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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一个官宦小姐竟也有此等气势,怎不让百姓瞧直了眼。

在拐角的街口,一个官差大喝一声:“停!今儿四皇子大婚,我们先避一避,让送亲队伍走了再游街。”

大理寺的官差押着冷家谋逆案主犯、主犯,此刻避在一边的小巷里,看着一抬又一抬嫁妆从巷口走过。

冷昭望着怎么也走不完的嫁妆,心头一紧,莫名刺痛。忆起自己昔日迎娶温彩,伧促自不屑说,还办得很简单,那时的他娶妻只是为了完成长辈交给的任务,却一心想着算计一个能生养孩子的女人过门,让她生下儿女,便寻个藉由将其赶到乡下,然后将儿女交给萧彩云哺养,如此他一举两得。

温青一诺千金,温彩嫁妆丰厚如斯,他的鼻子发涩,眼里便有东西流了出来,而心痛得如同有人一刀又一刀的剜割。

如若,他未曾与温彩和离,如若…蹂…

已经没有如若,那时的他没看到温彩的好,不,即便是现在的他,看到的也是温彩那倾城的嫁妆,那丝毫不逊色于公主的丰厚嫁妆,让他觉得震撼、吃惊。

她成了高高在上、尊贵不凡的雍王妃,而他现在是戴罪之身的阶下囚,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他却还在惊叹她的嫁妆,懊悔错失了她。

她,从来都不曾真正属于过她。

本来他有机会与她做一世恩爱夫妻的。

婚礼越繁华热闹,他便越失落。

这一切,是何等的讥讽。

终于,连冷老夫人都忍不住地道:“这温氏到底有多少嫁妆,这都多久了还没走完。”

她不甘心,可冷家是真的完了。

因为她的原因惹来了横祸。

她的儿子、儿媳过几日便要在城西菜市口问斩,而冷昭、郑氏母子、冷时及几个庶子则要秋后问斩。

大理寺官差冷声道:“有多少?没听百姓们议论有八百抬。”

昔日温彩嫁到冷家,才有多少嫁妆,虽不算薄,却也不过只得几十抬,现在却是如此的丰厚。

出现了一个清秀的丫头,手里捧着一盆花,又是一名丫头手里也捧着花。

有百姓道:“这花儿也能算嫁妆?”

“你不懂了吧,那是寻常花么?瞧见那盆月季没,一株开六色,名唤六学士,这一盆就值几千两银子。”

百姓们咂咂嘴,细细查看,还真发现一株上开六色,果然不凡。

因嫁妆抬数太多,温青、温子林叔侄二人便设计了从镇远候府出荷花里,再绕至城南大门出城,然后围着京城转上大半圈,再至东城门入城穿过兴国街、旺国街回到荷花里抵达雍王府,即便是这样,头已经快抵达雍王府,尾还在镇远候府。

“咦,这是什么花?开的花像白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百姓们的目光锁定在那丫头手里捧着的花木上,不见叶子,只有花儿,偏没人认识那是什么东西。

一个年迈老者惊道:“这是木棉花!是木棉花!天啦,这是传说中的木锦花!”

有人不由好奇:“这花很珍贵吗?”

“这不是花,而是一种庄稼。”

“这东西能吃?”

“它的籽可炸油,像白云一样的东西可以做被褥、寒衣,是最好的御寒之物。我曾听一位从海外来的商人提及过。”

百姓们不太懂,但听说籽能炸油,而那花儿竟能制寒衣,一个个迷迷糊糊,似懂非懂,却又对那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老者扼腕叹息:“雍王妃把这稀罕物当花木养了,可这是木棉花,能织布、能御寒,还能炸出油的好东西啊!啊呀,这真真是暴殄天物、暴殄天物……”

紧接着,又一名丫头捧着一盆像蔓藤一样的东西,盆里还有几枚果实状的东西。

老者一张脸通红,扯着嗓子道:“啊!土豆!土豆,海外商人说的土豆,我吃过一次,这东西可做菜,还可当饭吃,最是个好东西!当时我吃了那商人的土豆,还懊悔不已,想着要能留下做种子就好,没想到事过十几年,竟然在这里看到了,这是土豆!”

那捧着盆子的丫头寻声望来,甜甜地冲着老者道:“这不是花么?名叫洋芋,这老伯怎叫它土豆,名儿也太难听了,这可是我们家郡主最心爱的花木。”

真是庸人啊,只作是好看,这明明就是可以吃的嘛。

老者一阵心痛,不行啊,不能看着他们这般糟践好东西。

明明就是土豆,他曾在那个游历的海外商人那儿吃过,虽然是蒸熟了吃的,可那模样可就是盆里的那几枚土豆么?还能那你蔓藤一样的东西,难不成就这是藤上结出来的。

老者正痛心疾首,便见另一侧也站在一个官员,他亦站在人群里,双眼散发出狼眸一样的光茫,一转不转地盯着丫头们手里盆着的“嫁妆花木”,因为后头捧出来的两盆是几棵小苗,那盆里还了一个棒子。

老理那官员异口同声“苞米!这是西域人种植的苞米!”

