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翠兰闻言愣了一下,虽然之前这位周律师就说过,对这案子感兴趣。
但感兴趣是一回事,真的接案子又是另一回事。
她家这事之前也不是没律师关注过,但在了解情况后基本上就没人愿意接了。
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案子比较麻烦,另一方面,现在冯翠兰全身上下的钱加起来,也只有六千多。
别说六千多根本不够,就这六千多都不可能全部都拿出来请律师,她自己和老家的孩子也都要生活。
但是,现在的刑辩真的不便宜。
为什么刑事辩护风险那么高,依然还有一批又一批的律师来做,就是因为真的赚钱!
尤其是现在,律师们对于刑辩收费越来越细致。
和很多人想象的不一样,刑辩收费现在是分阶段来收的。
侦查阶段收一笔,审查起诉阶段收一笔,一审收一笔,二审再收一笔。
比如侦查阶段,就算按照最低标准来,也要收个五千块。
这五千块里基本上会包含一次会见,如果要再额外会见,那是另外的价钱。
对于那些迫切想知道情况的嫌疑人家属来说,这个钱肯定会掏的。
因为这个时候只有律师才能进看守所会见,由此也衍生出了一些专门做会见的所谓“生活律师”。
而现在,冯翠兰想了想还是说道:“可是周律师,你还没说律师费呢。”
“我,现在能拿出四千块来……”
虽然这位周律师是个好人,但冯翠兰并不认为好人就必须帮她才行。
四千块作为律师费,剩下的作为她和孩子的生活费。
这也是她之前找其他律师时候给的价,但没办法,这个价钱真的没人会接。
听到这话周云笑了,这次他算是没有帮错人。
没钱是一回事,愿不愿意给是另一回事。
有很多经济困难的人,在遇到问题时都会想着让律师免费帮他们做案子。
但很现实的就是,律师也要生活,费尽心思通过法考成为律师,是要把这个职业当做谋生工具的。
周云笑着开口道:“冯女士,四千块已经够了,等会就签合同吧。”
这一天对于冯翠兰来说像是做梦一样,迷迷糊糊的就找到了一位在京海乃至于全国都赫赫有名的大律师。
而且这位律师居然只收了她四千块的律师费!
或者说做梦都不敢这么想!
周云倒是无所谓,四千管够了,他只是一个执业还不到一年的小律师而已,收费低一点有问题吗。
“但是冯女士,我这里有个条件。”
冯翠兰赶紧道:“周律师您说吧,什么条件?”
周云站起来背着手道:“就是在做案子的时候,我的动作可能会有那么一点点大,所以在案件中不管发生什么,你这边都得听我的。”
系统的尿性他现在很清楚了,搞得规模越大,奖励就越好!
他现在可是很缺兑换点的,那些牛逼的技能他可是特别眼馋。
冯翠兰听到这里顿时笑道:“那没问题周律师,我保证都听您的。”
刚刚还以为会是什么条件呢,结果没想到就是这啊。
很快小段带着合同来了,签字交钱一切办妥,随即冯翠兰告辞离开。
主任办公室里,庄振锐看着面前只有四千块律师费的合同,脸上不由自主地开始抽搐。
虽然但是,你这收的也太少了吧!
但他还不能说,因为他之前自己说过,周云在律所内很自由,想怎么接案子就怎么接。
结果就在此时,送合同过来的小段开口道:“主任,刚刚周主任那边让我和你说一声,他做案子的时候可能会动作有一点点大。”
“到时候或许会有一些举报什么的……”
庄振锐闻言顿时笑道:“不用担心,告诉老周,有我在他不用担心什么投诉,投诉都是我管的!”
这根本不算什么事,他是谁,他可是律协会长,区区一个寻衅滋事的刑案而已,再大能有多大啊。
他堂堂省会城市的律协会长根本不带怕的,完全罩得住!
小段点点头,他也不认为那位比较古怪的周律师会搞出多大事来。
而在周云这边,他已经开始准备相应材料了,不管什么样的刑案,会见是必不可少的。
很多的细节你必须得在会见的时候才能知道。
侦查阶段其实律师能做的事并不多,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以及寻求撤案。
第三个正常来说不用想,撤案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很麻烦,特别的麻烦。
所以甚至会有一些案件,取保候审之后就没下文了,既不起诉也不撤案,就那么挂着……
至于案件本身,周云已经有了想法。
冯翠兰一共拿过来了几份材料,之前发放工资的转账记录是一份,还有一份则是所谓的劳务合同。
就是说,冯翠兰的丈夫康伟伦在京海市达通快递分拣中心做临时分拣工,每天两百元。
正常看起来这份劳务合同是没问题的,很典型的劳务雇佣关系,以天为单位结算工资。
很多人不清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网上一搜就是好几条的区别,什么主体不同之类的,看着不清楚。
有个比较笼统的概括,你就看那个喊你干活的那个人能不能管你就行。
不太精确的概括,劳务关系为什么管不了,因为劳务关系基本都是短期的,比如这种分拣工,一天给两百,我今天不想干了我直接就走,两百我不要了。
为什么,因为两百就算真的没了也不算什么。
但是,如果有劳动关系,那就会有社保等保险,会按月支付工资,你就不能说今天我不想干就不干,因为你直接走人的损失太大了。
说穿了,整部劳动合同法可以直接浓缩为一个字:钱。
其实大部分法律都是这样,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整整七十九条,说的都是钱。
这份合同表面没问题,但是把上面的“稳岗补贴”一起算上,那就有问题了。
虽然这个中介公司可能专门请律师拟了合同,在合同上玩文字游戏,但是,只要出现这种类似于“稳岗补贴”一类的玩意,那就有说头了。
重复一下,整部劳动合同法可以直接浓缩为一个“钱”字,管理者用什么管理劳动者,公司的规章制度吗?
不,是钱,钱才是核心,没钱谁踏马听你的话!
那这种所谓的必须干满多久才有的稳岗补贴是什么性质?
想想就有意思。
只不过有一些细节还需要和康伟伦确认一下。
至于为什么刑事案件要在这里纠结劳务关系,那很简单,因为周云做案子,必须得掌握主动才行!
而且面对这种黑中介,周云也不可能去求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