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觉得不对,拿起笔这才发现自己的毛笔字写的并不是很好,小学的时候,学习过,可是那个字,看不下去。
于是,她犹豫了一下,将毛笔从中间折断,心想,最起码自己的钢笔写写的还是很不错的,写出一首好字,可是决胜的关键呢。
“妹子?”看到她的举动,佟玉函很是震惊,很不解,她想,不只是这个佟玉函,估计是这在场的每个人都被她的举动吓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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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理会佟玉函不解的眼神,这个时候,她可不想解释,没时间了,眼看着,书芷已经落笔了,她可不想落后,于是,她用自己刚刚折断的毛笔的笔杆,沾了墨汁之后,在宣纸上落笔了。
只是有点艰难,本想着会很容易,可是似乎这个宣纸有点薄,用这个毛笔杆写起来,是不敢用力的,稍稍一用力,纸张就会被撕破,于是,她只好小心翼翼的在上面,艰难的写下:
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一团团逐队成毯。
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liu。
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舍谁收?
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随后,她将纸张递给佟玉函,看着佟玉函,帅气的额头上打着大大的问号,她也并不理会,而是,径直走下去,坐回自己的座位。
然后望着坐在身边的宛心,一脸的开心,心想,你不帮我,我不照样搞定,不信自己赢不了,这首词,可是清后无数的文人骚客的智慧的,绝对顶呱呱。
再看看早已经错愕的众人,她的心里喜滋滋的,心想,再不怎么样,这黛玉的词还会比不上这个书芷,再怎么说黛玉好歹也是这《红楼梦》当中,大观园里一等一的才女呢,会比不上书芷,她才不信呢。
可是,他们为什么这么奇怪的望着自己,难不成自己在什么地方写错了,可是,不可能啊,她对《红楼梦》那么熟悉,按道理说,是不可能错的啊,可是,那到底是为什么呢,她有点心虚。
这才发现,佟玉函和董鄂宛清都是不解的望着她,一时间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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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如,你上来,能告诉我,你写的这个是什么吗?”端详了她的字体好久,宛清终于忍不住的问她,满脸的不解。
“词啊!”她更加不解,怎么回事,是自己写的太好了么,还是,这《红楼梦》在清朝就有了,穿帮了,但是,不可能啊,就算《红楼梦》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流传了,可是,在清朝时这本书可是**,这些人不可能看到。
“你写的字,我看不懂。”听到宛清这么说,她的眼睛开始冒金星,怎么她会忘记呢,这个时候的字应该是繁体字啊,可她自己用的是什么,幼圆字体,当时写的时候,还想着女孩子用这样的字体会好看很多,可是自己怎么就忘记了,这里是古代,这样的简化字,他们是看不懂得。
哪怕自己用隶书也好啊,但是不会,哪怕只是简单的繁体字也好啊,可是怎么就用了这简化的字体幼圆呢,真是自找苦吃。
“那我来念一遍吧!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一团团逐队成毯。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liu。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用的词牌是《唐多令》。”说完,她坐回到座位,心想,这下完蛋了,不知道自己第一局会不会胜利。
希望这个书芷的诗词写的并不是很好,否则自己可真的是对不起雪芹先生看,对不起自己心爱的黛玉了,白白浪费了他们的才华,可是,这个书芷怎么可能弱呢,是书蕾书芷出的题目,她们肯定是早就想好的了,输不了。
自己这下,可真要对不起着大清的文人墨客了,但是,她的心里还有点期待,希望奇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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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宛如的词是《唐多令》是这样的: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一团团逐队成毯。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liu。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的确是很不错的词,我们再来看看书芷写的怎么样?”顿了顿,这样说道。
书芷会写什么,会比自己好吗?
