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五官深刻英俊,可以说是个美男子,可如今眼窝深凹,胡须拉碴,像是被抽掉了所有精气,看着只比骷髅好一点。
萧见深忙撤掉了他身上的管子,想了想,从储物空间里拿出一颗‘保元丹’,塞进了他嘴里,然后等着人醒来。
这间屋子里被严密的监视着,警卫一被放倒,萧长乐和萧见深一出现就被监控发现,顿时整个地下实验室里发出了尖利的警报声。
外界的人群顿时慌成一团。
他们刚接到上头的通知,命令他们榨取干净史密斯身上最后一滴血,就将尸体处理掉,然后带上所有人撤离,把这个地方炸毁清除痕迹,没想到才刚有动作,萧长乐就找来了。
这里的负责人一边出动警卫冲向史密斯所在的房间,一边向上头人报告情况。
对面的人听完他描述的闯入者模样,确定是萧长乐,只留下一句话:“杀了他们!”就挂断了电话。
事实上他没有对杀死萧长乐抱有希望,挂断电话后从电脑里发了一封邮件通知那些参与者:史密斯被找到了。
接着他毁了电脑,清理掉自己和实验室的联系,再确保房间里没有留下自己一根头发丝和气味,然后立即转身离开。
萧长乐神识已经扫到一队拿着武器的警卫朝房间而来,他扫了眼心思放在史密斯身上的萧见深,手指捻了捻,几条黑色的影子溜下地板汇聚成一团,它们探头探脑地转了一圈,霎时四下散开冲向外面。
这些东西很是阴毒,在苍兰大陆有个名字‘噬魂蚁’,它们不喜欢吃有血有肉的东西,只喜欢啃食人的灵魂。
对修士来说,肉体死了不是真的死亡,只要魂魄还在就有重修的希望,因此对‘噬魂蚁’这种东西可谓是深恶痛绝,闻之色变。
只是萧长乐偶然发现‘噬魂蚁’不是真非魂体不吃,它们还吃一种长在万年雪山上的雪蜜,甚至是垂涎三尺,有这种雪蜜做诱饵,就能让‘噬魂蚁’听从指挥。
眼下这群‘噬魂蚁’闻着生人的气息躁动不已,飞快地朝有人的方向爬去。
一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正抱着一箱实验文件朝出口跑去,突然脚下一痛,顿时毫无预兆的摔倒,箱子里的文件掉了出来散了一地。
“shit,什么东西咬我?”他龇牙咧嘴地抱起一条腿脱下鞋子,随即视线不可思议地盯着拿着手里的皮鞋,厚实的鞋底竟然突兀地多了一个洞。
蓦地,他心有所觉地看向自己的脚底板,赫然发现穿着的白袜子早就被鲜血染红,上面多了一个血洞,正好看见最后一个黑色小点子扭着屁股钻了进去。
“不,这是什么鬼东西?”他惊慌失措地想伸手去抠,却蓦然发出惨叫,抱着脑袋在地上不停地打滚。
“好痛,有什么在咬我,救命!”他描摹不出这种灵魂被噬咬一点点啃食殆尽的恐惧感,只来得及喊了几声,就失去了呼吸。
接着一群黑色的小蚂蚁从他的耳朵里钻出来,晃了晃脑袋,又飞快地寻觅下一个猎物。
警卫队长保罗拿着武器才转过一个拐角,突然有什么东西掉在了脸上,他伸手一摸,拿到眼前一看,是一只黑色的怪模怪样的蚂蚁。
他皱了皱眉,凶狠地一用力打算捏死它,手指一痛,等张开一看,指头上多了一个血点,黑色蚂蚁尸体却不翼而飞。
摇了摇头,他迈步正要走,头上却掉下什么东西,直往头发里钻。
“队长,你的头上有东西!”后面的队员惊恐地提醒他。
只见一条长长的黑绳子从天花板上挂下来,末端落在保罗的头顶。
保罗下意识扭了扭头,却蓦然瞳孔大张,发出痛楚的怒吼,手中武器走火发出‘哒哒哒’的射击声,误伤了几位队员,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就仰天倒下,死了。
队员们惊魂未定地靠近,就看到一群黑蚂蚁从他的耳朵孔里钻出来,摇头晃脑地朝他们爬过来。
“这蚂蚁哪里来的,有古怪,不要让它们靠近!”立即有人察觉不对,朝着蚁群开枪。
噼里啪啦一阵响,蚁群被射得四处飞溅,诡异得是子弹好像伤不到它们,还是活蹦乱跳的。
很快,随着一只蚂蚁蹦到一个警卫脸上,一场看不见的杀戮展开,很快一个个警卫倒地不起。
地下实验室的主管听着到处响起的枪声,还有人们慌乱的求救声,在两名心腹的保护下,正准备坐秘密电梯逃离,一群黑色蚂蚁挡住了去路。
“用火,快,快烧死它们!”主管苍白着脸,连声命令。
‘轰,’一道炽热的火焰喷出,炙烤着黑色蚂蚁。
主管紧张地注视这一幕,期待将它们消灭掉。
烧了好一会,火焰渐渐熄灭,主管定睛一看,黑色蚂蚁完好无损,不,应该是背壳被烤得更黑亮了,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
主管紧张地咽了口口水,脚步不停后退,猛然转身就逃。
想逃,追!
‘噬魂蚁’军团张牙舞爪地扑了上去,美味的魂魄,我们来了!
在‘噬魂蚁’大开杀戒,饱餐一顿的时候,昏过去的史密斯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
他一眼见到关心地看着自己的萧见深,未语泪先流,颤抖地伸出手去抓对方。
萧见深叹息一声,都不知道赠给他‘朦灵花’是幸还是不幸了:“你还好吧!”
“好朋友,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的。”史密斯想到自己被抓后受到的惨无人道的对待,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报仇,我要报仇!”
虽然只是三个月,史密斯却像是经历了漫长黑暗无光的岁月,被抽血,被当成小白鼠喂下各种药剂,还有残忍地割开他的身体,想测试身体的恢复状况有多快。
甚至,他听到实验员在谈论,说有人出十亿买他身上的心脏,准备给自己更换上。
因为经过测试,他身上的器官活力特别强,有的是人想要。
史密斯当时真的害怕极了,怕自己死后身体器官被一一取出,装进仇人的胸膛里,那他绝对死不瞑目。
此时,除了得救的庆幸,他心里只有仇恨:“我的朋友,萧,答应我,帮我报仇,我要那些凶手,那些喝了我血的人都不得好死。”
史密斯的眼里是深深的怨恨和戾气。
萧长乐不耐地挥开他的手,垂眸看向史密斯:“你真的要报仇?”
“是!”史密斯愤怒地撑起身体,“我要他们生不如死,后悔这么对待我。”
“可以。”萧长乐答应了,只要他不对着萧见深卖可怜。
史密斯激动了:“谢谢您,神!”
呜呜呜,太感动了,没想到萧的神明大哥这么好说话。
但随即他迟疑了一下:“但是,我还不知道他们是谁,请您先给我一点时间去查清楚。”
“不必,只要有你的血,我就能帮你找到他们,并杀了他们。”萧长乐冷漠无情地道。
“我的血?”史密斯迟疑地看向架子上的血管。
“对,你的血!”萧长乐摊开了手,一剂血管自动飞到了他的掌心。
鲜血飞出管子,悬浮在空中,萧长乐施展了咒术:“以此之血,咒尔之命,凡食此血者,不论何处,血枯而死,魂飞魄散。”
此为血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