他们不认识那小苗,可盆里放着的壮粗苞米却是认识的。

天啦,不是说大燕种不出苞米么?

八十多年前,曾有商人从西域带回了苞米种植,偏生只长杆不结籽,后来试了三年,工部就放弃了。

官员一个箭步拉住那丫头:“这个苞米……苞米……是你们种出来的么?”

丫头不屑一顿地道:“麻嬷嬷说了,这花木的名儿叫玉米,可不叫什么苞米。也是我们郡主最心爱的花木,这几棵苗儿,还是前些日子郡主种出来的,郡主说要带着几棒种子多种些来。”

官员兴奋的身子微微打颤,这么说苞米种植成功了,“那……种子是郡主种出来的?”

“我们郡主最爱侍弄花木了,当然是她种的,这些个东西说来也怪,别人种不好,但凡是我们郡主弄,就能长得又壮又结实的。”丫头看了眼官员拽扯着自己的手,“大人,这是花木,叫玉米。”

(注:土豆、棉花、玉米在古代都没有,属于外来物种。)

明明是苞米,他在工部任职,而农局就设在工部,他曾看过农局的记事卷宗,上面说过永乐帝时,曾引进西域作物苞米试种,结果失败的说明,那卷宗上还绘了苞米成熟时的样子,可不就是那花盆里放着穗子么?

官员振奋得无法自抑,这是不是说玉郡主其实已经试种成功了。

丫头哪知道这不是花木而是粮食,是可以供百姓们食用,可以解决百姓们温饱的粮食啊。还一脸凝重地更正官员。

老者与官员便挤到了一块儿,两双眼睛放着绿光地盯着一盆又一盆的“花木”,因为早前认出了几样,这会子看到一树蔓藤样的小苗,两个都微眯着眼睛:这又是什么东西?上面结着鸡蛋大小的果实,有的还是绿白色的,有的已经是变成橙红,还有的已经红透,不用问,一定是吃的,可这东西是什么?

两个人自认见识不凡,却认不出来是什么。

终于,官员急了,追上捧着盆的丫头:“姑娘,这是什么?”

“郡主叫它西红柿!本来是当花木养的,可这果子红了便可以吃,酸酸甜甜很好吃。”小丫头还吞咽了一下,眼睛盯着那两枚发红的果子,馋得直想揪下来吃掉。

可是不能吃啊,这可是年前温彩就着人在畅园的温室里培育的,为的就是要在她大婚的时候捧出来当嫁妆花木。

官员想:果然是能吃的!

还说什么玉郡主爱侍弄花木,便用名贵花木做嫁妆,这哪里是花木,分明就是食物,是食物啊,甚至连农局都种植不出的好东西都捣鼓出来了。

官员想到这儿,越发激动。

他要递折子,他要告诉皇帝玉郡主手头有许多珍贵而稀罕的种子啊!这些东西能吃,能解决百姓们的温饱问题。

八十年前,永乐帝下令工部成立农局,目的是提高粮食产量,从海外引进了一批农作物种子,令农局官员进行种植,同一时期引进的除了苞米,还有一些蔬菜、瓜果、果树等物,一部分试种成功,一部分却遭遇惨败,这苞米便是只长杆不结苞,连种三年都失败了,最后由农局官员得下结论:这东西不适合在大燕种植。就此作罢,不曾想,他竟然在雍王大婚的嫁妆里看到了试种成果的苞米种子。

这说明什么?

说明玉郡主种出来了。

农局官员办不成的事,一个酷爱花草的闺阁小姐种成了,这让他们这些吃朝廷俸禄的人怎么活?

明明是苞米,竟被玉郡主当成了花木。

这花木自来都是种养着玩的。

人家玩着玩着就种成了,他们那么多种却没种成功,这可让他们怎么活?还怎么自恃是农局的官员。

就在当今皇帝登基之后,农局官员为了提高他们在百姓和朝廷中的地位,便又开始试种苞米,没想还是失败了。他们可把这东西当成孩子一般养的,明明长势极好,怎么就不出苞呢,又或是出苞了,却不结籽。

就在他们屡试屡败的时候,突然惊见苞米的幼苗,还看到了花盆放着的一棒子成熟、晒干的苞米,这分明就是试种成功啊!

这玉郡主到底在做什么?把那么多能吃的东西试种成功了,居然跟丫头们说那是花木,这不是要臊他们农局官员的脸面吗?

