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香尘街,宠物店。
“汪律师不愧是专门接妖精大案的著名大律师啊,”阿杰看着报纸,拍着马屁,“第一次上庭,就把对方打了个落花流水,哈哈。”
报纸上刊登着夕的案子的最新进展,在第一次开庭的法庭上,汪律师根据那个被彼得吸血未遂,却被夕救了的恶女孩子的证供,充分让法官和舆论都相信,确实有另一只吸血妖精存在,而它才是接连几起吸血案件的最大嫌疑人,而夕只不过是替罪羊、是冤枉的。
汪律师笑了笑,抿了一口轩辕玉亲手泡的咖啡,“也没有落花流水这么夸张啦,只不过我们掌握了一个很有利的证人,她正好是在被彼得行凶的时候,被夕救了,所以,她的证供,当然对夕非常有利啦。”
“那么,我们现在有没有获胜的把握呢?”轩辕玉问。
汪律师想了想,“原来勉强只有五分,现在,有六分吧。”
“才六分啊?”阿杰失望的叫。
轩辕玉拿报纸啪的拍了一下阿杰的脑袋,阿杰也知道自己有点过分了,连忙道歉,“哈哈啊,不好意思汪律师,我不是不相信你哈,我对你有充分的信心!真的!”
汪律师倒不介意,“我说只有六分,是保留的说法。因为,现在虽然多了一个嫌疑犯,但是控方完全可以引导法官说,夕和那个嫌疑犯是同伙,虽然一个害人一个救人,也完全可以解释成内斗。总之,还是没有办法洗脱夕的嫌疑。”
“那怎么样,才能洗脱夕的嫌疑呢?”阿杰问。
不过好像根本没人搭理他的问题,轩辕玉叹了口气,“可惜,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
汪律师点了点头,“是啊,如果找到哪怕一个目击证人,那也可以很大程度的降低夕的嫌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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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商业中心。
在都市里,除了黑暗破败的角落,当然也有着繁华璀璨的地方,比如这里。集中了各种品牌商铺,各种光鲜的消费,还有的,当然就是打扮体面的顾客。
穿着昂贵衣着的人,在各家店铺消费着。有的还带着也打扮光鲜的宠物妖精,因为按照律法规定,小型的宠物或者可以长时间保持人形的宠物,都是可以进出某些消费场所的。当然不是所有的商铺都可以,允许或者不允许宠物进入的商铺都会在自家门口贴一个相应的标志。
这些出入高级消费场所的妖精宠物有的是人形,有的还只是普通宠物的样子,比如猫咪、狗狗、迷你袋鼠、迷你马、迷你羊各种的。
人形的宠物一般都被打扮的很漂亮,可能一件宠物的衣服都比一些贫穷的人类的衣服还要贵重。只不过呢,由于每个主人品位不同,而妖精宠物的衣服也总是被设计的五花八门各种另类,所以有的妖精宠物穿的很高贵得体,有的如果不幸遇到一个极品主人,那就被要被打扮的很极品了。比如各种傻兮兮的制服装啊、性感装啊、还有另类装啊,以及各种明星、角色的cosplay装啊,那可真是不忍卒睹、闻者伤心、见者流泪啊。
而各种不能长时间保持人形、或者不需要保持人形的普通宠物,也差不多是同样的命运。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一种潮流,就是对主人来说,自己的宠物、以及宠物的衣着打扮,也已经成为了一种炫耀和表明身份的方式了。
在商场的某一层是一个大型书店,这里是不允许宠物进入的,所以在书店里阅读或者购买的都是人类顾客。
此时书店的光视投影正在播出新闻,报道的正是夕的案子。
正在买书的人们也随之低声议论起来。
“我还是不相信孟夕是凶手。”一个女孩子说,“她那么好看,一看就不是反派嘛!肯定是一个正义警察!”
“有句古话叫,不能以貌取人。”另一个女孩子说,“长得好看的,不一定就是正派。不然警局里岂不都是帅哥美女了。而且,现实生活中的正派,一般都长得不怎么好看。”
第三个女孩子嗤之以鼻,“我说,你们能不能靠谱一点啊?是正派还是反派,和长得好不好看有半点关系吗?”
第一个女孩子耸了耸肩,“反正我相信孟夕是无辜的!而且你看,她还救了那个女孩子呢!”
第二个女孩子摊了摊手,“反正也不关我的事。法庭自然会判的。要是她真的是凶犯呢,自然会被正法。她要真的是英雄呢,总会有人给她作证的。”
第三个女孩子比较靠谱,说,“嫌疑犯是个警察,被害的都是市民,这件事是社会事件,当然和每个人都有关系的。不过,到现在还没出现目击证人,我觉得,案情还是扑朔迷离的。”
两个女孩子显然不以为然,第一个说,“要是我是目击证人,我一定去给孟夕作证!”
第二个嗤之以鼻,“那是因为你不是,你要是的话,早躲起来了,还敢出来和警方做对吗?”
第一个正义凛然的哼了一声,“警方应该是公正的,有什么好怕的?就算有,我也才不会怕什么恶势力呢!”
