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逛了一圈,周思雨看的眼花缭乱,一时间倒不知道买什么样的好了,最后她挑选了一件,看起来花里胡哨的衣服。
周兰芳也觉得好看,可是一问价格,竟然要三十块。
原本,周兰芳预计的是衣服鞋子加一起不超十五块,这一件就要三十,就算能砍价,那也超出预算了,周兰芳舍不得买。
“你还长个呢,买这么好的穿不了多久就小了,到时候都便宜那小野种了,我们还是去其他店里再看看吧!”
“好吧!”周思雨有些爱不释手,却也知道,这衣服确实很贵,不是她们能穿的起的。
以后上高中大学都需要很多钱,现在可不能把钱给败光了。
不得不说,这点上,周思雨很懂得取舍。
店老板看母女俩试了半天,弄了一堆衣服在那里,又表现出一副要买很多衣服的样子,她还以为俩人会买很多,结果没想到,一听价格,还都不还一下就要走。
越想越气,看两人都走到了门口,撇嘴道:“要想买便宜的,就到地摊上买,店里的衣服都这个价。”
想要好的,还想便宜,做白日梦呢?
毕竟是在城里,俩人不敢像在镇上一样硬气,走去店几步远之后,周兰芳才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说道:“呸,狗眼看人低。”
等以后思雨有了本事,她们把这条街都包下来。
周兰芳和周思雨都有共同的认知,就是觉得上了大学,就走上了人生巅峰,到时候就能过上城里人的那种好日子。
“姑妈,这些人太虚荣了,我们别理会她们。”
周思雨回头看了一眼店铺,心里暗暗记住了店铺名字,等她以后有钱了,一定会再回来的。
到时候,她就把隔壁店里的衣服都买下来,让店老板看看狗眼看人低的下场。
周兰芳又骂骂咧咧了一会,才算解气。
经过刚才的事情,她们也知道店里的衣服,她们买不起,于是又老老实实的开始逛起了地摊。
没一会,就逛到了王二凤的摊位上,都大半天了,到现在都没开张,王二凤心里着急,好不容易看到有人看她摊位上的衣服,王二凤是出奇的热情。
“来,随便看,我这的衣服都是新款,整条街,就我家的衣服最实惠。”
昨天从警局回去,小儿子把她说了一顿,虽然王二凤没怎么听进去,但看今天生意不好,她也着急了。
如果城里生意做不下去了,就得回去种田,风吹日晒的,比较辛苦就算了,还赚不到钱。
她家现在在村子里,那可是首付,整个村子里,就她家房子最好,去年刚盖好的三间新瓦房,城里还买了一套带地皮的。
别人都羡慕着呢,说实话,她是不愿意再回村子里的。
那下个雨,就脏兮兮的地面,她是一点都不喜欢,哪里像现在,一家人住在城里,要多舒服,就有多舒服。
要不是大儿子小时候生病腿留下了残疾,她还想给大儿子找个城里的媳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