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罗斯是个老谋深算的人物,他从董文彪口中得知了萧默和叶雪两人之间那种“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把这当成是出其不意的制胜法宝藏了起来。八零电子书/↖,
这些暧昧的香艳的足以让叶雪和萧默两人身败名裂的照片,必须要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时机投掷出来,只有投掷准确了才会像恐怖的炸弹一样产生巨大的效果。
但是这一切,萧默还都不知道。
如今萧默忙着去哈佛大学报到。
……
哈佛大学,坐落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是一所享誉世界的私立研究型大学,是著名的常春藤盟校成员。这里走出了8位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上百位诺贝尔获得者曾在此工作、学习,其在文学、医学、法学、商学等多个领域拥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及广泛的影响力,被公认为是当今世界最顶尖的高等教育机构之一。
哈佛同时也是美国本土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其诞生于1636年,最早由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立法机关创建,初名新市民学院,是为了纪念在成立初期给予学院慷慨支持的约翰?哈佛牧师。学校于1639年3月更名为哈佛学院。1780年,哈佛学院正式改称哈佛大学。
置身于这所世界级的学府殿堂,萧默并没有太激动的心情,不同于其他新生,萧默对哈佛没有太多的憧憬也没有太多的期望,不过有一点他很肯定,自己必须要在这里拿到商学院的经理管理博士学位。而这可不是花钱就能买到的,必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学习才行。
当然。作为为学校捐献了一百万美金的特殊学生,萧默一到哈佛就受到了学校校长詹姆斯先生的高规格接见。在接见中。詹姆斯校长对萧默侃侃而谈,说了哈佛大学的历史,人文,以及各种优良的社团,还有未来发展的方向,当然,也对萧默的慷慨解囊表示了由衷的感谢。800
萧默对于这些表面事情淡然一笑,说了自己可能不常来学校上课,但是一定会准时参加大学的各类考试。并且保证,绝不会拉后腿云云。
詹姆斯校长也是高风亮节,说自己明白萧默的心意和苦衷,叶雪女士捐款的时候已经说明了原委,管理那么大一家投资公司不容易啊。
最后,詹姆斯先生还非常有诚意地要邀请萧默去他家做客,说自己有一些投资方面的问题想要和他仔细探讨一下。
萧默拒绝了詹姆斯校长的好意,不过却答应詹姆斯会给他的投资提供一些“意想不到的建议”。
有了这个圆满的答复,詹姆斯校长当即眉开眼笑。
办完所有手续。从今天开始,萧默就正式成为美国哈佛大学的一名大学生了,如果不出意外,在三四年之后。他就能够顺利地拿到所需要的博士学位---当然,这需要他努力学习才行。
既然是这里的学生了,那么怎么说也要把整个哈佛大学逛一遍。要不然说出去自己连哈佛大门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会被人笑死的。
萧默独自一人走在哈佛大学的学校道路上,由于处于上课时间。这里的环境显得比刚才冷清多了,路上只是偶然有几个学生走过。然后一切都归于平静。
不过当萧默把视野投注在校园风景时,此刻却是另外一番景象。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还有那弥漫着青春气息的青藤树,以及宽阔的足球场,古老的钟楼,宏伟的图书馆,高大的体育馆……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在告诉你,这是全世界最高档的学府,这里是美国首屈一指的名牌大学。
怪不得会有那么多莘莘学子对这里趋之若鹜,怪不得会有那么多人口喊抢钱也要上哈佛……
此时,在哈佛大学校园的一条大路上,正有一辆红色法拉利轿车在快速地行驶着。在它的身后,几辆普通的商用轿车死死地跟住它,不过他们并没有想撞这辆法拉利轿车的意思,只是一直紧跟着不放。
由于被追的法拉利车性能很好,时速非常快,让后面的那些紧紧跟随的普通轿车只能在后面跟着。可是这样一直紧追不放地跟着,象尾巴一样甩也甩不掉,也让人很讨厌。
难道是黑帮的追逐?要不然是电影公司在拍摄精彩的飚车场面?不过选择的地方也太奇怪了,怎么会在校园里?
青春黑帮片?
不过很快萧默就知道自己错了,大错特错。在大学校区,由于治安良好,绝对不会上演这么刺激的飚车场面,在后面紧紧追逐的几辆普通商用轿车上乘坐的,是不折不扣的“狗仔队”。
无庸质疑,那辆被追逐的法拉利轿车上一定坐着某位大明星,否则那些狗仔队的车不可能这么不顾危险地紧追不放。
不过他们好像忘了一件事,一种职业的存在,那便是警察,特别是大学安排的美国校警。
在美国,因为经常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还有枪杀事件,因此很多校园都配备了校园警察,这些警察几乎和外面的警察一样,几乎全副武装,并且武装到了牙齿。
在美国,校园警察和外面的警察一样,有二十四小时巡逻的习惯。要知道,由于大学治安一般都比较良好,所谓的校园枪击案像买彩票一样很难遇到,因此平时校园警察的生活是很苦闷的。
但校园警察也是人,也喜欢追求刺激的生活,看到这种风驰电掣的追车场面,对于那些处于无聊中的他们来说,诱惑力是惊人的。
尤其是那些爱看《生死时速》的警察来说,这种追逐,刚好满足了他们表演的**。于是很快便听到了警笛声在校园区的四处响起。当然也没有那么夸张,只是周围很安静,所以声音四处传开来,形成了仿佛满耳都是警报这种局面。
那些狗仔队听到了警笛响起的声音,终归还是有些害怕。虽然他们只是高速行驶,并没有其他过激的行为,而且从某种名义上来说,他们更是名义上的记者,有采访的权力。可是他们始终是那些采访花边新闻、小道消息,不被明星和人们所喜爱的一类工作者。而且干他们这一行的最忌讳的便是被警察捉住,在警察局留下案底,是非常不光彩的一件事。最主要的是,他们飚车的场所是在校园内,并且是在美国最知名的大学学府,这里每一个人都是天之骄子,搞不好未来都是做美国总统的胚子,万一被自己开车给撞死了,或者撞成残废,撞成傻子,那可就惨了!
于是几辆追逐着前面汽车的狗仔队开始纷纷将车掉头离开,但很不幸地告诉他们一个消息,那就是想跑已经晚了。如果在警笛刚响起的时候,他们离开那肯定会成功,可是他们是在警笛响起了近十分钟后才决定离开的。
这些校园警察可不是吃素的,能判断汽车声音传来的方向,而且学校就这么大,道路他们更是熟悉无比,只要校门口一关闭,想要逃走,比登天还难。
校园警察忙着抓这些肆无忌惮的狗仔记者,前面那辆奔跑的红色法拉利则顺势抄小道,跑到了学校的停车场---
“停在这里就可以了,我先下去。”坐在后坐的女孩说道。她的声音听起来比较温柔细腻,让人听了觉得心里面很舒服,有种亲切的感觉。
“是的,小姐。幸亏把那些家伙甩掉了,上帝呀,竟然敢在校园里飚车,这次够他们受的!”司机感慨地说道。
“也怨我,非要你直接闯进来;幸好没事儿,万一撞到了人,那可怎么办……当然,我不是不相信你的驾驶技术,不过万事都不确定不是吗?”女孩喃喃自语。
其实说她是女孩有点勉强,从年纪上看来,她应该算是成年人了。不过由于她那清纯的相貌,让人愿意把她称呼为女孩,并且是一个绝对漂亮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