“书芷写的同样是首词:《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董鄂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不错,是首很吉祥的词,可以和宛如一决高下。”宛清手里拿着书芷的词,念完之后,这样说道。
什么啊,这样的词,竟然可以说和黛玉的词一决高下,宛清到底有没有搞错,这哪里是词嘛,明明可以说成是吉祥话,而且还是不入流的那种,什么叫“一愿郎君千岁”,这明明就是一个妻子对丈夫的祝愿吗,这书芷现在可是个小姐,还没有出嫁呢,就这么说不合体统吧,再说了,她一想,这话分明是说给佟玉函的嘛,典型的是巴结啊,哪里是作诗,简直不入流。
“佟叔叔,阿玛,你们说着两首词,哪一首改取胜呢?”宛清将这个难题交给了坐在里面的长辈,也许,宛清真的是不好开口,毕竟,有所避讳。
“世弟,是你挑儿媳妇,这一局你来说,毕竟是我的女儿,哪一个都不好得罪啊,呵呵。”鄂硕也是个狡猾的主,本想着仗着鄂硕对自己的宠爱,想着鄂硕会帮着自己呢,可是,到了紧要关头,这鄂硕倒把自己当做是局外人了。
真是人到用时方恨苍白无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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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世兄,那佟某可就不客气了,要我说啊,还是这书芷的词好,当然了,我知道这宛如的才气是很高,你看这句子用的‘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的确实好句子,让人喟叹不如,可是有一点,就是太伤感了,你说好好的一个女孩子,还不到十五岁呢,这诗句就让人听着悲凉,还是这书芷的好啊,世兄,单凭这一点,这一局我选择书芷啦,当然了,我还是很看好宛如的,接下来看她的表现了,还望世兄不要介意。”佟大人笑着说。
“世弟,这说的哪里的话,我没有什么意见,不管哪一个都是我的女儿嘛,虽然我疼宛如,但是我还是会公平对待的。”鄂硕笑着回答,说着看了一眼正在用幽怨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她,于是,鄂硕笑着看了她一眼,带着期许的眼神看着她。
这样的期许能有什么用,这么好的词,都能输,这也太说不过去了,于是,她转过脸来,不去看鄂硕,独自的坐在那里,生着闷气,但是自己转念一想,心想,这董鄂书芷的却是聪明啊,这样的作诗,谁还真的是考验女儿家的才情,这古话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需要那么高的才气有什么用,老人家不过就是想要找个乖巧能干的儿媳妇,要才情能有什么用。
所以说,要说佟大人裁判她输了,她倒也是没有什么不服气,毕竟,这是选媳妇,不是选什么科举状元,裁定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还是好好地想一想第二局,自己要出什么题目吧,这第二局可是绝对不能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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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由此看来,这一局是西院的书蕾书芷两姐妹,当然了,这东院宛如的才气也让我们大家佩服,不过很遗憾,宛如,接下来看你们的了,加油吧!”佟玉函人模狗样的站在大厅的中央这样宣布结果,最后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
虽说这佟玉函并没有说她什么,可是总让她觉得,此刻的她,在佟玉函的面前是极为不光彩的,灰溜溜的,很没有面子,不过,这样的结果,也增加了她的斗志,都说是她会越挫越勇,于是,她下定决心赢得第二局,当然了,是会有计谋的,照这样的情形,不用计谋是不行的。
