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自从上次听到老板Tobias那顿饭上说的话之后,心里一直很疙疙瘩瘩。他不能从程序上质疑自己的老板,但从良心上,总感到不安。
Jay十八岁高中毕业后,就开始工作,刚开始在一家超市打杂,收银、理货、收货,勤勤恳恳,他存了半年钱,给心仪的女孩子买了一条手链,紧紧张张、抖抖索索地打算送给她,她却嫌弃地说:“你在想什么呀?我怎么会和你这样一辈子窝在一个士多仔里面搬搬抬抬、毫无前途的人在一起呢?我要找的,是在洋行、坐写字楼的人!”她居然,都没有接这件礼物。
当然,他也不会幼稚到和电视剧里一样,悲愤之中,把手链扔到水里,毕竟是好辛苦才挣钱买的,这个女孩子不要,可以留着送个下一个女孩。不过,她的话,却深深刺激了他:是啊,难道我这一世人,就只能窝在一家士多里吗?洋行、写字楼,这两个词,像脑海里的两块路标,他翻破了报纸,想找这样的工作,可一看学历要求,连申请的勇气都没有了。
终于有一天,他看到了一则招聘,上面写的是:商品专员,高中及以上学历。天哪,这是头一次看到招高中毕业生的,不容分说,他赶紧申请,居然还真收到了面试通知。
这是Jay第一次真正进入一栋写字楼,紧张得都有点手忙脚乱、晕头转向,好不容易找到地址上的十九楼,看到门口有一个大大的标志-一头盖着彩色飞毯的大象。Jay有点嘀咕:报纸上介绍的是一家德国公司呀,大象不是泰国的吗?要命的是,他还在面试的时候,忍不住问了这个问题,还问为什么那条飞毯那么小,盖上去不知道给大象当被子、还是给骑象的人当坐垫?两个用途好像尺寸都不大合适。
面试的,是一个以为自己会讲广东话的德国人,脸拉得老长,他说的广东话,Jay听不懂、Jay说的英文,他也听不懂,但德国人显然知道对着门上公司LOGO指指画画半天的年轻人,肯定是对这头大象很不满意,他也对Jay很不满意,虽然两个人的沟通很有问题,但最终两个人都明白:毁在这头大象上了,因为两个人整个谈话的焦点,都是指着这头大象指指点点,连最后,德国人都是气愤地指着大象背上的飞毯,做了一个拍拍翅膀的动作,表示Jay可以飞走了。
本来就没什么洋行写字楼面试机会的Jay,这次真的有了点心理阴影,好长时间,连动物园的大象都不敢看。当然,幸亏便利店里没卖啥有大象的东西,不然,连现在的这份工,都不敢干了。
又这样日复一日了大半年,一天上班,Jay居然又看到了拒绝他的那位心动女孩,正挽着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进来,女孩嗲声嗲气地靠在男子身上,说想喝饮料,不知道挑哪个,那个男子豪气地说:“那就把你喜欢的,一样来一瓶!”女孩不敢相信的样子,开心地抱了一大堆过来,抬头付款的时候,和Jay四目相对:“啊,你还在这里工作啊?”西装男问:“你们认识?”“哦,同学。”女孩赶紧回答。
“你同学怎么混得这么惨?”尽管他们已经走出了门西装男才问的,Jay还是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不就是饮料一样来一瓶吗?又不是名牌包包一样来一个,有什么好嚣张的?”对啊,有什么好嚣张的呢?因为人家做洋行、穿西装啊!
不行,还是得找个在写字楼上班的工作!Jay的悲愤再次被点燃了。他又开始翻报纸。终于,看到了一个招跟单员的广告,说是要经常到大陆出差、跑工厂,工作强度高、比较辛苦,所以,高中学历即可。前面那些,他都不关心,他看到的,只有高中学历,这四个字在闪闪发光,他循着这份光,走到了一栋写字楼、进了一间办公室、跟一位大胡子、不笑的时候很严肃、笑起来很开怀的德国人聊了很久,当然,旁边有一位翻译。无论德国人说什么,Jay都说:OK、OK、诚恳地点头。
翻译告诉他,总经理让他明天就可以来上班了,他开心得一下子跳了起来,恨不得亲他们俩。激动得走路都有点摇摇晃晃的他,转过身来,才发现,门口,居然,有一头,大象,并且,盖着,一条飞毯。
他感觉自己眼睛都发黑了,回过头来,再次确认:我真的明天可以来这里上班吗?
当得到肯定的回复时,他抚摸着这头大象,笑着说:“嘿,大象,我们又见面了!”
这一见,就是十八年,从几乎不会说一句连贯的英文,到现在带着老外穿梭于国内各大玩具工厂,从对玩具制造业一无所知、到现在对玩具研发的设计工艺了如指掌。那位招他进来的大胡子德国总经理,就是后来的Henrich,Jay眼看着他从年富力强、到退休谢幕、又再次出山。Jay对文博的感情,又岂是普通的上班下班、一日三餐?
所以,他怎么能听到Tobias的话,无动于衷呢?以前,他不大关注大陆业务,是因为Tobias说德国总部认为时机未到,这家十年前就主动找上门来的贸易公司保得利,只是从他们这里有一搭没一搭地拿点外贸尾货,做些出口转内销的批发,没有目标、也就没有期望,和保得利的关系,一直是Jay维护的,之前他也从来没有多想过,但在上海,见到Aimee是怎么做德风的,他很受刺激:原来,在大陆市场,是可以以品牌经营的方式,去培育市场、获取人心。他觉得Aimee说的话,令他喜悦、兴奋、向往。
Tobias告诉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让Aimee做文博的产品,他很纠结:他相信Aimee的做法,才是应该的,不过,保得利,毕竟已经和文博香港合作了十年,也不可能放弃啊!可是,任由Tobias这样瞒着老板,不是更不合适吗?他在香港看到Henrich出现的时候,和他打了招呼,几次想偷偷上去说说大陆的事,都不敢开口。
是啊,说吧,是越级汇报;不说吧,是知情不报,怎样拿捏,才恰如其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