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莎脸色一冷,“啪”的一巴掌扇在男子脸上,喝道:“不敢就给我滚!”
男子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身子出溜一下跑没了影。
曼莎哈哈大笑,全然当做了一个消遣的笑料。
叶青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他很清楚,曼莎就是这种性格,但并不放荡,前世他与曼莎的那一段*,曼莎还是清白身子,令当时的叶青都很是惊讶。
叶青悄无声息的跟在曼莎后面,神念一扫,发现曼莎身上并没有什么修炼者的气息,想到白西服,不由有些奇怪,一般修炼者是很少和普通人有什么太深的交集的。
前世叶青和曼莎发生关系之后,又见了两次面,第一次是两个多月后,在华人街的一间咖啡馆,曼莎告诉他,自己有了身孕。第二次是一个多月后在停尸间,曼莎苍白的尸体躺在那里,身上满布刀口。
叶青看了死亡现场的照片,曼莎死时,上半身插着二十多把各种各样的刀具,有水果刀、匕首、餐刀等等,微微隆起的腹部,就有四五把。
“你我也算缘分未尽,这一世我不会再让同样的悲剧发生。”
正想到这里,几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混混闯入叶青的视线。
四五个混混斜着肩膀,毫不掩饰眼中的贪婪和*,嘻嘻哈哈的跟在曼莎后面,对着她指指点点。
见到几个混混,叶青心中更加奇怪,“这几个人显然是故意打扮成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因为他们也是修炼者,修为居然还颇为不俗,是化境宗师,他们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叶青看来,化境算不得什么,可在普通人眼中,就是神一般的人物。
叶青更不放心曼莎,跟着她一直走下去,拐出一条偏僻的街道,灯光已经有些昏暗,曼莎走进了前面一处公园,在成片的榕树遮掩下,公园更为黑暗,几乎见不到人,静的只有夜风。
在公园的一个拐角,几个混混抢上几步,狞笑着拦在了曼莎前面。
“曼莎小姐,夜色撩人,何不陪陪我们几个,不要辜负了眼前的光景。”
曼莎脸上挂着冷笑,并未因他们产生丝毫恐惧,嘲笑一声,“呵,一堆臭屎!”
混混当即大怒,“臭婊.子,你去酒吧,为了见马伦一面,喝了三十瓶啤酒,却只换来人家的一顿羞辱,像条落水狗,在这里摆什么玉女形象。”
叶青听着,自然知道,他们口中的马伦,就是酒吧中的白西服,此人该是有较高的地位。
混混奚落的声音响了起来,“你反不如伺候好了我们哥几个,我们一开心,你有什么请求,我们没准就帮你一把,别再去求那傲慢的马伦。”
曼莎的舌头舔了一圈嘴唇,烈焰红唇扯出一抹让人目眩神迷的笑容,就算不屑,都看起来那般性感。
“帮我?骗三岁小孩呢!既然你们知道今晚我见马伦的事情,必定是来要我性命的吧。”
几个混混脸上笑容一收,“曼莎,你确实猜到了事实,是个聪明人。”
“你们应该是康家的人吧,你们好像很擅长玩这些伎俩。今晚我见马伦,却随后莫名其妙的死掉,你们在我尸体上做些手脚,弄出一副马伦杀我的假象,如此一来,这件事一个处理不好,就会挑起肖家和马家的内斗,你们康家坐收渔翁之利,甚至一石二鸟。”
混混摊了摊手,“一点不差,谁让你是肖家内定的儿媳妇呢,你若死了,肖家为了面子,一定不会与马家善罢甘休,大火拼在所难免。可知道又怎样呢,你依旧改变不了什么,你的悲哀就在于身处修炼界,却是一个没有修为的废物,嘿,今晚你必死无疑……”说着露出一副色相,“啧啧,真可惜了你这佳人。”
曼莎面对生死,依旧挂着淡然自若的冷笑,好像已置生死于度外,就算一把枪顶在头上,她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曼莎用舌头盯着上唇,眯着眼睛看他们,“你们就有这么大的把握能杀死我?”
“呵呵,曼莎小姐,你是在跟我们说笑吗?还是拖延时间等待援兵?要知道,一颗小小的子弹,就能结果了你,或者你认为你的性感能把我们杀死?哈哈哈……”
叶青的身子隐藏在黑暗中,心中也大为奇怪,前世的曼莎,可是在十多年后才死的,也就是今晚她肯定会躲过一劫,那么一个普通人,面对几个化境,是怎样逃出生天的呢?
曼莎不屑一顾的笑声又响了起来,“过来试试!”
几个混混被曼莎戏谑的打量着,怒火中烧,脸色尽皆变的狰狞起来,“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他们身形展动,拳脚齐出,带起“噼噼啪啪”的破空声,空气里灵气激荡,灵气裹在几人身上,产生出了诸如狼狮虎豹一般的变化,浮在背后好不威武,甫一动手,立即展现出来身为化境宗师的不俗实力。
叶青神色微微一动,已准备好了随时出手,他当然不允许曼莎在自己眼皮底下受到伤害。
几个混混当真毫无怜香惜玉之情,出手刁钻,尽是杀招,抢在最前面的混混,一个蛇形手,扫在了曼莎脖子上,曼莎的脑袋猛然整个耷拉到肩膀另一头,扭曲的像恐怖片里的女鬼,看起来脖子几乎完全断了,蛇手继续往上一扫,划破脖子上的肉皮,扯着肉皮往上一拉,马上把曼莎半张侧脸撕了下来,露出里面鲜红的血肉和肌肉组织。
另外几个混混,亦于同一瞬间,在曼莎的胸口、腹部留下致命的伤痕,曼莎上半身霎时多了四五个血洞,前后通透,看起来触目惊心。
“扑通”一声,曼莎的身子直挺挺的栽倒在地下。
“结束了?嘿嘿!”
“一个普通人罢了,自然小菜一碟。”
几人自然非普通混混可比,美人虽好,但比起他们的前途,以后的修炼之路,自然不及。
看着曼莎惨不忍睹的尸体,几人脸上反而露出残酷的笑容,“再美又如何,不过红.粉骷髅。”
领头的混混吩咐道:“把她的尸体扔到马家管理的蓝狐夜总会,如果我没记错,那个夜总会的一个领班就是咱们康家安插下去的内线吧?”
“你的意思是牺牲掉这个领班,让他自己承认杀死了曼莎?”
“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该是他为康家做出贡献的时候了。他的一条性命何足挂齿,能够为我康家做出牺牲,是他的荣耀,康家会为他的家人安排妥当,荣华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