于是,她筹划着,然后得意的在宣纸上写下了自己的题目,然后,站在那里暗自得意,想必,看到题目书蕾书芷是会傻眼的吧,希望她们不要太菜,不过,遇上她,不倒霉是不行的,谁让自己的智商比她们搞那么一点点的呢。
“宛如,将你们的题目拿上来吧?”宛清看到她站在那里发愣,召唤着她说道,生怕她受了打击,一蹶不振。
“好的。”她开心得回答,然后将题目交给站在宛清身边的佟玉函,做了一个鬼脸,心想,让你看不起我,这道题目,我担保在座的每一个人恐怕都是很难回答上来的吧,智商是不行的,不是我看不起你们,是在是我比你们晚生了几百年,智商被祖先们在生活中,慢慢的被提高了,所以说,这是勇气。
“有把握吗?”佟玉函看着她,竟是一脸的担心。
“当然。”她回答,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回自己的座位。
心想,这个佟玉函在干嘛,还装出一副担心自己的模样,是装给她看的吗?她才不要理会呢,很明显,这是一种阴谋,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自己可不得不防,刚刚她可没看出来佟玉函有什么担心自己的地方。
现在啊,就算是真的担心,晚啦!不过,想着这个佟玉函也没那么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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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宛如的题目在我的手里,现在我来公布。请问。”佟玉函手里拿着她刚刚递过去的题目,准备要念。
“怎么了,佟公子,你快念啊?”她洋洋得意的等待着,心想,这下看你们服不服我,可是,等了半天,没见佟玉函出声,于是,她不由得看着佟玉函,看到佟玉函对着自己的题目发呆。
“哦,宛如的题目有点怪,不过我还是念出来吧,一共有4道题,答对最多的人算赢,请问‘白色的马儿叫白马,黑色的马叫黑马,那么?”她正等着看大家吃惊的表情,没想到佟玉函的话又被打断了。
“启禀老爷,皇上、摄政王爷、十一阿哥,还有芗青公子来咱们府上了,马上就要进来了。”一个小厮慌慌张张的跪下来禀告。
真是的,又遇见这个摄政王,真是阴魂不散,一天要见几次面啊,难不能会成为城家常便饭,她可不想,如果可以,她真想要一辈子都不要再见这个摄政王爷和自己的这个大哥董鄂芗青,一生一世,都不想,可是,这些并不是她能够左右的。
“什么,混账,怎么不早说?”鄂硕赶紧站起来,整理了自己的官府,站起来,示意灵梦不用再给自己捏肩了。
“老爷,是摄政王爷说,不用禀告的,这次只是微服私访,只是顺路随同芗青公子来董鄂府看看,不过我看不行,这才偷偷过来禀告一声,让老爷好有个准备。”小厮跪在地上唯唯诺诺的回答。
“混账,公子也和他们一起来的。”鄂硕的脸已经被气青了,站在那里,涨红了脸,问道。
“是的,据公子的随从说,公子本来是陪同摄政王教皇上骑射的,回来的路上,说起了宛清小姐在这里,摄政王爷这才决定要来咱们府上的。”小厮如实的禀告。
“混账东西,我就知道这小子不会干什么好事,祸害了别人不说,连自己家里人都祸害,真是个孽障,作孽啊。”鄂硕看了一眼小厮,气愤的大喊。
“是天荷管教不周,还望老爷惩罚。”听到鄂硕这样的打骂董鄂芗青,姚氏赶紧跪下,向鄂硕认错。她看了一眼姚氏,心里更加的怨恨董鄂芗青,做不好自己不说,还要连累自己的母亲,真不是个好东西,她在心里骂道。
1你起来吧,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鄂硕这样说着,不再看姚氏。
“老爷,现在我们怎么办?”小厮跪在地上问道。
“你去看看,我这就准备。”鄂硕对着小厮说道。然后,转过来,对着已经站起来,慌张的佟大人说,“怎么办?”
“我们这就出去,我看啊,这些家眷也不用退下了,想必也来不及了,不如随着我们前去接驾。”佟大人犹豫了一下,这样回答。
“恩,世弟说得对,走,我们这就出去。”鄂硕说着,准备往出走。
“哈哈哈,不用了,鄂硕着,何必紧张,皇上和本王不过是近来看看嘛,你们这个家宴,本王和皇上也是很想参加的嘛!”正在鄂硕准备要出去迎接的时候,就见皇上、摄政王、十一阿哥等人,进了大厅的门。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摄政王千岁千岁千千岁,十一阿哥千岁千岁千千岁??”
