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高精通历史,记忆里,他记得李斯的一切切,记得课文里记载着:李斯,字通古。楚国上人,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是法家代表人物。
李斯师从荀子,学成入秦。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为秦始皇制定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
他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以秦篆统一文字,制定法律,统一车轨、度量衡、货币。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
李斯生于战国末年,是楚国上蔡人,年轻时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他在厕所见到老鼠吃人粪,一见到人和狗,老鼠就被吓跑了。后来,他在仓库里看到老鼠很自在的偷吃粮食,也没有人去管。于是,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这就是说,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就应该象在粮库里偷吃粮食的老鼠,才能为所欲为,尽情享受。可以看出,在战国时期人人争名逐利的情况下,李斯也是不甘寂寞,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李斯辞去小吏,到齐国求学,拜荀卿为师。荀卿是当时着名的儒学大师,他是打着孔子的旗号讲学的,但是,他不像孟子那样墨守成规,而是从当时的政治形势出发,对孔子的儒学进行了发挥和改造,因而很适合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也是研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李斯学完之后,反复思考应该到哪个地方才能显露才干,得到荣华富贵呢?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他认为楚王无所作为,其它各国也在走下坡路,决定到秦国去。
临行之前,荀卿问李斯为什么要到秦国去,李斯回答说:“干事业都有一个时机问题,现在各国都在争雄,这正是立功成名的好机会。秦国雄心勃勃,想奋力一统天下,到那里可以大干一场。人生在世,卑贱是最大的耻辱,穷困是莫大的悲哀。一个人总处于卑贱穷困的地位,那是会令人讥笑的。不爱名利,无所作为,并不是读书人的想法。所以,我要到秦国去。”李斯告别了老师,到秦国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李斯到了秦国以后,很快就得到吕不韦的器重,当上了秦国的小官,有了接近秦王的机会。一次,他对秦王说:凡是干成事业的人,都必须要抓住时机。过去秦穆公时虽然很强,但未能完成统一大业,原因是时机还不成熟。自秦孝公以来,周天子力量衰落下来,各诸侯国之间连年战争,秦国才乘机强大起来。现在秦国力量强大,大王贤德,消灭六国如同扫除灶上的灰尘那样容易,现在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最好时机,千万不能错过。李斯的见解是正确的,得到了秦王的赏识,因而被提拔为长吏。李斯劝秦王派人持金玉去各国收买、贿赂,离间六国的君臣,果然也收到了效果,他又被封为客卿。
正当秦王下决心统一六国的时候,韩国怕被秦国灭掉,派水工郑国到秦鼓动修建水渠,目的是想削弱秦国的人力和物力,牵制秦的东进。后来,郑国修渠的目的暴露了。这时,东方各国也纷纷派间谍来到秦国做宾客,群臣对外来的客卿议论很大,对秦王说:“各国来秦国的人,大抵是为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利益来秦国做破坏工作的,请大王下令驱逐一切来客。”秦王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李斯给秦王写了一封信,劝秦王不要逐客,这就是有名的《谏逐客书》。他说:“我听说群臣议论逐客,这是错误的。从前秦穆公求贤人,从西方的戎请来由于,从东方的楚国请来百里奚,任用从晋国来的丕豹、公孙支。秦穆公任用了,兼并了二十国,称霸西戎。秦孝公重用商鞅,实行新法,移风易俗,国家富强,打败楚、魏,扩地千里,秦国强大起来。秦惠王用张一的计谋,拆散了六国的合纵抗秦,迫使各国服从秦国。
削弱贵戚力量,加强了王权,蚕食诸侯,秦成帝业。这四代王都是由于任用客卿,对秦国才做出了贡献。客卿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呢?如果这四位君王也下令逐客,只会使国家没有富利之实,秦国也没有强大之名。”
李斯还说,秦王的珍珠、宝玉都不产于秦国,美女、好马、财宝也都是来自东方各国。如果只是秦国有的东西才要的话,那么许多好东西也就没有了。李斯还在信中反问:为什么这些东西可用而客就要逐,看起来大王只是看重了一些东西,而对人才却不能重用,其结果是加强了各国的力量,却不利于秦国的统一大业。李斯的这封上书,不仅情词恳切,而且确实反映了秦国历史和现状的实际情况,代表了当时有识之士的见解。因此,这篇《谏逐客书》成为历史名作。
秦王明辨是非,果断地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立即取消了逐客令,李斯仍然受到重用,被封为廷尉。
这时,即将被杀的郑国也向秦王进言:韩国让秦国大兴水利建设工程,当初的目的是消耗秦国实力,但水渠修成之后,对秦国也是有利的。尽管兴修水利,减轻了秦国对东方各国的压力,让韩国多存在几年,但修好渠却“为秦建万代之功”。秦王觉得郑国的话有道理,决定不杀郑国,让他继续领导修完水渠,这就是后来闻名于史的郑国渠,它对发展繁荣秦国的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经过这一次反复,秦国仍旧坚持招揽和重用外来客卿的传统,这些外来的客卿在秦国统一中国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取消逐客令不久,魏国大梁也来到了秦国。当时的形势是,秦王已经除掉内部的反对派吕不韦等,大权进一步集中,积极向外扩张,东方各国都个个自危。尉缭向秦王建议说:当前,以秦国的力量消灭东方各国是毫无问题的。但是,如果各个诸侯国联合起来,合纵抗秦,结果就很难说了。因此,不要吝惜财物,向各国掌权的“豪臣”行贿,破坏他们的联合,只用三十万金,就可以达到兼并各个诸侯国的目的。秦王采纳了尉缭的计谋,在同各国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不少次是用此策而取得胜利的。当然,秦国的反间计是以武力为后盾的,正如李斯所讲:“不肯者,利剑刺之”。
