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后,加玛帝国,帝都。
叶秀牵着青鳞走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之上,看着人来人往,不由得一阵感叹。
所幸自己提前把青鳞带走在身边,否则要是被墨家那些狗东西带走,自己又得麻烦一趟去救,还好自己有先见之明的。
良久,找了一处客栈,把青鳞安顿了下来,让她先把房子收拾一下,叶秀自己却是直奔米特尔拍卖会的总部。
如今这个时候,雅妃肯定是在米特尔拍卖会的总部,三年不见,这妖精不知如何了呢?
嘿嘿,想起自己刚从任务获得的金枪不倒药,立马有些按耐不住内心的躁动,这系统也是善解人衣,知道我的进度来到这里了,立马奖励一个金枪不倒药,真的是优秀。
不知不觉间,叶秀已经来到了米特尔拍卖会的总部。
进入拍卖会,柔和的目光倾洒而下,外界的那些喧闹之声,似乎也是在此刻被隔绝了开去一般,短短几米距离,却是犹如相隔两重地。
缓缓的停下脚步,叶秀目光四处扫了扫,顿时嘴巴微张,满脸惊异的望着那犹如一个水晶城市般的庞大大厅。
在大厅内部,面无表情,全副武装的护卫随处可见,这些护卫胸口上都佩戴着米特尔家族的徽章,显然,他们是米特尔家族的直属力量。
在大厅之中,摆满着无数的水晶柜台,柜台之旁,人流不息,在柜台中,摆放着数不尽的各种稀奇之物,而在这些物品之下,还标有价码,不过这之中每一种的价格,都至少是在三万金币之上,这些昂贵的价格,足以让得很多人望而却步。
人群中,忽然响起一阵躁动,随着清脆落脚声的接近,那被人群所隐隐包围的美丽女人,终于是缓缓的行了出来。
“来了么……妖精!”叶秀抬起眼眸,淡笑着悠悠望去,双手环抱着。
女人身着一套鲜艳的红色紧身锦袍,做工华丽精细的高贵锦袍,刚好是将女子那美妙的曲线,完美的勾勒了出来,锦袍下的一截雪白晃眼的长腿,让得人内心有股火热的冲动,盈盈一握的柳腰之处,束着一条银色衣带,将那纤细的柳腰,凸显得淋漓尽致。
在人群中,身着红色华丽锦袍的女人,脚步优雅的走至大厅之中,略微浅笑的俏脸之上,噙着一抹妖娆,丰满成熟的娇躯,犹如那熟透聊水蜜桃一般,让得大厅内的某些男人,身体下部分隐隐有着抬头的趋势,当下,大厅中便是有着一些脸色尴尬的人,心翼翼的收缩着腹部。
她自然便是雅妃,雅妃虽然表面有着热情的笑容,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那不过是客套罢了。
很快余光捕捉到了一道怪异的目光,偏头望来,立马红润嘴微微张开,愕然不已。
“你怎么会在这里?”雅妃有些意外地走了过来,竟然会在加玛帝国的帝都遇到这家伙,确实让她没想到。
“雅妃好久不见……”叶秀笑了笑,眼神肆无忌惮地在打量着她的傲人身段。
“眼珠子往哪里看呢?你这色胚子,三年多没见,还是这个色咪咪的模样。”雅妃有些蕴怒地嗔了叶秀一口,殊不知这般模样,让周围众人看成了撒娇,立马炸开了。
“雅妃姐竟然冲一名少年撒娇,不得了啊!!”
“莫非雅妃姐喜欢的是这家伙?”
“难怪一直对我们无动于衷啊。”
“过来找你是有件事情找你帮忙。”叶秀也不开玩笑了,正色道。
“什么事情,来听听?”雅妃就知道叶秀这家伙,自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我想在加玛帝国买一块地皮,需要多少钱?”叶秀出声问道。
“什么?!你要在加玛帝国买一块地皮?家伙你知道你是在什么吗?”雅妃听到叶秀要买加玛帝国的地皮时立马惊呆了。
“我没开玩笑,你老实和我就行了。”叶秀自然知道这事情她很难相信,也并不在意地笑了笑。
“看你要多大的地皮了。”雅妃眼看叶秀也不像是开玩笑的模样,明眸眨了眨,估计也就是买点的地皮吧。
“像云岚宗这么大的地皮。”叶秀也不知道大概要多大,不过云岚宗应该不,以它为标准倒是不错,以后再扩大便好了。
“呵呵……家伙,我算是看明白了,你是这么久没见,纯粹拿姐姐寻开心来了是吧?”雅妃一阵头疼,这家伙估计是调侃她罢了。
“你看我的样子像在开玩笑么?”叶秀表情正色,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模样。
雅妃暗叹了一口气,也罢只能让这家伙死心吧,开口道:“像云岚宗这种地皮,起码要一个亿的金币才能买的下来,有钱不?”
“一个亿么?”叶秀陷入了沉思之中,一点反派值可以兑换一千金币。
一万反派值就是一千万金币。
一个亿岂不是得十万反派值?
算了算了,目前不用这么大,选个再一点的问题不大。
“有没有再一点的?”叶秀继续问道。
“八千万的也有,五千万的也有,还有一个两千万的,你要哪种?”雅妃对于地皮这方面她也是有路数的,故此特别清楚。
“好!那就给我来两千万的地皮,我想要立马去查看一下。”叶秀道。
“这么急?”雅妃愣了一下,这家伙这么着急是怎么回事?
“呵呵,有一件事更急。”叶秀笑吟吟不怀好意道。
“什么?”雅妃皱了下眉头,这家伙怎么笑得这么猥琐。
“获得你的芳心啊……”叶秀勾起一抹唇角,右手一翻,一朵玫瑰花变了出来,这可是他花了五点反派值去兑换的玫瑰花。
“好漂亮的玫瑰花,你这家伙真可爱,不过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你可泡不了姐姐的。”雅妃娇笑一声,越发觉得他有趣。
唉……这雅妃,自己泡不了她,又一直娇笑着色诱他,这不是疯狂暗示他要硬来?
女人……真特么是骚得矜持!
【看到不少书友,如果去斗罗一,最好是在剧情之前开始,也就是相当于前半部分在写斗罗前传,后半部分才接轨,你们觉得这样可行?】
我本来是打算,就从原着开始的,但听了你们的意见,我觉得还是问问广大的书友意见吧,留下你们的意见,多的采纳,最后留下理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