第二个再次嗤之以鼻,“你没看到吗,到现在也没有目击证人出现,只有一个疑似证人的电话而已。要我看啊,这个孟夕,可能真的就是凶犯,早该正法了,连流放都不必了。”
第一个气的袖子一拉就要再次争论,被第三个拦住了,“哎呀,你们不要吵啦。你们又不是目击证人。在这里挣,有什么用啊!”
在她们旁边的另一个女孩子,正在一边心不在焉的翻着书,一边听着她们的争论,听到这时,她突然把手里的书往书架上一放,走出书店,拨通了电话,“喂,你好,我就是上次打电话来的,吸血妖精案的目击证人,我愿意,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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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大人。”汪紫星律师向法官躬身行礼,然后转向证人席上的女子,“叶小姐,你说,你看到过吸血蝙蝠妖精伤人的经过,对吗?”
叶小姐点了点头。
“你能详细的说一下,你那天看到的事情吗?”
叶小姐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下,“那天,我加班回家,走过一个很暗的巷口,继续往前走,然后就,突然听到身后,似乎那个巷口那里,有奇怪的声音,我就回头看……”叶小姐随着讲述,似乎还在害怕着,声音也有点颤抖,“我就看到,一个本来好像走在我后面的男人,他被一个黑影,一下子拖进了巷子里,但是只拖进去了一半,我还能看到一点儿,那个男的似乎是在被吸血,抽搐了几下……”
叶小姐似乎怕的有点讲不下去了,不过她调整了一下,深呼吸一口气,继续讲着,“然后,就整个人软倒下去,然后那个高大的黑影,就把他放到了地上。”
汪紫星点了点头,问,“那么,那个高大的黑影,今天在不在法庭现场?”
叶小姐环视了一圈,摇了摇头。
汪紫星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向法官颔首,“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接下来,换由控方律师询问证人,控方律师还是上次那个指控夕的男人,他也向法官行礼,然后看着证人,“叶小姐,你刚才说,你那天晚上,走过的是一个很暗的巷口,对不对?”
叶小姐点了点头,“对啊,那天已经很夜了。那段路的路灯又少。”
控方律师点了点头,“那,你是怎么看清这一切的呢?”
叶小姐想了想,说,“可能是因为我一直在比较暗的地方走着,所以,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的光度了,而走过那个巷口之后,我站的地方比巷口更黑一些,所以,我才能看清楚吧。”
控方律师跟着又问,“你刚才说,你只看到行凶者是一个黑影,说明你并没有看清他的容貌,那你又怎么敢肯定,他不在今天法庭的现场呢?”
叶小姐说,“他的身形非常高大,属于非常健硕的西方人体型,而单单从体型看,今天法庭上,就没有类似的人啊。”
汪律师和所有人本来还怕这个叶小姐经不住控方律师的盘问,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个目击证人,如果被控方律师问倒了,就麻烦了。不过,看到叶小姐对这个明显是鸡蛋里想挑出骨头的问题,回答的这么冷静,又有逻辑,大家本来紧张的表情也放松了不少。
不过控方律师明显还没有放弃,“你刚才还说,受害人已经被凶犯拖进了黑暗的巷子里,只留了一点在外面,那你又是怎么判断,你没有看错呢?难道那个黑影,就一定在吸被害人的血吗?难道没有其它的可能性吗?比如,这个黑影只是因故,弄晕了被害人呢?”
叶小姐皱了皱眉,似乎也觉得自己的证词不足够证明看到被害人是在被吸血,于是有了些软化,“那……就算看错了,那被害人被抓住之后不停挣扎,然后被害了倒下,我肯定是没有看错的啊。”
汪律师站了起来,“法官大人,请允许我打断和补充一下。在这位被害人的身上,验尸官只发现了被吸血蝙蝠咬伤的伤痕,而且,这就是致死的伤痕,并且,被害人根本就没有中毒痕迹,所以,如果控方律师想证明,这个黑影只是通过其它方法弄晕被害人的话,那可以不必了,因为根本不存在这种可能性!”
控方律师冷冷的看了汪律师一眼,只能继续发问,“叶小姐,根据你刚才所描述的经过,你看到这么恐怖的一切,你的反应是什么呢?”
叶小姐重新又回想了一下,“我,我很害怕,怕的一直在发抖。”
“那你怎么没有惊呼出声呢?根据很多女性的正常反应,当她们看到可怕以及血腥的东西时,比如蟑螂、老鼠、惊悚片,都会忍不住尖叫出声的。你怎么没有?”
叶小姐带着后怕的表情,说,“我差一点啊!但是我怕那个黑影听到之后,就会来杀我的,所以我就拼命的,很用力捂着嘴,才没有叫出声来的。”
律师继续问,“那么,接下来呢?根据你提供给警方的口供,当晚你看到的,并不止这些吧?”
叶小姐点了点头,“接下来,我看到了另外一个黑影。”
控方律师点了点头,“那么,这个黑影,有没有在今天法庭的现场呢?”
叶小姐点了点头,“在的。”
“那是谁?”控方律师一脸又冷又狠的表情,“请你伸手,把它指出来!”
叶小姐的手指抬起来,指向嫌犯席的夕,“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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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昨天没有日更,不过这一章的字数可不少哦,别说我偷懒哦,嘻嘻哈哈呼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