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胡浩南心里有个疑问:我到底为谁而活?
……穿越给了他生命,生命对于其他人都是完整的,统一的。
但他的呢?
灵魂是自己的,肉体是别人的。
这样的生命是残缺的,不完整的。
那么他拼命的想要追求成功又为了什么呢?
是灵魂的自我满足,还是肉体的物质享受?
又或者说,那个努力拼搏在成功道路上的人是他的灵魂,还是这具肉体?
他回答不出,他甚至不敢去过多思考这个问题。
想多了他怕自己会精神分裂。
但是这一刻,他终于放开了。
他就是他,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一个人,一个完整的人。
***
红色狩猎者在公路上疾驰。
“胡,我发现你变了。”
“啊?”胡浩南惊讶,这感觉怎么像自己做了啥亏心事,“这从何说起?”
“我昨天见你的时候,你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安静、内向、有想法但有些木讷的人,但是今天你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你肆无忌惮,你能说会道,你活得自我……”
“虽然我英语不够出色,考托福雅思也不一定过关,但你确定不是在骂我?”
格瑞斯笑了,“放心,这百分百是在夸你,而你应该庆幸你有我这么宽容的上司,否则以你下午表现出的职业态度,你就算被炒一百遍也不过分。”
感情还没忘我下午睡觉那茬,等等,这算自夸吗?
“对不起,下午实在太累了。”
“不不,我没有怪你,如果我的话让你有这种感受,那么我想说的是,如果你累了,可以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我对球员也一直这么说,累了就去休息,人生太短暂了,不要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
格瑞斯的话引起了胡浩南思考,这或许是东西文化之间的差异,“这很像我们东方一名谚语,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格瑞斯重复了一遍,说:“我喜欢这句话,胡,我喜欢你现在的状态,工作就应该是兴趣的延续,然后才能在工作中获取一百倍的快乐和成就感。”
“格瑞斯,我发现,你也变得和昨天不一样,变得活泼很多。”
格瑞斯笑了,“和你一样,现在的我才是最真实的,不过仅在熟人面前,还有就是要在工作时间之外,工作起来的我还是很认真的。”
“工作是工作,玩耍是玩耍,只工作不玩耍,聪明的孩子会变傻,是吧?”胡浩南说了一个西方谚语。
格瑞斯打了一个响指,“bingo!你说对了!”
“老大,你开车呢!”胡浩南看格瑞斯双手离开方向盘,吓得惊叫出来。
狩猎者车身左右抖了一下,这才继续向前。
胡浩南惊出一身冷汗,他终于明白啥叫马路杀手,太恐怖了,以后还是少坐她的车为妙,他可不想刚找到点生活方向就上了报纸——鉴于米国平均每天近120人死于车祸,他连上头条的机会都没有。
“格瑞斯,你走错了,应该在刚过去的路口左转……”胡浩南忽然发现走过了,赶紧提醒。
“我知道,今天我很高兴,我请你去吃中餐,听说东方人喜欢在餐桌上谈事情,我刚好有件事要和你商量。”
“其实,你现在就可以说,没问题的。”
格瑞斯却是直接问道:“你想吃什么?”
“都行,我对食物不挑剔。”
“那去吃饺子吧,听说东方有一句话是关于美食的,说好吃不过饺子。”
“你听说的还挺多。”胡浩南想到了下一句,但他绝不会说不口。
“那饺子可以吗?”
“可以,这个必须可以。”
“那就这么定了,咱们去吃最好吃的饺子。”
说实话,胡浩南前生并不喜欢饺子,除了过年,一年到头也吃不了几回,但这会儿,人在异国他乡,一想起饺子就有种满满的家乡味道。
饺子啊,皮薄肉厚,有韭菜鸡蛋的,大肉莲菜的,白菜猪肉的……想想就觉得香,口水直流。
然而,十分钟后。
“格瑞斯,那个……你确定咱们是来吃饺子?”
“是啊?你看,这是饺子皮,这是馅,还是肉馅的……汤也挺香的。”
胡浩南一脸生不如死。
“那个,我来普及一下,你说的这个叫馄饨,还有,这家不是饺子馆,而是sha县小吃。”
格瑞斯尴尬了:“抱歉,我头一回来,要不咱们换一家?”
“别啊,来都来啦,就这么吃吧。”胡浩南是真的饿了,他熟练的招手喊道:“老板,两笼蒸饺、两份鸽子汤……哦,再来份炒河粉……”
格瑞斯目瞪口呆,感情东方人都这么吃饭的吗?好……有生活气息哦。
半小时后,桌上只剩下几个空碗空笼屉。
格瑞斯一脸哀怨:“今晚要多跑半小时才行了。”
“吃饱喝足才有体力锻炼嘛,对了,你说有事要商量?”
一说到正事,格瑞斯俨然习练了四川的变脸,还是大师级,瞬间换上一副严肃的面容。
“是的,我今天一直在思考你说的话,一支球队要有灵魂球员,我认为你说的很有道理。”
胡浩南点点头,好像是说过这话。
“所以中午时我联系了一位,我和她谈了很久,她也同意了。”
等等,你这不叫商量呀,你分明已经拿定了主意呀。
当然,这话也只能在心里吐槽两句,领导决定的事在没有公开之前先通知你,已经够给面了,真不能要求太多了。
胡浩南也摆出一副好奇模样,问道:“你说的这位高人是?”
“你一定很熟悉,她就是劳伦-杰克逊,我以前的队友。”
“竟然是她!”
那一瞬间,胡浩南犹如一个流星从头顶划过,然后恰好击中了他。
是了,就是她,每次都是到嘴边呼之欲出的名字。
劳伦-杰克逊,一个西雅图风暴选中并培养出的巨星,首个非米国的wNbA联赛最佳球员,3届得分王,2次总冠军……一个真正实力与美貌并存的球星。
胡浩南盯着格瑞斯,眼睛闪着光芒,像是重新认识了她。
或许,自己也太低估了时人的智慧。
自己可以利用信息差获取信息,时人也会有自己的人脉和判断,而他们所得出的信息反而要比自己来得更接地气。
胡浩南彻底想起来了,记忆里,劳伦斯就是在这一年开始准备重返wNbA。
他之所以记得这些,最初原因在于劳伦斯是个实实在在的篮球美女。
她最喜欢的球星是姚明,说是姚明的爱慕者也可以,在08北京奥运会上,劳伦斯拥抱了姚明,后来还曝出了她写的情书,只不过那时姚明已经有了叶莉……
正因为这些八卦,胡浩南才会对劳伦斯产生兴趣,进而查了她很多资料,也借此了解了很多关于wNbA 的消息。
只是当时的自己万万没想到,一时的好奇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发挥了作用,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之举。
“我明白了,我全想通了。”胡浩南一拍脑门惊叫道。
“快给我纸笔,我知道该制定怎样的战术方案了。”
“有劳伦斯在,一切都能理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