个年轻人,样子看起来很好嘛,啊,干干净净的,笑的也那么善良的样子,不像是杀人犯啊,对吧。”
轩辕玉和丹尼尔一起偷偷看了看夕的脸色,还好还好,缓和了不少。看来这个形象改造,还是蛮成功的嘛。
画面回到新闻,主持人继续说,“看来孟夕还是得到了很多市民的支持。那么我们来听听辑妖警察部门的说法。”
画面跟着切换到了穿着警服、打着官腔的黄警司,“我们的市民,大多太过单纯,形象的好坏,并不能代表一个妖精真正的好坏,妖精之所以一直是处于人类宠物的地位,就是因为它们根本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一切,我们还是要看法官判案的结果!我相信,邪不能胜正,只要孟夕却是有杀人,那么法律是一定不会放过她的!”
轩辕玉和丹尼尔的笑容也都被这番话说的收了起来,都变成了气愤的表情。轩辕玉转头去看夕,却看到她反而似乎不生气了,脸上,变成了一副冰冷沉静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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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虽然夕童鞋真的很帅啊啊啊,可是就算打扮的亲民,骨子里也还是一只又害羞又装酷的臭蝙蝠啊肿么办,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