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早早并未进林家门。
而是提着一只母鸡,光明正大的回了自己租的四合院,厨房的灯亮着,她走进去一看。
是简志刚。
在55瓦的大灯泡下,他站在煤气罐旁,哼着歌,看着锅里烧着的水,似要下挂面吃。
见有人进来。
他转头望了过来。
发现是林早早有些惊讶,立刻站直了身体,“林同志,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回来了?”
“回来吃饭。”林早早说。
简志刚这才看见了她手上提的那只母鸡,看着挺肥,应该很好吃,“你要做鸡吃?”
“嗯。”林早早道。
“这母鸡你想咋做?”简志瞬间来了兴趣,双眼发光,连准备下的挂面也放下了。
有鸡吃。
谁还将就吃面啊!
“没想好。”林早早摇头。
就是回来的时候,想着林家存心膈应她,还要吃什么忆苦饭,不就是为了给她一个下马威。
告诉她。
家里谁说了算。
她偏偏不想如他们意。
想做顿好吃的气死他们。
简志刚笑出一口大白牙,“这母鸡挺大的,要是你不知道咋吃,可以给我做吗?”
“我当兵那会,体能不合格,被连长直接扔进了炊事班,跟着各位大厨学过几手。”
“做饭味道还不错。”
炊事兵的厨艺,无需质疑。
肯定做的好吃又营养。
不用自己做饭,林早早当然乐意至极,便将母鸡递给了他,让他随意发挥不用帮她节约。
简志刚接过母鸡。
原本逍遥自在的母鸡,开始变得惶恐、剧烈挣扎,不安分的咯咯叫了起来。
他直接一刀下去又快又狠,然后拿着一个碗放在地上,接从鸡脖子流出来的血。
鸡血可是一个好东西,不管是凉拌还是炝炒,都不错,当然,鸡血粉丝也好吃。
简志刚一边放血一边让鸡血凝固起来,嘴里嘀咕,“我还以为你在家里吃。”
杀鸡场面。
林早早受不了。
她将视线移向墙壁。
声音淡淡,“林家的东西脏,不敢吃,怕吃了,血都要拉出来,也不想被惯上小偷名声。”
林家的食物,她吃一次,他们就要让她百倍还回去,还让他们在外背了好名声,不划算。
简志刚心里乐呵。
直接问出了口,对于这种闻所未闻的事情很好奇,“吃啥脏东西还能拉血?”
“我还真想见识一下,这能拉血的食物,但你放心,我做的饭菜干净,保证好吃又有营养。”
拉血。
只是比喻。
林早早并没有解释。
简志刚也没有追问,“这鸡养的挺肥,你看这样行不,拿一半炖鸡汤,拿一半做土豆焖鸡。”
“剩下的鸡杂,炒来吃。”
这鸡的价值,直接被利用到最大化了,没有浪费一点,林早早自然不反对。
她答,“可以。”
“需要我帮忙吗?”
简志刚做饭就跟打仗一样。
两个火一起开工,还要时不时转身洗菜切菜,动作迅速,“不需要帮你,你等着吃就行。”
原本很费时间的菜,他居然在很短的时间做了出来,看的林早早佩服不已。
去的陆丰年屋吃饭。
林早早拿出来几盒米饭,简志刚也没问哪里来的,拿起碗筷就大口大口吃起来。
林早早也吃。
吃一口,眼睛亮了!
哎呀妈呀,这菜做的太香了!
就凭着这个厨艺,要是天天能吃上这口,林早早都想嫁给他,咋做的这么好吃!
好吃的迷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