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望了眼上弦月,还是蹑手蹑脚地回屋了。虽然睡下,但他们的声音时不时传来。他们有时候诙谐而笑,有时候慷慨激昂。我听得一知半解,颇为气闷。不像是凡人,更像是一对遗落在人间的仙人。我突然想起来,一个月就快到了,我怎样与先生开口说我要去都江堰?我这去了,还能回来吗?
这时,那胖子又道:“依现在的情形看来,这个小姐,并不是原来的那一个了,必是有人故意冒充的。是谁派来冒充这样一个女子的呢?而且这女子居然会与那个传说中的女子如此神似?可真是太奇怪了。我们这些年大力搜罗,也只找得到这两个角色。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姐,太匪夷所思了。”他顿了顿,又是一阵难堪的沉寂。
他依旧不言,只是扬首望着殿上高梁,玉般的面庞沉浮在飘曳的灯火下,一时显得阴影憧憧。半响沉默,他终于轻声一咳嗽,垂眸瞧着我,道:“你的天兵天将果然不同凡响,一战惊人,瞬间解了钟城之困,还赶出了南方的楚军,不出三日便收复了齐国三分之一的失地。嗯,当真不赖!”半恭维半戏谑的语气,眸光掠过我脸庞时很是漫不经心。一切都遮掩得很好。
“府尹还没有查明,如何上报给皇上?不过是府尹夫人昨儿过来,来皇后这边说了几句话。府尹已落了孟欢欢兄弟地口实,只是怎敢再查?不查,又怕万一出了差错,将来担是非。我听了也是大惊:这孟欢欢素来行动安静,虽有些时候脾气急躁些,也是年轻,不懂事。断不会作出这等事。我便过来,和皇后商量着,要尽快查明此事,好平息了风波,外头传开了,对这宫里也是不好。”
只是抬指轻轻抚摸一下玉佩,然后指尖施力,顿时玉佩外包的银皮脱去,镶嵌如一体的黑、碧、白三色美玉分开,那刹那如同剖开了心,鲜血淋漓痛不可当!可她手指稳稳的将分开后形若半月的黑、白环玉收入怀中,然后拈起那椭形的碧玉,拔去顶端的玉塞,然后倒出一粒黄豆大小的金色药丸,未有丝毫犹豫的喂久遥咽下。
咳,那么多人等着穿越都没穿成,我当然也不可能在一个月内就穿个两次,那样的话,光是妒嫉的目光就能把我杀死一万次了!其实就是美眉感于我的救命之恩,就免费卖身到我们赌坊,说要为赌坊做牛做马以报。我当然不忍心让她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姑娘去做粗活,就把她留在身边,做了个贴身丫环。
他像一头发狂的老虎,出掌都是凶猛无比。可是堂主那不慢不快、软绵绵的掌法,竟将他的刚猛掌力引到一边去了,不是拍碎了地上的石头,就是击飞地上的尘土,没一掌能击中慕容大。这就是太乙门武功以柔克刚的巧妙方法,可惜慕容大内力仍不够深厚,不会分花拂柳那些精湛的招式。
见到那中年文士转身离去,孟欢欢腾地一声跳下马车,向他冲去。她冲到他身后,把那香囊送入他手中,匆匆福了福,颤声说道:“孟欢欢,卑微之人也,怎配消受体己之物?君还是拿回吧。”说到这里,她头也不抬,转身便向马车冲回,明明是拒绝了人家,她却像是在落荒而逃。
“好吃。”他示意我枕着他的手臂,我就枕下了,他帮我把匆忙中扣错的扣子扣好,用手掌擦去我脸上的泪,“瞧你,哭成这样。我方才……是因为喜欢你嘛。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虽然你是小虾,但在我眼里,你比真正的公主还要娇气。别哭了,告诉你,虽然你长得美,但哭起来,远不如笑时好看。
一动不动地伏在那黑衣人背上,任他背负着前行。他额头上的伤口并不算太深,到现在,渐渐地止住了。只是凝血结在眼眶四周,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睁着无神的双眼看着前方,眼珠子一动不动,那眼神中不见半分痛苦,唯有麻木和平静。隐隐地,他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感觉:自己现在这样子也挺好的,至少可以不必由自己来选择是面对还是逃避了。
