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客户中有不少人都是一方富豪,否则也不会拿出那些闲钱去炒外汇,那些钱对他们来说并不多,但也毕竟是个人情!当他们听说是李相庭把云一帆从南京找回来的,识趣者纷纷给易斌打电话表示感谢一声招呼而已、惠而不费,在世面上混的人这点讲究都是不会忘的。
易老大却说道:“不要谢我,要谢就谢成总!但成总近很忙,好不要去打扰他,人情就记下吧,以后再说。成总还说了,会继续帮助诸位追回损失。”
易老大说“谢”,聪明人当然明白是什么意思。这本来不关成天乐的事情,可成天乐却在帮他们追回损失,等于是天上掉下来的钱,好意思让成总白干吗?成总现在很忙,但将来若有什么需要,诸位也得表示表示吧?
这已经是客户们第二次收到成天乐追回的款项了,第一次是成天乐搞飞腾公司清算的时候,赔偿了每位客户一万元。有意思的是,从警方那里传出一个离奇的故事,据说这位成总神通广大、有匪夷所思的手段。具体的说,成天乐是个“养小鬼”的,养的小鬼还很厉害!
“养小鬼”是一种巫术,在正常人看来也是一种无稽之谈,但它在东南亚一带却很流行,甚至很多港台明星都干过“养鬼仔”一类的事情,听起来很有些乌烟瘴气的感觉。它据说是收养所谓夭折婴儿的阴魂,并以特定仪式通过某种血食“喂养”,然后可以驱使这些小鬼去做一些特别的事、达到自己的目的。
如今到泰国一带旅游,还有很多布置的甚为阴森神秘的商店里有所谓的“鬼仔”出售,拇指大小的木偶浸泡在很特别的油脂中装在透明的小瓶或者特制的小棺木中。把这些玩意买回去按照特定的仪式念咒供养,据说就能驱使它们去做某些事;但如果违反了仪式或者放弃供养,就会遭到报应云云,听上去既玄幻又扯淡。
但不论怎么玄幻与扯淡,在某些地方确实有人这么做,养小鬼的人还不少,其中甚至不乏很多娱乐圈里的名人。究竟有没有养小鬼这回事且不说但这种现象能存在不是不可以解释。有些人总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有些人也可能有无法完成的愿望、用通常的手段得不到的东西或者没法做到的事情,便妄想去祈求鬼神。
举一个相对温和的例,比如某男看上了一位姑娘,难以启齿或明知追不到手,但心里又放不下念头,既不想或不太可能通过正常手段去追求,却又希望达到目的。他会在白日梦中去幻想假如世上有一种叫“迷情蛊”的巫术能让对方主动投怀送抱就好了,哪怕付出很大的代价也会愿意的!
假如在这个时候,有人告诉他世上真有“迷情蛊”,不论是真是假恐怕他都会愿意试试的。尝试的过程搞的越复杂越神秘,吸引力可能就会越大。无论有没有效果也算是一种虚幻的自我安慰。假如有人再告诉他,只要努力终会有效,说不定此人便会沉沦其中。
什么是蛊?蛊者惑也。为什么会有巫术在当今这个文明世界中流行?从某种角度来看,也代表人们希望拥有自己本不具备的东西!实现这种目的有很多种手段,比如总体上科技文明的进步、个体上的努力奋斗,但有些事情却是无法解决的,于是人们总怀着这种期冀。那些身陷传销团伙中却不自知回头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中了蛊。
至于“养鬼仔”,还有一些人是因为好奇出于某种追求刺激的猎奇心理想试着玩,就像很多人玩笔仙或碟仙等“请神游戏”一样,以证明自己与众不同或者胆大,有效果则好、无效果也图个乐但其实它一点都不好玩。
事情的道理如此,但现象始终是存在的云一帆在公安局里受审,终究还是把遭遇“耗”的那一幕给交待出来了。他是亲眼见到的,心魂稍定之后便开始思考,以自己的见知与理解向警察交待—一那成总是养鬼的,养的小鬼仔很厉害,所以把他找到了。
公安干警只能将之当作无稽之谈,这家伙大半夜被人敲门请走,也不知吓成什么怂样了,见到成天乐竟被吓出幻觉来了。
公安机关不是科研单位,犯罪归他们管,养鬼不归他们管,反正云一帆已归案、相关案情也交待清楚了,也就没必要再节外生枝了,这些东西与案情无关,就算是胡说八道了。
