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金良带着马贼们狂奔了一夜,几乎都累成了狗,别看他们虽然凶悍,但因为整日沉迷酒色,身体素质跟李浩的特种兵们相比差太远了。
特别是罗三黑,累成了死狗似的,就剩下喘气的力气了,其实罗三黑的武艺连普通马贼都不如,还极为好酒好色,身子早被掏空,若不是因为他的鼻子有异能,可以闻出黄金和白银的味道,他在马贼团里顶多也就是个打杂的。
元金良见众人早已困顿不堪,知道不能再逃了,便下令原地休息,不扎营,就让骆驼匐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圈,把他们围在中间就行,这样便可以避免风沙的袭扰了,趁着早凉,可以休息两个时辰。
当众人牵骆驼的时候,元金良却发现一匹马背上横放着两个女人,上前一看,竟是一身白衫的胖迪和一身黑衣的银狐,罗三黑正命人将这两个女的搬下马背。
元金良见状怒喝:“老三!我们在逃跑,你竟然还把这两个女人带出来,你是不是疯了!”
罗三黑赶忙哀求道:“大哥,这次的金银我全不要,我就要这两个女人,那个大官的四个女眷我已经全留给他了,这两个女人跟他没关系,他不会因此追我们的。”
“哼!”元金良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郁闷地坐下,咬牙切齿道,“娘的,这狗官好大的能耐,不知从哪里弄来了马匹和骆驼,唉……不对啊,按理说卧牛饮的药效还没过,他怎么苏醒了?”
罗三黑摇头道:“别问我,客栈里的卧牛饮是你下的,我只负责在军营中下药。”
元金良道:“那狗官入住客栈的时候只有七个人,其中四个是女的,被我们掳来了,这次袭击我们的有好几十人,难道不是军营里的人吗?”
罗三黑闻言一愣,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不禁问:“是不是咱们用的卧牛饮太少了,没道理呀,我看军营中有五百多人,便将一整瓶都用了。”
“我用了五滴。”元金良道,“卧牛饮一滴入水便可让五人昏迷十个时辰,五滴绝对足够了。”
“难道说……”二人视线忽然对碰,几乎异口同声叫起来,“那个掌柜有解药?”
“可恶!”元金良想到这里不禁猛然一拳打在沙地上,咬牙切齿道,“这掌柜的看来不是寻常人,居然能弄到卧牛饮的解药。”
罗三黑叫嚣:“等过段时间,咱们一定要回去将那客栈连根拔起,奶奶的,气死老子了,害得老子平白无故丢了四个美人……”
就在这时,忽然有个马贼来报,那两个女的醒了,罗三黑闻言一愣,和元金良赶忙返身走过去,果然发现胖迪和银狐都醒了。
按照正常思路,女人被马贼劫掠之后要么喝骂要么求饶或是哭得稀里哗啦的,然而这两个女的却格外冷静,不吵也不闹,更没哭,这反而让元金良和罗三黑有点吃不透,元金良想了想,道:“给她们再多加两道绳,给我盯仔细了,若有任何闪失,扒你们皮!”
他虽然不知道胖迪什么来头,但银狐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大漠之上就有不少马贼头领栽在她手里,他可不想成为其中之一,若不是罗三黑执意要带银狐回去享用,他早就将她一刀杀了。
李浩带着众人继续追赶马贼,刚出发不久,图兰朵醒了,接着便是古丽娜和艾琳娜,秦素可能由于身子较弱,又过了半个时辰才醒。
沙漠风沙大,有的时候仅仅一个时辰的时间,风沙就能遮盖掉马队的行走痕迹,还好他们有金立,李浩沿途让金立追查马贼行踪,金立他们兄弟六人果然不负众望,在几次断掉踪迹后都很准确地找出了马贼的逃跑路线,终于,在辰时三刻的时候,李浩通过望远镜发现了马贼的驼队,约在二十里外,他们似乎正在那里休息。
李浩没有下出击的命令,而是让兵士们支起简易的遮阳小帐篷原地休息,因为他知道,白天出击是肯定没用的,马贼又不是傻子,见他们来了肯定会跑,不如趁着这个机会休息好,然后一路尾随着他们,等到天黑再行动不迟。
李浩的打算确实很有道理,他们一路不远不近地跟踪着马贼,将距离控制在二十多里,只要马贼赶路,他们也赶路,马贼休息,他们也休息,终于等到了夜幕降临,马贼开始扎营,李浩也让众人吃饭喝水喂马,然后休息,等到深夜时分行动。
又是半夜时分,李浩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下马贼营地,发现马贼们都已入睡,他立刻下令所有人出发,这次他们没有策马狂奔,而是不紧不慢地靠近,二十里路足足花了将近一个时辰,此刻他们距离马贼营地还有六里,一阵冷风吹过,李浩缓缓发令:“陆云照顾好女眷,其他人跟我靠近敌营。”
而在马贼营地中,正在酣睡的罗三黑被尿意逼醒,走出账外撒尿,一泡尿结束,本能性地打个冷颤,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吹来一股刺鼻的味道。
罗三黑顿时一惊,他对金属的味道过敏,金银铜铁的味道他都过敏,所以他能准确地嗅出金银的味道,而这阵风从东边刮来,竟夹杂着铁的味道。
他立刻大惊失色,赶忙找到站岗的马贼,大声道:“不得了了,敌袭!快敲锣!”
