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林早早去卖血!
在场胡同的、学校的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窃窃私语,原本对林薇薇还有些同情。
可对比起来。
林早早更可怜一些。
人只有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会去医院卖血,血能再生,可抽血多了,身体会变得很虚弱。
怪不得林早早脸色苍白,嘴唇泛白没有血色,整个人看上去很瘦很虚弱的样子。
而且他们听说,有人卖血,得了艾滋病,惨的嘞,这病治不好,要长期吃药,穷人家根本负担不起。
都卖血了。
谁吃得起这么贵的药。
林早早这辈子,有了金手指她当然没有卖血,可是上辈子,她吃亏在没文化大字不识。
只能进黑厂打工。
林三哥总是找他要钱。
她不给,林三哥就威胁她,要是她不给钱,他就向爸妈告状,将她赶出家去。
被赶出家门。
她将无处可去。
被逼得没有办法,她先是将自己的长发卖了,可头发卖了很久都长不出来。
听旁人说。
血可以卖钱。
她又去卖血!
而林三哥和林薇薇拿着她卖头发卖血的钱,在外面请同学朋友去下馆子吃大鱼大肉。
她卖血的钱。
只够他们吃一顿饭。
多么的讽刺,又多么无情。
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个人都知道她被:不怀好意的人骗去卖血,他们却没有出面阻拦!
还私底下逼着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卖血,林早早如今回想起来,她为自己无知而痛心。
她为家人的凉薄而绝望,林薇薇和林三哥都不是缺钱的人,就像这个屋子里的东西。
随便拿出来一样,都比她卖血的钱多,可是他们就喜欢将她踩在尘埃的样子。
恶劣。
坏到骨子里。
林早早应该是恨的。
可她恨不起来,因为觉得恨没有任何意义,没有杀伤力,他们也不配她恨。
林薇薇看着地上的钱。
都是小面额的纸币,加起来,怕是两块钱,她只觉得羞辱,这点钱跟打发叫花子有什么区别。
是的。
林早早就是羞辱她。
鸠占鹊巢,霸占别人身份,可以说她当初年纪小,当时由不得她选择自己人生。
所以。
成为假千金。
不一定是她的错。
可是当林早早回来,林薇薇不仅没有表达出愧疚和友善,也没想过将身份归还。
还联合家人来羞辱她,将她踩在泥里,让她卑微,抢走她的玉佩踩着她的尸体往上爬。
这辈子,林早早绝对不会给林薇薇这个机会,既然她不做人,那大家一起别当人。
林薇薇抬眼,看着林早早,那双黑白分明的眼底里,对她全是不怀好意的厌恶。
林早早俯在她耳边。
说了两个字,“小偷。”
说完她站起身,居高临下的看着这母女俩,说,“妈,既然这个房间还没给我收拾出来。”
“那我今儿暂时不住了,我租的房子还没退,我带同学朋友老师去那边玩。”
她又对其他人说道。“我妈和我姐姐最喜欢诬陷别人是小偷,你们出去的时候得让他们看清楚。”
“你们没有拿东西,要不然到时候被抓进局子,我也没法子把你们捞出来。”
“要不要现场脱衣服,让他们检查我们身上没藏东西啊。”李文昊说完就开始脱上衣。
脱衣服?搜身?
魏民可不会如他们愿。
他很是嫌弃的一脚踩在脚边的棉被上面,落下一个脚印,“这些东西也不值两个钱,丢了,我赔就是。”
“走走走。”
就在林早早想要离开时。
林薇薇却突然站起身,那单薄的身体挡住了林早早的路,缓缓抬头,目光凌厉的看着她。
说,“林早早,你不提醒,我还忘了,你偷了我的东西,你以为你还能从这里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