人站在帐外,脑袋却自拉开的帷帐间探了进来。眼见我瞅着她,她不由得抿了抿嘴,眉间忧愁时,大而明亮的眼睛里更是涌上了说不尽的担心和自责。“奴婢没有照顾好公子,愧对公主的嘱咐。这是公主留下的信帛,公子还未看。奴婢给带回来了。”她半垂了眸小声道。语毕,纤细的手臂伸入帐中,掌心上平摊着一卷未开封的银锻信帛。
“不愧是我选中了的人。一听这话,就知道是个机灵人儿。你在这里几个月了,不知外头的事情。皇后进宫也有好些时日了,皇上对她也极恩宠,只是总也不见怀上龙胎。别人不说什么,皇后自己已是急了。暗地里选了自己的一二心腹去承受恩宠,也是不见动静。我知道你的心思,便想送个人情:你去皇后身边,若能怀上,自是天大的喜事,若不能,亦可混个美人的名分,一年半载地也能和家人见上一面。只是不知你的意思,所以叫了你来问问。”
“你所说的,于我们八人永不会出现。”她侧首看一眼,凤目里清光流丽,就如眼前的大海,深广无垠之上流动着皓洁的明光。“而且功成身退的人在我眼中算不得真英雄,说到底那不过凡夫为求得善终。从我拿起剑的那一天起,我便记下兵者凶器也,善兵者,卒于兵此言。我一生铸下杀戮无数,我便不求无疾善终。所以啊……”她移首望向大海,神情平静,“即算真有鸟尽弓藏之时,我亦坦然受之。”
把衣服往水里一丢,爬回岸上,蹲到他面前,正色地说:“老板,我虽然接受你的聘用,在赌坊担任前台老板一职,但是那并不代表我认同你们的非法行为。从现在开始,我要跟你们划清界线!”说着,我往后面挪了挪,用手势在我和他之间划了条“楚河汉界”,然后摊手到他面前,说。“把这个月的工钱给我,我辞职,不干了!”
有位年青而风度翩翩的文雅书生,身穿白衫,轻灵敏捷地登上船来,大约十七八岁,却生得风雅脱俗,神态飘逸。孟欢欢看得惊讶:怎么这处小镇上,有这等一位人物的?同时也警惕起来,因为孟欢欢从来人的轻灵步履中一下看出,来人是位身怀不俗武功的武林高手,不是一般泛泛的书生之辈,暗暗示意司南誉一下,问:“先生,你上我船干吗?找人?雇船?”
笑了起来,她阴这一双细长的丹凤眼,尖声说道:“哟,哟哟!果然是胆大包天,敢道城中与情郎赴死的啊。”她走到孟欢欢面前,围着她转起来,嘴里啧啧有声,“胆子很不小啊,前一次,一消失便是数日,回来后还编造谎言戏耍长者。”
我凝视她,“需加一个跟夏天有关的字。你以后叫圆荷,荷叶的荷吧。”她的脸瞬间变得红扑扑的。我径直走进了帐子,她也跟了进来,举止乖觉。我不禁想:遇到这丫头,算是司南誉揭开面具以后,唯一值得我庆幸的事情。我枯坐一会儿,躺下。才闭眼,在巴蜀的日夜便如画景儿般在脑海里拉开。
他又冷声喝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骑马吗?”见小个子还在叫痛。他脚一伸,做势又要踩上去。那小个子急急说道:“不,不是,小人轻功甚好,为了讨头功,一直是用轻功跟的公子。公子的马后来行得很慢,小人勉强也跟上了。再后来,她发了病,公子就更好跟了。”
“有要事他会飞鸽传书,让奴想办法将飞鸽带来的帛书交给公主您。这不,我在路上曾收到一卷来自总管的帛书,还未送到公主手里时,今日傍晚却又接到了一卷。总管说过,明黄为急,淡黄为缓。第一封淡黄,奴以为不急,想着慢慢送到公主手里就好,岂知这第二封却是明黄……奴怕万一,只得冒险请公主夜行出来。”
三更天,仍是辗转反侧:如此,自己还是命好的。若去年秋里就有了,现在不知还有命否。只是,皇后着意让自己得宠于皇上,确是另有盘算,要怎样呢。难不成为了上头反丢了自家性命不成?遂苦苦想来,至天色微亮方罢了。一早,唤过几年来一直跟着自己的一小宫女,细语几句,遣她去了。
这一生,他大概都要如此,永远都被理智紧紧的锁住,他一生或许都不会再行差踏错,可是悔恨与痛苦并非只是做错了事才会有。可悲的是,他如此的清楚明白,可他还是无能为力。世人赞他是“完美的第一人”,他这一生想来也会做到世人所说的“完美”,而在这“完美”之下,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何等悲哀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