脸面就先搁一边了,赶紧把这好事禀报皇帝,如今刚至春天,如果玉郡主有种植经验,正好可以播种培育,待他们农局官员弄出经验,便可以全国推广,能助百姓们吃饱饭。

官员想到这儿,跃跃欲试,一看身侧的老者,打了个千儿,问道:“老先生也认识那几样?”

老者道:“那个结果子的,明明是土豆,可那丫头却说是杨玉(洋芋)。十几年前,我在南海一带跑船行商,曾认识一个海外游历的学士,因我救他躲过了海匪,他曾拿了他家乡的食物来招待我。我在他那儿吃过土豆,这东

西可蒸、可煮还可炒着吃,既可以代替馒头、米饭这样的主食,还可以当菜吃。

待我离开他的船时,便提出想讨一些土豆回家乡种,偏这海外人竟摇头说没了!为这事,我耿耿于怀多年,一直想找到这土豆试种,一旦成功,我大燕百姓就能多一样食物。听那海外人说,这东西最不惧旱,产量颇高。”

官员又问道:“那木棉花是怎么回事?”

“我在那海外人的船上住过几日,船上的被子便是用木棉花缝的,很是暖和。海外人告诉我,这是用木棉花做的,还与我描述了木棉花的模样,今儿我一见就认出来了。这木棉花御寒的好东西!可嵌在被褥里,还可嵌在衣服里做寒衣,我大燕百姓若有此物,便不再畏惧严寒。”

官员眼睛晶亮,看来玉郡主手头的东西还真不少呢。

什么花木,明明就是玉郡主试种成功的粮食、蔬菜,哪一样都是宝贝,且还是无价之宝,岂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官员又瞧见一个丫头捧着一棵不知名的花木,上面长着三四寸长像牛角一样的果实,有的是翠绿的,还有的已经红了,在碧绿的叶子映衬上煞是可人,若有不认识的,一定会以为是什么不知名的花。

而另一盆的花木果实则像一盏盏或绿或红的灯笼,摇摇曳曳可爱至极。

官员瞪大着眼睛,那老者一脸狐疑,彼此都叫不出名来。

一定是吃的!

他想着,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肯定能吃。

他得把自己发现的事尽快禀报给上司、工部左侍郎大人,让他来处理此事。

温彩的倾城嫁妆,又有名贵花木相随,带着馨香的花瓣在前方开道,后头又有花木压尾,真真是一场倾城的花嫁。

途经城外,经过一片桃花林,桃花开得如霞似锦,花染衣馨,一阵风过,杏花瓣漫天飞舞,与前方宫娥飞撒的花瓣相映成景,如诗如画,却又极尽奢华。

这,原就是一场花嫁。

只属于她温彩的花嫁,但因为她精心的布置、设计,又与前世时完全不同。

前世,她没有这么多的嫁妆,不过只有一百多抬。

今生光是慕容恒预备的就二百抬,再加上她长达几月的凑备,竟有八百抬嫁妆。

她是足可以与公主相毗的女子,她今生要活得轰轰烈烈,活得张扬瞩目。

从南城门至西城门、北城门,最后又从东城门而入,穿过繁华的旺国街、兴国街,两侧是围观的民众,一回城,撒花的宫娥又开始抛撒花瓣,飘飘扬扬,好不热烈,那花瓣原就是畅园莲清池的人经过特殊处理,用香液浸泡晒制,一撒空中,就会飘散出最自然的馨香,醉人心脾。

“听说玉郡主的嫁妆,能饶着整个城墙转一圈呢。”

“我听说不止一圈,镇远候府那边的嫁妆还没出来完呢。”

“这么多的嫁妆,雍王殿下可真是发大财。”

“嫁妆里头可有名贵的名家字画。”

“最贵重的当皇上赏赐的夜明珠、玉如意。”

“我可听说陪嫁的名贵花木也不少,随便一盆至少也三千两银子。”

“那么多花木,这得多少钱啊?”

有百姓们开始疯狂地脑补着。

他们怎没这么好的运气,娶回一个美人不说,还带着倾城的嫁妆,八百抬啊,这吃几辈子都用不完了。

早就有京城百姓议论,说镇远候温青是家中的嫡长孙,祖辈、母亲留下的产业丰厚,如今瞧来此言不虚,一定是真的了。

光是嫁一个妹妹,就这等手笔,满朝文武,温青算是第一人了。

因入府的吉时未到,温彩的花轿继续在外荷花里兜转,而嫁妆陆陆续续抬入雍王府,尚未尽数进入王府大门,酉时吉时到,温彩的花轿自大门而入。

司仪高唱:“迎新娘下轿!”

慕容恒扬着弓箭,对着轿门一射。

喜娘大声喊着吉祥话。

慕容恒将弓箭递给下人,走近轿门踹了三脚。

大门前放了只烧着艾草的火盆,“新娘跨火盆,日子火火红红,万事大吉!”