当听到摄政王多尔衮的声音,众人赶紧席地而跪,在这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齐齐的跪倒在地,这样的架势,是平常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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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起来吧,十四叔已经说过了,我们只是顺道过来看看,大家是不用紧张的。”是他,她抬头望着他,那张熟悉的面孔,看起来不如佟玉函的成熟和英俊,可是,那张脸,那样的坚毅,像是无相见有一种力量让她不得不折服。
看见他,这种感觉是说不是那个来的熟悉,他们只是见过匆匆的一面,可是看见他,让她感觉像是见到了久违的故人,那种熟悉感是那样的强烈,强烈到让她不敢去置信。她不懂,自己是来自21世纪的人,她穿越了时空,来到了这里,奇怪的却让她觉得自己对这个君主,这个高高在上的帝王,是那样的熟悉,感觉像是像是千年一般,吸引着她。
让她不解,也许她并不懂,很多人的生命,是会穿越时空的,只因那来自远古的呼唤,例如他,只是,她却不知道,自己穿越时空来到这里,是源自于什么地方的呼唤,而这个呼唤,到底是来自哪里,莫名的,让她惊慌,不知所云。
她跪在地上,抬头仰望着他,在所有低着头的众人堆里,凸现出来,那样好奇的眼神,吸引了刚刚进来的福临,福临也看着她,愣住了。
她和福临,就这样,当着众人的面,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张久的对视。
似乎像是相识已久的人,是故人,愣在那里,忽略了众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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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都让大家起来了,还跪着干什么,快起来了,真是的,还要让本王发话,都起来吧。”
摄政王多尔衮看了她和福临一眼,然后,看着众人奇怪的眼神,略有所思,然后,这样说道,打破了大厅长久的寂静。
“谢皇上,谢摄政王。”
听到摄政王多尔衮的话,众人这才起身,口中连呼感谢。
她站起身来,这才从刚才的沉思里清醒过来,然后暗暗一笑,怎么可能呢,自己怎么可能和福临认识,不会的,福临是高高在上的天子,而自己不过是穿越过来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子,连官家的小姐都算不上,唯一的一个身份,还是窃取真正的董鄂宛如的,自己是谁,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怎么会和当朝的天子相识呢。
她绕了绕自己的脑袋,暗自发笑,自己还真是能够异想天开的,和当今的天子相识,怎么可能的是事情呢。
“难道是穿越过来,脑袋也变得爱幻想了,宛如,你不能多想。”站起身来,她拍打着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
“董鄂宛如,你刚刚说了些什么?”摄政王望着她,笑着问道。
“哦,我是说,宛如和摄政王爷的缘分还真巧,我们是有缘人。”
听到多尔衮看着自己,若有所思的问道。她的心一惊,小心的回答,心想不管怎么样,还是说点好的吧,这个多尔衮,你永远看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是真的关心自己,还是另有打算,不得不防。
她早就领教过一回了,吃过一次亏,可不想再吃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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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看来我和宛如小姐的缘分还真不浅啊。”多尔衮笑着回答。
“十四叔,你们认识?”博果儿看着多尔衮,一脸的惊讶,她发现,福临也看着这边,似乎对于十一阿哥的这个问题,也很感兴趣。
“哦,当然,早上的时候,带你们去练习骑射,刚巧就在黄觉寺附近,在你们练习的时候,十四叔和芗青顺便上了趟寺庙,给你们的十四婶婶求了个保护符,刚巧遇见了这个宛如,哈哈?”多尔衮笑着回道。
也许,所有的一切,也就只有她和董鄂芗青知道。
“十四婶婶还真是幸福,有十四叔这样的丈夫。”福临看着多尔衮,笑着回答,但是话语中,带有多多少少的不自然,这一切,她都看在了眼里。
“那是当然了,十四婶婶可是十四叔的专宠福晋呢,谁不知道啊。”十一阿哥,突然地插断了话,但她有种感觉,博果儿的这就不合时宜的话语,是故意的。
“呵呵,哪里哪里,看看这福临和博果儿多说会说话,说的你们十四叔我啊,可真开心,也没有办法,女人嘛,就是用来宠的,还有啊,这不都为了自个儿媳妇嘛,还能是为了别人媳妇。”
多尔衮看了一眼博果儿,似乎也感觉到了当中的刻意而为,但是,多尔衮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回答,临到最后的那句话,用眼睛轻轻地看了一眼宛清,她不知道,多尔衮的意欲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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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王爷疼爱福晋的做法,还真是让人羡慕啊!”突然间,宛清站在人群中这样说。
“哦,原来肃亲王的福晋也在此啊,多尔衮真是唐突了。”听到宛清的话,多尔衮脸上抽了一下,然后依旧是笑着回答宛清。
原来大阿哥豪格还是有名的肃亲王,清朝初,所封的开国八大铁帽子王之一,她竟是不知道,以前她对豪格并不了解,知道,只是豪格是皇太极的长子,虽然是长子,但是由于母亲地位低下,在这个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年代,首先,豪格只能算作是一个庶子,刚开始,地位是很低下的,但是,豪格在经过自己多年的打拼之后,还是一位很有作为的军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