秦国坚持接纳、使用客卿的政策,对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迅速发展,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如秦始皇时代的客卿就有:王崎、尉缭、李斯、李信等。李斯的《谏逐客书》,对秦网罗天下人才是有功绩的。
正当李斯步步高升的时候,秦王却十分喜韩非的才华。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继承了荀子的学说,并在此基础上,把的“势”,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结合起来,并加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专制理论。韩非是战国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学问比李斯大得多。韩非因说话口吃,不善辩说,但善于着述。韩非回到韩国以后,看到韩国太弱,多次上书献策,但都未能。他的书传到秦国,由于讲的都是“尊主安国”的理论,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并说:“我要是能见到此人,和他交往,死而无恨。”不久,因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但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李斯知道韩非的本事比自己大,害怕秦王重用他,对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讲韩非的坏话。他说:“韩非是韩王的同族,大王要消灭各国,韩非爱韩不爱秦,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把他放走,对我们不利,不如把他杀掉。”秦王轻信李斯的话,把韩非抓起来。根据秦国法令的规定,狱中的囚犯无权上书申辩。韩非到秦国以后,又得罪了。姚贾为秦国立过功,深得秦王的重用,被任命为上卿。韩非却向秦王说,姚贾出身不高贵,当过大盗,在赵国做官时被赶跑了,认为用这样的人是很不应该的,使得秦王很扫兴。事后秦王又向姚贾问起韩非,姚贾当然不会讲韩非的好话。在李斯和姚贾的串通下,韩非没有办法,只好吃了李斯送来的毒药,自杀而死。从此以后,李斯没有对手,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能,为秦王统一六国出谋划策了。郡县制与焚书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王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割据局面,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一个东到大海,南达岭南,西至甘青高原,北至今内蒙古、辽东的空前的封建大一统国家。秦王,这时已称为秦始皇了。为了巩固这个封建统一的国家,李斯也是做了一定贡献的。
秦统一以后,丞相王绾首先提出全国地方太大,难以管理,要求象周代那样,封秦始皇诸子为王。秦始皇召开群臣会议讨论,群臣都赞同王绾的意见,只有李斯提出不同的意见。他说:周封的子弟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敌,经常发生战争,周天子也不能禁止。现在天下一统,应实行郡县,天下才得以安宁。秦始皇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了,再立许多国,不利于统一,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见。郡以下为县。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是一个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群臣聚集在称颂秦始皇时,博士很不知趣,向秦始皇说: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子弟和功臣。现在天下如此之大,宗室子弟没有封地,和百姓一样、六卿之变,又有谁来相救呢?凡是不以古为师而天下能长久的,没有听说过。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三代时期的做法,也并不值得效法。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现在的一些儒生总讲古代如何如何好,这是以古非今,搅乱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那是相当残苛的。凡是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如果有敢再谈论诗书者“弃市”。有想学习法令的,要以吏为师。
这次焚书的原因,是由于讨论是否分封的问题而引起的,无论是主张分封还是反对分封的大臣,都是为了秦始皇长久统治打算卜他们并无根本利益上的对立。李斯借题发挥,最后竟造成焚书的结局,也不是没有缘由的。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是以法家理论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也是以法家治国的。在他当皇帝的九年中,主要精力是用在建立中央专制政权,划定全国疆域,统一文字度量衡,修筑长城等,对文化思想方面很少注意。淳于越以儒家思想为秦始皇出谋划策,是不利于秦的中央集权统治的。因此,善于领会秦始皇意图的李斯,为了打击儒家势力,巩固统一政权,提出了上述焚书的主张,得到了秦始皇的同意和批准。于是,秦始皇下令焚书,先秦许多文献古籍都被烧掉了,使中国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损失。