雍王府的上房花堂上,宾客们分站两侧,一个个翘首以盼,正中坐着华衣锦袍的德嫔,她的身后站着笑微微的十公主庆阳,母女俩眉眼含笑,这一日已经让她们等得太久,终于看到慕容恒娶妻成亲了。

温彩顶着大红的盖头,听着周围人惊呼的夸赞声,这一件嫁衣是慕容恒令宫中针工局绣制,是她见过最奢华的嫁衣,漂亮的粉色珍珠,耀目的金丝银线,而上面的图案更是贵丽无双,这真正是一件堪与彩霞毗美的衣裳,可以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拜天地、拜婆母,夫妻对拜,她听令司令的高呼,看似机械地举动,却难抑心头的欢喜,从今后,她是慕容恒的妻子,与他要风雨同舟……

“送入新房!”

一根红绸

,中间系着绸花,一头系着他,一头牵着她,两侧是冬葵与双双,二人搀着温彩,跟着慕容恒自穿花长廊,出垂花小门,再入新房。

人群里,传出顾四爷的声音:“雍王殿下要快去快回,我们今儿不醉不归!”

慕容恒扭头笑着,笑颜如花。

十公主低声道:“母娘,四哥笑得真傻!”

德嫔却觉得那不傻笑,而是知足的笑、幸福的笑,她真切地希望自己的儿子一生都能像今日这么快乐。“顺娘是他最想娶的人,为了喜欢的人犯傻,那是值得的。”

十公主似懂非懂,在德嫔的眼里瞧见久违的满足。

雍王府管家招呼客人,而来帮衬的礼部官员招呼宾朋入酒席。

温彩坐在喜榻上,浑身都不舒服。

慕容恒问喜娘:“把称杆给我。”

喜娘愣了一下,“殿下,天还没黑呢。”

“她头上的凤钗、珠簪也够沉了,赶紧取称杆。”

刚入新房,就迫不及待的给温彩挑了盖头。

喜娘递过称杆,笑道:“称杆挑盖头,称心如意。”

温彩面敷薄粉,颊现桃红,目含秋波,漾出星辉,真真是一个妩媚十足的女子。内着素绫中单,外罩大红色霞锦嫁衣,荷叶状裙摆曳地,散落在喜榻前,她仿似鲜花中间的舞者,静默端坐,袖口、衣沿绣以天家贵眷才能享用的凤羽,描金重绘,美轮美奂。

他看她,她羞涩望了眼衣着大红新郎服的他。

四目相对,她快速别开视线,他低低笑了两声。

温彩眼波流转,来不及审视新房,目光又汇聚到慕容恒身上,“傻样,你笑什么?”

慕容恒不想出去了,提着衣袍在她身边坐下,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依旧傻笑着,“你穿上这嫁衣真好看,头饰也很好看……”

他有好几日没见到她,好几次有些忍不住想再去文镇远候府瞧他,却被下人告知:不可逾了规矩,这才强行按捺下来。

温彩道:“这头饰重得很,你帮我拆下来。”

她提着裙子坐在妆台前,他走到她的身后,“今日累坏了?”

“可不累么?四更天就起来,光是这衣服、头饰就忙活了两个时辰。出了门,又说未到入婆家门的吉时,迎亲的人又带着花娇在城里转了两圈,抬轿的轿夫也是两批人轮流换着,再不入府,怕是迎亲的轿夫和送亲的轿夫都要累得走不动了……”

这一日,还是在醒来后吃了一碗鹿茸汤、又用了大半莲子羹,早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

慕容恒试着小心的将金钗、簪子、步摇一一拆下,刚折了一半,闻嗅着她身上散发的馨香,深深地吸了一口,俯身一把拥住了她,将下巴支在她的肩上,贪婪地、放纵地深吸着,“你终于做我娘子了!终于是我的了。”

“我一直都是你的。”温彩含着笑,“坐会儿就去前头陪客人吃几杯喜酒,莫让人瞧了笑话。”

慕容恒嘟囔着,抱了一阵,方才直起腰来。

将她头上的珠花等物拆了个干净,最后只余下她一头散发着淡淡清香的长发。这样的发握在手里,细腻得如同上等的丝绸。

她如一朵盛开的花,散发着芬芳,而他是一只闻香而至的蝶,有了她,再不愿离去。

慕容恒低声道:“真不想离开,就留在这儿陪着你。今儿我都陪他们大半日了,总得让我陪陪你才是。”

通常都是用过喜宴后,新郎回到新房揭开盖头,可今儿慕容恒心疼温彩顶着一头的首饰,早早揭了盖头。见到美人如玉,再不想离开。坐在一边,不言不语看着她也是欢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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