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恬欣也看出来了,这件事肯定她也有错,所以她才不说。
于是她道:“你想想啊,比起生命安全,一些小过错就显的不那么重要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劝说。
室友终于小声道:“我们也是图好玩儿……没有恶意的。”
周察微点了点头鼓励。
她咬了咬指甲,半天才道:“就是有一次,我跟男朋友,我们趁她洗澡的时候,偷偷在她房间里放了一个摄像头……本来就是想跟她开个玩笑的……”
什么开玩笑!就是想偷拍!
周察微不动声色道:“拍到什么了?”
室友轻声道:“她在解剖老鼠。”
两人一起吃了一惊:“解剖老鼠??”
“对,”室友道:“她对着一个视频,一点一点的,切开皮,剥皮,然后又把肉一点点……”她猛的干呕起来。
周察微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室友轻声道:“大约……两三个月前吧?”
他问:“视频呢?”
那室友道:“删了。”
周察微道:“删了也可以恢复,在哪部手机上?”
她愣了半天,低下头:“在我男朋友手机上。”
两人赶紧出来,先去找她男朋友。
一上车,安恬欣就道:“越来越可疑了!”
“对,”周察微道:“可是如果她没有说谎,那陆轻颖这个不在场证明是怎么做出来的?”
安恬欣道:“很简单呀!他们住的是主卧,本来就有洗手间,也就是说他们就算听到声音,也肯定是不会出来的。所以陆轻颖只需要录一个录音,定时播放就行啊!”
周察微一下子转回头看着她。
安恬欣道:“怎么了?”
“没什么,”周察微道:“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
于是两人马不停蹄的,先找了那位男朋友,把他的手机拿过来,交给叶归宁恢复,然后又跟着两人回了家。
恰好陆轻颖不在。
两人先录下了开门关门摔门的声音,然后进入室友住的主卧,试着听了听。
假如录音在陆轻颖的房间附近播放,在白天这种相对比较嘈杂的环境中。听起来都有几分像,更何况是在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绝对可以蒙混过关。
因为人是有思维惯性的,你听到开门关门声时,你脑海中“门”在哪个方向,你就会觉得,声音是从那个方向传来的。
就好像你手机响了,如果你本来就认定手机在哪儿,你就会觉得声音是从那个方向传来,但是一旦发现不是,然后再找,才会有“遁声”找到这个环节。
但这只是猜测。
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周察微郑重的警告两人,不要跟陆轻颖提及这件事。
把这两人吓的不轻,商量了一下,索性先直接各自回家住了。
周察微打电话请示了一下路霄峥。
目前来说,其实搜一下陆轻颖的房间,以及她使用的电子设备,是个好主意,但是,一来此时这种情况下,搜查令未必会批,二来,就算真搜到了,同样不是直接证据。
所以路队考虑了一下,仍旧是先派人监视,继续找更多的证据。
上了车,两人都没说话,周察微一边拉安全带,一边斜了她一眼:“需要鸡汤么?”
安恬欣愣了愣:“嗯?”
她显然很疲惫,眼睛稍微有一点没精神,双眼皮都变好几层了,没好好整理的头发也有一点乱,看人的时候有点呆萌。
周警官手痒的想去揉揉她头发,但手在方向盘上攥了攥,还是忍住了 :“我以为你会觉得陆轻颖很无辜,宁可不要追查下去。”
安恬欣张大眼睛,然后坐直了些:“如果是她做的,她就不无辜。屠龙少年终成恶龙,她和郑林莺都是!其情可悯与法不容!我想不通,当她查到了郑林莺才是真正的断尾杀手,那她为什么不报警,反而选择用这种方式来报复呢?”
周警官沉默了很久:“欣欣,虽然很不想这么说,但是如果她真的过来告诉我们,郑林莺是真凶,我们可能很难相信,就算我们真的信了,也很难查到什么,我那时候虽然还没来,但是听他们说,一伙人真的是掘地三尺……”
“我知道。”安恬欣正色道:“但是,这种方式才是对的啊,是正确的方式啊!而且我永远相信,世上没有天衣无缝的犯罪,她们当初查不到,是因为郑林莺完全处于视觉的盲区,就好像从大海中找一条鱼一样,在非常庞大的信息量中,要找到她,很难很难。可如果我们盯着一条鱼来查,那一定能找到无数的蛛丝马迹……”
她顿了一下:“就好像唐唐,她的案子也是已经结案了的,她想洗清自己的冤屈,就来当了法医,然后亲自来了青市,从头到尾的查这件事,亲手还自己清白,这才是正确的方法啊!她真的很棒!我认为像她这样,肯花十年甚至更久,把真凶‘绳之以法’,才是最好的方式……而不是冒着危险,来设计一个精妙的局,伤敌一千,自损一生……她哥哥如果在天有灵,知道她为了他,赔上了自己的命,他情何以堪?”
周察微实在忍不住,轻轻抬手,揉了揉她软溶溶的头发:“你说的对……”他的手指,眷恋的抚摸过她的眉眼,声音轻轻的:“你真是个乖小孩儿,叔叔最喜欢你了。”
“喂!”她立刻把他的手拍开了,瞪了他一眼,扭开头去。
但是隔了一会儿,她又忍不住,转回头来:“所以,假如暂时认为陆轻颖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那么,难道陆轻颖一直没离开会所?”
“很可能。”周察微的表情也严肃起来:“十一点多她下班,会所里的摄像头都关了,她要躲在某一个地方,很容易!然后在杀了魏子凌之后,再混进上班的人里……”
她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哪一个环节,最有可能留下证据?”
周察微也在考虑这个问题。
理论上当然是她做案时的衣服鞋子,有可能沾上了死者的血迹,但是,这个得有搜查令。
车子都快要开进局里了,他忽然方向盘一打,往会所的方向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