在焚书的第二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两个术士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有四百六十余人因此被坑杀。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虽然后世称此事为“坑儒”,但其实被坑杀的是术士,与儒生无关。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已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可见,根本就没儒生什么事。但自东晋年间,梅颐献,附有所作的《尚书序》,其中有云:“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这时,坑术士第一次被变性为坑儒。后来,随着被定为官书,坑儒的说法于是沿袭下来,遂成定论。对于梅颐所献的《古文尚书》及孔安国所作《尚书序》,前人多有辨疑,到了清代,其伪书的身份已成盖棺定论。将坑术士改为坑儒,其实也只是为了引出下句“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从而表示《古文尚书》。考其最初用意,大概也只是欲售其伪,并无心向嬴政泼脏水。后世却据此将坑儒判为铁案,想必是大大出乎其意料之外的了。
由于秦始皇的赏识,李斯不仅官运亨通,他的子女也都跟着沾光。李斯的长子理由做三川郡守,掌握了一定的军政大权,其他子女也都与帝室结了婚姻关系。有一次,李由回到咸阳,李斯摆设家宴,百官都来赴宴祝酒。在这种热烈的酒席上,李斯的老师荀卿告诫他的“太盛”这句话,感慨地说:“我是个平民百姓,今天却做了丞相,可以说是富贵到了极点。但是,物盛则衰,我还不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呢,由此可见,李斯并没有完全陶醉于高官厚禄之中,他对现实的认识还是比较清醒的。
秦朝建立以后,由于秦始皇对广大人民实行残暴的统治,各地人民群众的反抗从来没有停止过。除了武装斗争形式外,广大人民还以歌谣的形式咒骂秦始皇,如说:“阿房阿房”等。人民群众的不满和反抗,使地主阶级也很担心。因此,秦始皇在统一后的十余年间,先后进行了五次远途巡行。其目的就是到各地耀武扬威,加强对全国的控制。
尽管秦始皇到各处巡行,残酷镇压人民群众,然而反抗还是不断发生,如有人拦截皇家使者,有人公开咒骂秦始皇:“今年祖龙(秦始皇)死。”所以,在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决定第五次巡行。
这一次巡行,丞相李斯和秦始皇宠爱的小儿子胡亥等一同前往。巡行的路线是:从咸阳出发,出武关,沿丹水,再沿长江东下直至会稽(今浙江绍兴市南)。登会稽山,祭大禹,并刻石留念。在北归之时,秦始皇得了重病,不久死在沙丘(今河北钜鹿县东南)。
秦始皇死后,李斯怕引起天下大乱,每日照常令人送水送饭,不让外人知道死讯,按照惯例,应由秦始皇长子扶苏继位。扶苏思想倾向于儒家,不同意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当面提过意见,惹得秦始皇生气,把他派到西北大将蒙恬那里。这时,宦官赵高也正在进行阴谋活动,他曾是胡亥的老师,极力想让胡亥称帝,他就可以大权在握了。唯一需要注意拉拢的是李斯,所以他就想方设法争取拳斯也同意胡亥上台。赵高口才极好,善于雄辩,与李斯有这样的一段对话。
赵高说:“皇帝临死前,曾召扶苏参加葬礼的这封信,没等送出去,皇帝就死了,这封信没有人知道,现在胡亥手里。决定由谁来继位;全由胡亥和我来决定丁,你认为如何?”这是探听的口气。
李斯说:“这是亡国的言论不是人臣应该议论的。”反映出李斯对赵高的不满。但赵高早就对李斯的为人了如指掌,他让李斯和蒙恬进行对比,李斯自觉不如蒙恬。于是,赵高乘机又说:扶苏刚毅面勇敢善战,他继位后必将任用蒙恬为丞相,这话很能抓住李斯当时的心情。赵高接着又威胁说,现在天下实际上掌握在胡亥和他的手里,扶苏、蒙恬、李斯的命运也全都攥在我们的手里。李斯见形势不妙,就只好听从赵高的调遣了。胡亥、赵高将秦始皇召扶苏来咸阳送葬的书信,改为斥责扶苏“无尺寸之功”、“不孝”的信,令他自杀;同时责备蒙恬“不忠”,也令他自杀。结果扶苏乖乖地自杀了,蒙恬不肯自杀,后被囚禁,还是服毒而死。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胡亥继承了帝位,开始了比秦始皇更加残忍的统治。李斯与胡亥、赵高的结合,是为了互相利用,所以后来他们之间勾心斗角,也就是自然的事情了。
李斯是个不惜一切代价而想得到功名的政客,比昏庸无能的胡亥,当然要高明得多。他看到了秦王朝的危机,为了保存自己的既得利益,也不敢规劝胡亥。一次,胡亥责问李斯说:过去韩非曾经说过,古代的君王都是十分辛勤劳苦的,难道君王管理天下是为了受苦受累吗?这是因为他们无能。贤人有天下,就要让天下适应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能满足,又如何治理天下呢?我想随心所欲,而又要永远统治天下,你李斯有什么办法吗?这时,李斯的儿子李由镇压农民起义进军不利,大将章邯要追查李由的责任,并讥讽李斯的无能。李斯因此心中恐惧,为得到胡亥的信任,提出一套“督责之术”。
李斯在上书中说:贤主若能行“督责之术”,群臣不敢不全心全意为君王服务;不能行“督责之术”的君王,如尧、舜等比百姓还辛劳,简直是受罪。
什么是“督责之术”呢?实际上就是严刑酷法和君王的独断专行。李斯说:“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就是对臣下和百姓实行“轻罪重罚”,使人人不敢轻举妄动。君主对臣下要实行独断专行,要驾驭群臣,不能受臣下的影响。李斯认为,只有这样的君主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实行“督责之术”,群臣百姓也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