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野蛮人很实诚。
说一不二。
说一天到了地方那建奴能活,那建奴就绝对能活。
可惜啊,火急火燎赶路的劫掠队因为途中遭遇了一支要前往城里交易购置生活用品的建奴商队。
商队成员很能跑,而羯拉玛为了稳妥起见,让野人骑兵追了很久,务必不能留下活口。
这导致劫掠队抵达下一个建奴驻地的时间慢了一些。
所以守信的羯拉玛当场砸开了带路建奴的后脑勺。
然后下一刻前头的哨探就前来报告在远处地平线隐约看到了建奴聚居地。
羯拉玛遗憾的看了看建奴的尸体,随后将他身上的东西赏给了自己部落的勇士。
转头再一看身后的劫掠队。
带着奴隶,财货,牲口行军的后果很严重。
之前回归老林子时有朱由检和几名锦衣卫不时出口敦促,努力维持队伍整体速度,让队伍能持续抱团行军。
现在羯拉玛领导的劫掠队就不一样了。
出现了诸如脱节,混乱,丢三落四之类的很多问题。
而在跟随劫掠队一起出来的锦衣卫程阔,程祥建看来。
这支队伍能在行军途中没有小队擅自脱离,甚至没有士兵迷路就很不错了,只是怠惰行军,军纪混乱,甚至在行军时有士兵拖着女奴去路边草丛这些事......
野人嘛。
这阵子程阔也看多了,了解了。
不就是因此,陛下才派他出来的吗?
眼看着众多部落首领开始汇聚在羯拉玛身旁,一起商量着如何进攻。
或者说大部分对话都是先商量如何确保公正的前提下瓜分这里的战利品。
程阔知道他们没那个考虑精妙战术的脑子。
最后的战术一定会是无脑冲锋。
或者说以劫掠队的军事素养,再精妙的计划战术在酋长首领们的指挥下,都会变成无脑冲锋。
咋舌一声把注意力转回来,程阔看着身前瑟缩的干瘦小老头,开口问道:“姓名,表字,表字没有就不说。”
即便之前听到过眼前这个特殊的野人口吐汉话,小老头儿还是一脸惊吓。
“小人,小人田,田三蛋。”
“行了,下一个下一个,让开去一边儿候着,对了,记住可都别再跑了,再有逃离者,捉拿后以乏徭罪论处!”
田三蛋连连点头,心说这特殊的野人身上大明的味儿可太冲了,上来就是徭役是吧,接下来是不是要开始收税了呢?
随即就走到一旁和一群已经登记过的汉民蹲在一块儿,互相议论着未来可能会遭遇什么。
其中对程阔身份的猜忌为最多。
其次,就是对他们上一顿饱饭的感慨,以及对下一顿饱饭的期待。
因为劫掠队临行前朱由检的要求被羯拉玛履行了,所以这群汉民再被免于被劫掠队肆虐。
其他部落首领也相当尊重这一条要求。
因为兀儿特说了,他只要汉人,其他什么都不要。
兀儿特之前证明了他是一个守信的人。
更证明了他是一位强大的人。
所以!
有他的言语保障在前,部落首领有这个机会,就绝不会让兀儿特有任何理由沾染属于他们的战利品!
每当手下有人想要染指汉人的时候,即便再贪婪的首领都会因此大发雷霆。
之前的劫掠兀儿特就要走了三分之一的战利品!
这次如果没有满足兀儿特的条件,他就有理由从战利品里面找补了!
你想跟兀儿特作对!?
你没听说过他在第一次劫掠时举起一匹数百斤的战马当做武器挥舞!还把建州人打成肉糜的故事?
你没见到过他在第二次劫掠时驾驭雷电,炸开建州人堡垒大门的样子?
你没看到那些披着建州人甲胄,骑着战马的勇士拥护兀儿特的样子?
我自己都对兀儿特心服口服!
你想看到马蹄踏破自己的部落是吧。
你要动那些汉人?那我们就只能把你逐出部落了,这样我们部落还有机会保留下全部战利品,你就自己去和那位兀儿特派来的勇士去争吧。
他领导着那些没有部落的野人,以及一些首领没有参与此行的勇士,好像也有一百多人,你去吧。
给人打服了打赢了,那一百多人的战利品和抢到的女人都是你的了,岂不美哉?
日后兀儿特找麻烦也就找你,多好。
这一番想法就是如今所有部落首领的想法。
为了能保全自己那一份战利品,那些牛羊,女人,特别是抢来的甲胄与战马不被兀儿特找理由收了部分去,他们甚至在战斗时都注意着。
只要那些被追赶拉扯的农奴说了类似汉话的语言,就急忙勒令手下先绑起来不要下手,等那位唤作‘佳辉’的勇士来辨认。
至于其他的农奴,女人就没那么好命了。
之前那没了丈夫儿子的建奴女人很不幸的没有被蹂躏至死,之后更是因为一张丰满的标志脸蛋成了战利品当中的抢手货。
几个部落的首领还因为她争吵过,一点不因为之前发生的事而嫌弃。
程阔也知道。
之后如果得到她的首领要确保自己子嗣的血统纯正,那么她的下一个孩子会在生下来后被杀死。
简单粗暴。
一转眼,羯拉玛那边商量的差不多了。
招呼着手下的部落战士将奴隶们和牲口一起用绳子绑好,一个部落一个堆,这样回来后谁是谁的好区分,随后各自都留些人看守。
程阔,或者说佳辉率领的牛录也一样,只不过他手下的汉民不需要用绳子捆。
“妾身......”
“记名之事先停下,去呆着吧,得之后有时间了再接着记。”
挥挥手让汉民不用再排列,程阔转身朝着边上的部落战士一招手:“先准备着吧!羯拉玛那边商量好了,后头的人也已经赶上来了,咱们很快就要开始抢劫了。”
“哦!佳辉兄弟,不,佳辉额真你厉害些,又聪明!等下帮我注意下,我想要一身建州人的衣服,之前我借更哈甘的衣服穿过,厚实,穿着比兽皮麻布都舒服哩!”
“行,等会儿我杀了建奴把他衣服让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