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远身上盖着白布。
被医护人员从二楼用担架抬出家门的时候,脑袋耷拉着,四肢下垂,看样子好像死了。
林早早心一揪。
正当她想看仔细一点。
却不想眼前突然一黑,陆丰年已经伸手捂住了她那双眼睛,似知道她在想什么。
开了口,“放心,死不了,杀人犯法,看着吓人,只是皮外伤,疼几天就好了。”
他温和的声音中,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狠厉,直到陆明远被送上车他才移开了手指。
林早早看着陆丰年。
这一刻的他,让她觉得陌生。
他还是赵爱国口中那位心软的神吗?他并不是一味的仁慈和善意,他骨子里还带着狠厉。
连亲侄子也能下死手。
怪不得陆家人怕他,只不过也能理解,人不狠,怎么能坐稳现在的位置,爬到如今高度。
见她不吃小笼包。
反而眼神怪异的看着自己。
陆丰年问,“看我做什么?”
似从她眼神里读出其他的意思出来,继续问,“是怕我?你放心,我不动手打女人。”
林早早摇了摇头。
语气坚定的回道,“不怕。”
女人天生善良,而林早早的善良里少了锋芒,是个人都能欺负她,她应该学习陆丰年。
该狠的时候。
就该下狠手。
让对方一次性长教训。
林早早不怕,但盼弟怕了。
昨夜的惨叫她听得清清楚楚。
在好奇心的催促下,她偷偷摸摸跑去楼上偷看,她从没想到这么一个好看的男人把人往死里打。
简直就是恶魔!
所以薛金花让她想办法勾引陆丰年,还给她那种药的时候,她吓得直摇头,说不敢。
第一次见陆丰年情窦初开,才过去几日,今儿就吓得躲在厨房,不敢看陆丰年一眼。
生怕被他打死。
别人怎么看自己,陆丰年一向无所谓,躲着他,不敢招惹他,更省了不必要的麻烦。
昨儿的事。
也警告了屋里这些人。
见林早早吃完早餐,便开车送她去学校,对他而言,这只是最普通平常的一天,没什么不一样。
“给你。”
“什么?”
陆丰年递来一支钢笔。
林早早不明所以看着他,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他解释,“老师奖励的钢笔,你舍不得用。”
“先用着我的。”
林早早拒绝,“我有,不用。”
却不想那支刚买的钢笔被陆丰年给拿走了,又将自己的塞到她手心,“练字阶段,须用好的钢笔。”
“才能写出一手好字。”
林早早眨巴了一下眼睛,有些不相信,“是这样的吗?”她一副我不傻,你不要骗我的样子。
陆丰年嗯了一声。
既然是真的,林早早就不客气的收下了,用复制系统扫了一下,确实是好钢笔。
是金笔。
笔尖是黄金打造。
笔身上面还有三个大写字母,分别是LFS,不是陆丰年简写,“这是什么意思?”
“我哥名字,陆丰收。”陆丰年说起这个名字时,连紧绷的下颌线也变得温柔。
他哥不仅善良,也是一个难得的好苗子,上学的时候,总是轻轻松松就能拿下第一名。
这是他的第一支钢笔,陆老亲自给他定制,有名字简写,后来随着遗物被送回来。
意义非凡。
林早早知道,陆丰收死了,他的遗体一直未找到,在陆家祖坟只立了衣冠冢。
她问,“那你还给我?”
陆丰年答,“你现在比我更需要它,而且我哥这人善良,他肯定会保佑你此次考试拿下第一名。”
“明天就期中考了,好好考,考了第一名四合院归你,这几日忙,我无法来接你。”
“你暂时住在学校,哪里都不要去,有事打我电话,周六早上我来接你参加订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