锣声一起,所有马贼纷纷呼喝着冲了出来,为了防止再次被袭,元金良下令让他们所有人和衣而睡,刀不离身。
元金良快速冲出营帐,正好罗三黑迎面走来,急声道:“大哥,我闻到东风之中有铁器味道,应该是敌人追来了!”
元金良大惊失色:“快撤!”
李浩隔着五里便听到敌人营地中有敲锣之声,他顿时一惊,用望远镜看了看,发现这群马贼已经开始准备逃跑,没想到又被他们发现了,于是他立刻下令追击。
足足追赶了两个多时辰,双方马匹均已开始吐白沫,马贼换上骆驼逃,李浩也换上骆驼追,一直追到天亮,还是没追上,距离反而被拉远,被甩了将近十里。
李浩知道是铁定追不上了,索性带着大家原地休息,他默默坐在沙地上喝着水,吃着胡饼,脑子飞速运转,想尽一切办法救出胖迪,然而他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办法,沙漠是马贼们的主场,自己除了有望远镜和连弩的优势外根本没啥其他的优势了,关键这帮马贼反偷袭能力实在太强了,自己的两次夜袭都被提前发现,最让他不解的是第二次夜袭,明明他们是缓慢靠近,在茫茫黑夜中,既看不到人影,又听不到声音,对方是如何发现自己的呢,他做梦也想不到对方有个金属过敏症的患者,这也算是一朵奇葩吧。
李浩想了很久,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如果沿途都无法救下胖迪,那就只能等马贼回到老巢的时候再动手了,但马贼的老巢肯定防备更加森严,凭他们这点人,估计是九死一生,希望五百右骁卫能早点赶来。
李浩始终吊在马贼的后方十几里到二十里处,又尝试了几次出击都被对方提前发现,能不被发现吗,现在正值夏日,每天都是东风,只要他们一靠近,罗三黑便能闻到风中的铁器味道,简直就是马贼们的监控雷达。
七天之后,他们开始进入蒲昌海(罗布泊)地域,到了这里,金立恍然大悟,告诉李浩,这群马贼的老巢十有八九就在楼兰古城。
楼兰古城李浩知道,古老而又神秘的地方,前世去新疆的时候还去过那里,不过前世去的时候那里早已是一片废墟,这个时代的楼兰古城也不知道是啥样的。金立告诉他,楼兰古城原本是丝绸之路的重要据点之一,那里汇聚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商人在此集会交易,跟农村赶集差不多,这也成了重要的水粮补给点。
不过金立听一些商队抱怨过,楼兰古城从去年开始被一帮马贼霸占了,成了马贼的巢穴,现在已经没有人敢靠近那里了。
而就在当晚,李浩又接到一条让他皱眉的消息,他们的水粮所剩不多了,而且粮草已然不足,马匹在沙漠之上太耗费粮草了。
真是屋漏偏锋连绵雨,李浩想了许久之后,做出一个决定,丢弃马匹,当然不是现在丢弃,而是压榨完这些马的最后一丝利用价值,他知道这样很残忍,但他也很无奈,为了救人,他不得不这么做,现在就是他和马贼之间的战争,既然是战争,那必须是残酷的,牺牲几十匹马根本不算什么。
退一万步讲,这群马被丢弃在沙漠中,要么是渴死,要么就是喂狼群,最终结果还是一个死。
第二天一大早,李浩便命令骑马追击马贼,跑到马匹没力气了,替马放血,让马处于兴奋状态,继续追赶。
一连狂追了五十多里路,李浩这边的三十匹马最后全都累死了,而马贼那边也不好过,他们的马也废了大半,如今只剩二十匹不到了。
接下来双方都换乘骆驼赶路,为了节省粮食,李浩让所有人吃了一天的马肉,第二天又杀了一头骆驼,足够三十多人吃了。
第三天的时候,李浩通过望远镜看到远处一座古城出现在苍茫大漠中,那是一座废弃的古城,距离这里还很远,约有六七十里,整体呈黄色,虽然残破,倒也可以勉强住人,从这古城的模样,李浩大致可以看出来,这应该就是楼兰古城了。
果然,隔天上午,众马贼就进入了城中,李浩在城外五里处停下,远远望着这座古城,若有所思,这残破的古城,仿若一头吃人的巨兽盘踞在这里,从这帮马贼入驻后,这里每天都演绎着世间的黑暗和罪恶,不知吞噬了多少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