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结伴而来我比较熟悉的人是花蕾、狗娃、任婆子、光棍老卜和屁筒,这几个人我特别关照的是任婆子,因为她是卜晓菲的母亲,而卜晓菲又是我打心里认同的弟妹,再加上光棍老卜曾经暗地里帮助过我,因此在她购买手机的时候,我不仅替她垫付了那九十九元,而且又给了她两千块钱,当然这两千块钱我是以卜晓菲的名义给的,算是我代替卜晓菲孝敬任婆子的吧。他们几个人一共买走了三部手机,花蕾选择了三个档次中最高的,屁筒和任婆子都选择了最低档次的。临走之前,花蕾问我手机店里还缺不缺营业员,她也想来这里上班,我对她摇了摇头,我知道她目前根本不方便出来上班,因为她生育的孩子才几个月。他们一行人离开以后我才觉得任婆子哪里不对劲,因为之前卜晓菲跟我说过任婆子怀上了光棍老卜的孩子,任婆子和卜晓菲怀孕的时间相差无几,按时间计算应该七八个月了,可是任婆子的肚子却一点怀孕的迹象都没有。下班后我给卜晓菲打了一个电话才知道,任婆子前几个月不小心摔倒在地,流产了,我埋怨卜晓菲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我好代替她去探望一下任婆子。
另外一个熟悉的面孔是汤媛媛,之前我们一起考过驾驶证,和她寒暄之后我得知她上个月才把驾驶证拿到手。汤媛媛虽然其貌不扬,可和她一起前来的男人却长得仪表不凡,当她介绍说是她丈夫时,我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更令我惊讶是汤媛媛的丈夫居然叫王刚强。起初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在他拿出身份证签协议时,我看到了他的住址和姓名,才确认他就是杨梅口中的王刚强。汤媛媛和王刚强站在一起,我总感觉不怎么般配,真不知道王刚强当时哪根筋搭错了,竟然放弃杨梅而选择汤媛媛。不过就算我再不看好这对夫妻,我也不能有一丝表露,反而会违心的夸赞他们,毕竟他们俩在我面前是顾客,我们作为服务性人员,对顾客只能说夸赞的言语,当然言语也不能太夸张。
手机店的活动进行了有二十多天后,进店的客户不再像之前那样接踵而至,而是稀稀拉拉,营业人员偶尔也能闲下来休息一些时间,这个时候,章文理恢复了店外送手机上门的服务。为了方便给客户配送手机,章文理花十多万又购置了一辆新轿车,这辆新轿车自然属于我的专门座驾了,因为是我陪着他一起购买的,并且经过了我的精挑细选。关于配送手机,我和章文理进行了一个合理的分工,县城下面总共有二十四个乡镇,其中二十个乡镇交给他配送,我配送距离县城较近的四个乡镇外加整个县城的订单。
有一次我外出送手机,居然看到了秋丽的名字,在把手机送去出之前,我再三确认了客户的姓名,不过接货地址却不是秋菊庄,而是一个宾馆里,我想可能不是我认识的秋丽,应该是和她重名的人。
到宾馆之后,没想到看到的还真是和我同村的秋丽,我给她打了个招呼,但她见到我走进来,却表现的有些尴尬,我不明所以,后面更尴尬的一幕出现我才明白。一个男人穿着睡衣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如果走出来的男人对我来说是陌生人也就罢了,可他偏偏是黄言。这让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那一刻我恨不得把手机砸在黄言的脸上,那可是一台和我在用的同款手机,价值四千块钱,上次李香云要买手机,我曾给她介绍过那款手机,不仅黄言不舍得买,李香云自己也不舍得买,并且她还一再算计不能超过两千块钱,最终我给她选了一款价值一千七百块钱的手机。可是现在,黄言却不惜重金花在了秋丽的身上,这让我很为自己的闺蜜鸣不平,无论是从身材还是从样貌,秋丽都无法和李香云比肩,甚至可以用秋丽是丑小鸭而李香云是白天鹅来形容,可黄言偏偏冷落李香云而私会秋丽,我不得不怀疑黄言的脑袋被门给挤了。
在这尴尬无语的场景下,我拿起手机准备给李香云打一个电话,把我看到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她。黄言见状,似乎一下子明白了我的意思,两三步便走到我面前跪了下来,我被他的举动震住了,但我深知自己没有什么资格接受他的下跪,于是慌忙躲开了。这时黄言开始哀求我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李香云,他还鬼话连篇的说这是第一次,并且保证这也是最后一次,他又解释说他和秋丽还没来得及做那种事呢,所以他根本不算出轨。一旁的秋丽听到这里,倏然从床上坐起来,狠狠的在黄言脸上扇了一巴掌,转身离开了房间。秋丽走后,我让黄言把手机签收了,然后我把手机扔在床上摔门离开了。
第二天下班路过李香云的饭店时,我让章文理把他开的轿车停在路边等我一会,我开着另一辆轿车到了饭店门口,正常情况下我们俩来秋菊庄只开一辆轿车,可是那天有两个手机需要送向不同的地方,我们俩只好兵分两路了,送完之后再去某个地方会合一同回秋菊庄。轿车停稳我下车走进了饭店,当看到李香云拿着和我同款的手机时,我心想还算黄言有良心。我故意询问了李香云关于换手机的事,她说:“这是我老公昨天才买来送给我的,说是补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那个手机让我老公拿去用了。”李香云能在我面前说出“老公”这两个字,让我感觉到了她溢于言表的喜悦之情,因为在我们俩单独聊天时,她很少称呼黄言为老公,于是我也不想扫她的兴,不再打算把我看到的事情抖搂出来。接着李香云又说:“我老公说这台手机还是在你上班的店里买的,难道你不知道吗?”