可是这个消息传出去之后,却不可能没有别的影响。尤其是那些交易部的客户,大多数都是做生意的,商人求财也求神啊,越有钱就越有各种求财保平安的讲究,烧香拜佛看风水供奉各路大师、在家里公司里摆放各种祥瑞的大多也是这些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和气生财,哪路神仙都别得罪,有什么讲究只要有条件的话就讲究一下。
有些小道消息是越传越邪乎,在苏州一带的商人圈中、各条道上,成总成天乐不仅是手段了得、能让韦勿言莫名失踪的“高人”,而且也成了一位养鬼厉害、擅下降头的“大师”。听上去不仅神秘而且令人敬畏,总之是不能轻易得罪的。
别的人也许只是将信将疑,或者只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但至少易斌对此是深信不疑,他终于自以为明白韦勿言是怎么失踪的了。韦勿言是出身江湖的高手,却碰上了成天乐这位厉害的“大师”,当然没有什么好下场了。易斌庆幸自己见机的早,及时向“成大师”认输服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
而我们的“成大师”仍然在公寓里潜心修炼,并不太清楚自己出了这种名。他知道了自己法力的极限,又能体会到法力的缓缓增长,暂时便没有别的想法,就是一心一意的练功。而随着功力的增长,画卷中的时间向前推进的了,他和“耗”加起来,能在一天之内将画卷中的时间向前推进三天。
“耗”现在还不方便出门去溜达,它的样会把人吓着的,说不定也会遇到未知的危险,就算它会隐形,也不能长时间离开成天乐的神识范围之内。好在如今足不出户便能在画卷中行游苏州,法力有限不能无限制的打开场景,那就在各处园林中好好逛,玩的是不亦乐在已经历的往事中,下一个重要事件便是毕明俊等人卷款出逃了。毕明俊肯定事先做了安排,资金也都通过海外中转了,当时应该是以原身飞走的,在南京郊区取走了早就准备好的东西便消失于人海。在画卷中追不上他,成天乐和“耗”要盯的是飞腾公司的财务部经理高颖达。
然而还没等到这一天,经侦大队的副队长李轻水警官却来了电话。李轻水告诉成天乐,传销团伙现在的驻地已经找到了,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将联合展开摧毁与驱散行动。
成天乐曾请求过李轻水,假如警方先找到了那个传销团伙,别忘了通知他一声。
成天乐曾对刘书君和于飞说过,等将来有机会,会请他们去苏州真正的百年老字号饭店好好撮一顿,以感谢他们到车站相接并陪同游玩山塘街。现在回想起来,假如不是那天凑巧到苏州山塘街一游,他也不可能有今天的收获与成就。当初说的话今天已经能做到,无论警方怎么处置这两人,成天乐这顿饭还是要请的,也算是了结一个心愿。
有很多人包括成天乐也许心中一直都有疑问,云少闲所带领的这个传销团伙在苏州市郊活动了这么长时间,怎么一直就没有被有关部门驱散呢?实际上,近年来各地执法部门打击非法传销次数非常多,各类媒体上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报道和揭露也屡见不鲜,但这类传销组织往往打而不死、驱而不散、遣而不返。就像现代文明社会并不缺乏真知正见,但“养鬼仔”一类巫蛊之术仍然会存在。
警方对于传销团伙中的受害者,一般是本着教育以及劝导的原则遣返原籍,但是实际上能不能送得回去却两说。而对于的传销团伙的头目与骨干分,抓住之后一般也只能拘留十五天,如果找不到其它确凿的犯罪证据就没法再处理了。
《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中有“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规定,但只针对团伙中高级别的“授课导师”能立案,而且在取证方面非常困难。总之这样的打击活动需要动用的人员非常多,牵涉到多个部门,侦查取证的时间长、过程繁琐,而收获往往很小。
到了联合打击行动的那一天,听到风声的成天乐也去了,这清楚李轻水所组织的这一次的行动规模有多大。参与和配合执法的人员来自所在区的工商局、附近几个辖区的派出所、民政局、当地社区也就是居委会,总计有近四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