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充斥着消毒水味。
躺在床上的林薇薇醒了!
她轻呼一声,猛地睁开眼。
茫然的看着雪白的天花板,以及插在手上的输液管,久久不能回神。
直到床边的人儿紧紧的握着她的左手,似怕她丢了一般,十分激动的喊,“妹妹,你醒了!”
林薇薇那如葡萄一般的漂亮的大眼珠子缓缓的转动着,茫然的看向了坐在床边的人。
脑子似生锈卡壳一般,无法正常思考,看着熟悉的面孔,有那么一刻的恍惚。
男人着急,“妹妹,你怎么不说话啊,是哪里不舒服吗?我是你四哥啊,最疼你的四哥!”
“四哥?”林薇薇重复。
似很久未说话,那声音听上去好似不真切,暗哑难听,像是隔着塑料袋说话。
林四哥,叫林知耻。
知,是字辈,和大哥二哥三哥名字最后一个字连起来,就是一个熟悉的词语。
礼义廉耻。
见妹妹喊自己。
林四哥红了眼,高兴的。
他笑着应道,“诶,妹妹,你终于醒了,你要是再不醒,我就杀了林早早给你陪葬了!”
林薇薇皱眉,困惑。
她记得四哥认了一个干爹,是混黑白两道,改革开放以后,开了好几家高档娱乐会所。
四十多岁的年纪,便成为了京圈人人惧怕的四爷,林薇薇想要什么,他都给。
而面前的四哥,却是二十多岁的时候,看穿着打扮,应该是七十年代的时候。
她惊愕!
怎么回事?
她记得她回国,陆明远带着他的儿子找上门,她无奈笑笑,只能给他们煮宵夜。
也就在这时,林早早打来电话让陆明远回去,她不想他回去,故意跌到他怀里。
吻住了他的唇。
她一直未嫁,保养的好。
哥哥发达后,对她娇养,日常用牛奶沐浴,上好的护肤品像不要钱一般擦在身上。
又极其热爱运动。
以至于三十九岁的她,依旧如二十多岁白嫩,是个男人都喜欢年轻漂亮的。
不像林早早那个蠢货,为了爱情奉献自己的一生,四十岁而已,就成了黄脸婆。
后续是。
她和陆明远睡了。
从未有过的激烈,让她醉生梦死流连忘返,陆明远还承诺,会和林早早离婚娶她。
原本以为第二天醒来,她会成为光明正大的陆太太,谁知道,突然在病房里醒来。
重生到。
十六岁时。
这一刻她才明白。
她爱上陆明远,这个为她痴情了一辈子的男人,他不是纨绔,他很有本事。
为她,成立了陆薇集团,名下产业涉及食品、医疗、房地产……让他坐稳首富榜。
至于陆丰年。
那个曾经辉煌过的男人。
因救战友,成为了瘸子。
后来更是不自量力,还跑去逞英雄,大冬天的跑去跳水去救人,双腿坏死截肢。
最后吃喝拉撒都要人照顾,至于他救的人,根本没来看他一眼,救别人毁自己一生。
不知图什么。
可他就算残废了,依旧还是那个陆丰年,京圈的二爷,高高在上不喜欢林薇薇。
将她拒之门外。
结果呢?她事业爱情双收。
不像陆丰年被送去国外,靠着陆家养着,他一生未娶,落得孤独终老,死在病床上。
重生一次。
林薇薇不爱陆丰年了。
她这次要嫁给陆明远!
只有他能给她幸福,至于林早早,那个不要脸的小贱人,亏她把这村姑当姐姐。
结果这村姑,看上去老实巴交很听话的样子,其实很有心机,趁着她出国的时候。
趁虚而入,当她替身,直接嫁给陆明远。这次,她绝对不会让林早早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