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选择,截止到目前,之前的教学工资给她们,以后视频号的收益分成三份,每个人一份,都是均分。
视频号依然算她的,为此她可以承担生活和道具上的开销。
第一个选择没什么好说的,第二个选择的话,双方都要承担风险。
如果做不起来,她们就没有任何收益。
如果做好了,她们可以赚不少的钱。
可同样的,视频号的价值也随之升高,不是那点生活道具开销能够抵消的,就看她们愿不愿意承担风险。
秦文雪也没让她们,吃饭的时候就必须回答,让她们自己考虑好,甚至可以两人商议好。
当然,如果她们要走的话,也没有什么问题。
她个人虽然稍微有点舍不得,但人家自己有自己的前程,天下也没有不散的宴席。
晃眼过了一周,秦文雪又准备接个案子,给自己调剂一下生活。
在内部网站一通翻找之后,秦文雪选中了一个案子。
这个案子,被定名为——抛尸弃车案。
案件的起因是,有一个家庭的男主人,有天晚上接到同学聚会电话。
本来那天晚上他有点事情,所以没想去,就给拒绝了。
结果,晚上都十一点了,同学又打电话来,听语气还非常的生气。
这下子,再拒绝也就不好了。
他和妻子说了一声,就开着车出去了。
这一出去,也就再也没有回家。
第二天早上,他妻子醒来发现身边没人,连被窝都是冷的,显然这不是回来过的情况。
起身在家里没找到人,就打男人的电话,可再也打不通了。
意识到可能出了什么问题,于是,就先给昨晚打电话来的,他丈夫的同学打去电话。
结果那边回话,说她丈夫根本就没有去。
这意思就是,她丈夫明明去的,在路上出事了?
这位妻子赶紧发动亲朋开始找,结果大家都说没见到,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这才报了警。
执法者这边接到案子之后,马上开始立案侦查。
从监控之中发现,那辆车路过上一个监控路口,到下一个监控路口就没了,一直没有出现。
也就是说,这个男主人应该就是在两个监控路口之间,出了某些事情,车子走了别的路,而不是去同学聚会那条路。
于是,执法者开始调取那周边的监控。
结果倒是有发现,发现那辆车出城了。
可在监控中的司机,却有刻意躲避监控的行为,不但没拍到正脸,甚至只拍到了一部分背部。
还因为是晚上,摄像头拍出来是黑白状态,无法分辨是什么衣服。
明显凶手故意躲避监控,把头埋在了中控室下面。
跟着车轨迹一路追踪,可到了一些乡村之后,就再也没办法追踪到了。
他那些同学那边也确认过了,人确实没有去,监控录像也看过了,暂时排除嫌疑。
首要目标,定格在先找人找车身上。
又过去三天,有人打电话报警,说是看到有人在烧车,在山里面烧车。
执法者去的时候,车已经烧成骨架了。
根据车牌,还有发动机号等显示,就是失踪那个男人开的车。
这个地方,距离男人的家,足足有二三十公里,还是在山里面。
报案人,是当地一个养山羊的老人。
他赶山羊的时候,看到那地方冒烟,生怕引起山火,就跑过去查看。
他去的时候已经没人了,在现场他发现了汽油瓶子,是用可乐瓶子装的。
谁家没事玩烧车,这事肯定不正常,就连老年人都知道,所以他才报了警。
烧车的地点,是一处偏僻的乡村公路上。
现在的乡村公路,那也是水泥大马路。
想要采集脚印等等,也根本就做不到。
也采集了路面上的一些东西,回去鉴定对比,没发现不属于现场那片区域的东西。
比如说不属于那一片的泥土,或者不属于那一片的草叶等等,什么都没有发现。
车子被人开到这样的地方来烧掉,很明显,车主人出事了呀。
以烧车为中心,一通侦查之后,找到了车主的尸体,已经被埋尸了。
因为泥土太新,被执法者察觉到,一通挖掘之后,人找了出来。
所以定名为——抛尸弃车案!
本来尸体周边,应该是有线索的,至少也应该有凶手的脚印等,可惜却被刻意破坏。
破坏的痕迹一路延伸到马路上,百分百的故意为之,因此也等于没有线索。
埋尸地的线索被破坏,车也被烧成了骨架,基本不会有什么线索了。
那接下来,调转方向从汽油来源开始查。
可汽油这东西,也不是什么管制物品,可乐瓶子上没有指纹和皮屑,明显专门清理过,总之查无可查。
又想定位死者的手机,因为在汽车残骸里也没有发现手机残骸,可却显示无法接通,显然至少手机卡被拔掉了。
继续调转方向,从尸体身上的痕迹开始查。
经过法医判断,死亡时间就是失踪的当天凌晨左右,也就是死者离开家不久。
死者是利器伤死亡,经过对比之后发现,凶器是一把五厘米刀刃的小刀,就那种单面开刃的不锈钢小刀。
这种小刀,根本就不属于管制刀具,就平常人都能买来挂在钥匙串上的。
范围太大,根本无法锁定。
埋尸地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但死者没有被捆绑痕迹。
死者身上多个伤口,深浅不一,地方不一,方向也不一样,但凶器一样,是一个人刺伤的。
凶手好像不熟悉杀人,死者有多处手上或手臂上的伤,全部伤口都集中在上半身的前部,背部和下半身以及脸上头上都没有伤口,应该是死者在车内挣扎抵挡造成。
再加上凶手烧车的行为,所以推测应该是在车内死亡。
死者被扎了一共三十五刀,导致死者失血过多才死亡。
死者在死之前,明显遭遇到了极度的痛苦。
从伤口推断,凶手应该不懂杀人,可能当时心里极度恐慌,才会胡乱地扎。
看起来,倒像是临时起意才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