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去第一案发现场?”
还要装作是东方沐的助理的样子?
接了电话之后,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被他家少爷安排去换了一身白大褂,然后手里提了一个不知道装了什么的工具箱,坐在了东方沐的车里。
直到车子发动之后,南宫玥短路的脑子终于重启成功,嫌弃的扯了扯身上的白大褂,一脸的疑惑。
他们若是想要将那个人的尸体带回来解刨,哪需要亲自过去啊,让影子那边周旋一下,就有人会将尸体送过来了,他们完全没有必要亲自走一趟。
想也知道,能被选中弃尸的地方都不是什么好地方,他限量版的鞋子啊,难道穿一次就要离他而去了吗?
还有,他最讨厌白色,为什么要被迫穿上这身让他很不舒服的衣服,扮作东方沐的助理啊?
若不是看到大嫂和少爷都换了,他都要以为今天是愚人节,他被少爷和大嫂他们恶整了。
“在现场,我们能发现更多被人忽略的线索。”
这一块真好是小雨最擅长的,所以,她在第一时间对季夜凝提议去趟现场采证。
她本来的意思是她和小风两个人去一趟,却没想到小姐不仅同意了,还要求一同前往,这才有了现在这一处。
“可我们不会采证啊!”
翻了个白眼,他擅长在网上搜集情报,但不擅长现场搜证这么专业的东西,而且,既然是去搜证的,他们为什么要传成这样?有什么关系吗?
“我会。”
若不是看在这人长得很帅,气质中有种雅痞的感觉,小雨恐怕一点都不想要跟他费一句废话。
“真看不出来,你这么美丽的姑娘居然会这么容易弄脏妆容的工作,厉害!佩服!”
这话可不是单纯的吹捧,南宫玥是真的觉得小雨很厉害,让他佩服。
在他的印象里,一般从事痕检科的都是男人,毕竟,很多时候人命案的现场都伴随着脏乱污秽,寻常女人根本无法忍受那样的环境。
别说女人了,就是他这么个大男人也忍受不了,他这人有洁癖,还有些严重,这也是他为什么当年会选择计算机的原因。
在四个属下里,他的功夫仅次于影子,但南宫玥自从接手景少容手底下的情报部门后,就没有亲自参与过一次行动。
“我功夫不是太好,又不想做拖油瓶,就只好找些自己擅长的事帮忙。”
小雨本来就痴迷长得好的男人,南宫玥符合她的审美,他说这话的时候有特别真诚,让小雨一时有些招架不住的羞红了脸,但那双眼睛却依旧直勾勾的盯着南宫玥,“其实现场采证很多时候也没有想象的那么脏,仔细些,也不会弄脏的。”
“那也很厉害,你们用肉眼就能看到很多我们发现不了的线索,像我,我就发现不了。”
就说南宫玥是一个很极端的人,他对小雨佩服,对她的态度就非常和善,让人压根就讨厌不起来,“什么从鞋印来判断是什么鞋留下的,穿鞋的人是男是女,这些东西想想我就头晕了。”
代码多好,想要什么,直接编个程序就一清二楚,根本不需要去思考它是男是女,是皮鞋还是帆布鞋留下的。
所以,能现场采证的人很让他敬佩,尤其对方还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