“可能那会儿我出去给客户送手机了。”我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
李香云因为心情比较愉悦,非让我留下来吃饭不可,我只好让章文理把车也开到饭店门口下来一起吃饭。我把章文理介绍给李香云认识一下,她先是羡慕的说:“哇塞!你可以啊,都有自己的汽车了。”然后嗔怪的说:“你竟然金屋藏娇,赶快老实交代你们交往多长时间了?”我如实告诉了她。
在黄言准备饭菜的时间,我给李香果打电话说我要请她吃饭,让她带着李智一起到李香云的饭店。电话挂掉以后,我交代黄言炒几个镇店的菜,然后我告诉李香云,这次吃饭的费用算我的,要不然我立马就走,她了解我的脾气,只得应允了。
十来分钟后,李香果和李智来到了饭店,在我们面前少言寡语的李智居然和章文理有说有笑的攀谈起来,这让我甚是纳闷,等他们结束谈话章文理才告诉我其中原由。李智曾经跟着章文理的父亲干过一年的粉刷匠,恰巧那一年章文理也跟着他父亲帮衬着打理工地,他们在工地时就挺聊得来,所以这次算是老朋友重逢了。
就餐结束,章文理把饭钱结过之后又递给了李智一千块钱,李智不愿意接收,章文理解释说:“我错过了你的婚礼,本来就已经很抱歉了,这是随礼的钱,你必须收下。”李智扭扭捏捏始终不愿接章文理递给他的钱,我只好一把拿过来塞进了李香果的包里面。
“小妮子,这又不是给我的,你干嘛要塞进我的包里?”李香果微笑着埋怨说。
“香果姐,你就不要那么客气了,再说了,以后我和章文理结婚了,还能跑掉你们俩的份子钱吗?”我会心一笑说。
“你们俩打算啥时候结婚?”李香云问。
“我不知道呢,得问他。”我指了指正在接电话的章文理。
“怎么啦?”我们三人同时把目光转向章文理,他把手机从耳边挪开问。
“我问你们俩啥时候要小孩?”李香云打趣的说。
“你是真能乱扯。”我拍打了一下李香云的肩膀说。
“呵……这个你得问秋颖了。”章文理回答说。
“你们两个真有意思,她让我问你,你让我问她。”李香云说。
“别听她胡扯,你接电话吧!”我对章文理说完转向了李香果:“香果姐,谢谢你对手机店的帮助。”
“再说见外的话我可真的生气了,你能有今天,姐替你高兴。”李香果的话音未落,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她拍了几下我的肩膀说:“咱们俩有类似的经历,你的心情我能理解。”这时我的眼泪泉涌般流了下来。
由于李香云开玩笑的提了一句要小孩的事情,晚上章文理顺便问我们俩什么时候要小孩。目前我身上戴有节育环,这个节育环是生过然然以后不久戴上的,我的打算是等我们俩结婚以后我再去医院把节育环取掉,章文理尊重了我的想法。
有一次我梳理需要外送手机的订单,注意到有杨梅的名字,地址正是我舅表姐居住的王庙村,不出意外应该就是她了,不过那个乡镇是章文理负责派送的,我想趁此机会看望一下她,于是我告诉章文理这一单我来负责派送。
进入杨梅居住的王庙村之前,我先到超市购买了几样礼品,虽然这次不是我第一次来她家,但上次来她家还是她生育第一个孩子时,距今十来年了,我记得当时还是和我母亲以及外婆一起来的。王庙村的道路虽然没有多大改变,但道路两旁的建筑物大多换成了楼房,再加上这个村的胡同口比较多,因此我对杨梅家的具体位置已经有点模糊了,如果凭我自己的记忆着实找不到她的家。我只好停下车先给杨梅打一个电话,让她过来接我,她接通电话以后,过了五六分钟才来到我在的位置。杨梅和我一样很注重自己的形象,之前家境贫困时,她会用一些廉价的化妆品来描眉画眼擦粉涂口红,现在家境稍微好点了,她用的化妆品也跟着提高了一个档次。
杨梅坐进车里惊喜不已,她和李香云一样先是羡慕我这辆崭新的轿车,然后她说这些年我们那边的亲戚只有我大舅妈偶尔会到她家来一趟,所以我的到来令她很激动。我说如果不是给她送手机,我也没有时间到她家来。杨梅讶异的说她没有购买手机,我把订单拿给她看了一眼,她恍然大悟的说应该是王训练给她下的订单。两分钟后,我把轿车开到了杨梅的家门口,她的家没有变化,依旧是从前的几间红砖瓦房,和周围的楼房比起来有些格格不入,我走下车示意她和我一起把车里的礼品搬下来,她感激的说:“你能来我家,我已经很高兴了,还买那么多东西干嘛?”
“我好不容易来一次,也没买多少东西。”我一边搬礼品一边说。
如果是前几个月我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下,我到她家最多买几样便宜的礼品,但我现在的境遇好多了,所以我买了八箱稍微贵重一点的面包、饼干和奶制品之类礼品。前几天章文理给了我五万块钱,他说既然我们俩已经打算结婚了,那就不分彼此了,这个手机店就是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店里挣的钱我可以随意支配,尽管他如此说,我仍然没有主动到收银台拿过一次钱,他只好亲自把钱交到我手里,我拿到钱之后首先给我母亲转了一万块钱,因为扶养然然每个月也不少花钱。
“前些天王训练给我打电话,由于我的手机比较卡顿,反应也慢,他打了两次我才接住,通话中我无意间说我的手机用了四五年了,他劝我换一台新款手机,我不舍得换,这肯定是他自作主张给我买的。”我们一起走进屋里,把礼品放下后,我把手机交到了杨梅的手里,她让我坐在木沙发上休息一下,然后她一边拆手机包装盒一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