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P,本豺只不过想混口饭吃,用得着这么打我?刚刚那一棍幸亏打在老子头上,要是打在腰上,本豺的幸福生活就要嗝屁了!”
头豺龇牙咧嘴低吼几声,眼睛里除了凶残,还有一丝恐惧。
猴子它不是没吃过,但是会舞枪弄棒的猴子,关键还这么厉害!
它可真没见过!
王语嫣表面轻松,心中却暗自警惕。
人有奸诈之徒,兽亦有狡猾之辈。
另外一头豺,狗腿被打断一条,正在舔舐伤口。
王语嫣抢先进攻,一招“举火烧天”,照着受伤的那条豺打去!
头豺一愣,刚刚对面猴子举棍,它还以为是要打自己。
却没想到,被打的是自己的小弟。
这一招势大力沉,速度却快如闪电。
本就瘸了一条腿的伤豺,哪里能躲得过去,被这一棍打在头上,顿时脑浆迸裂。
真是银瓶乍破水浆迸。
临死前,这条豺只有一个念头
“这母猴子为什么打我?”
可惜它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了。
王语嫣默哀
“下辈子投胎做个人吧。”
林间,只剩下头豺,孤零零的站在原地。
来时好好地,回不去了!
如果这条豺读过楚汉之争,它一定会觉得,自己无颜面对,金佛山的父老乡亲。
王语嫣持棍而立,便如那降龙伏虎的菩萨一般。
头豺满眼恐惧,原本高高翘起的尾巴垂了下去。
它不甘的看了自己小弟一眼,夹着尾巴,一溜烟消失了。
王语嫣松了一口气,看着满地狼藉,她盘膝而坐。
刚刚对战群豺,她的消耗也不小。
猛虎怕群狼,更不用说这些比狼还要凶狠、狡猾的豺。
豺狼,豺排在狼前,就说明这一问题。
虽然战斗只有一分钟左右,但是其中的紧迫、压力,不是普通人能够想象。
人的精力高度集中、神经紧绷之时,对体力消耗极大。
有这些豺的尸体在身旁,王语嫣估计,今天能睡个好觉。
她盘膝而坐,重新运转功力。
距离此地往西二十公里,同样有一群人,围着篝火取暖。
“王大人,事成之后真能给老汉五两银子?”
马老汉满脸谄媚的递过去一块烤好的兔子肉
“你说这女贼到底是哪来的?犯了啥事啊?”
王捕头爬了一天的山,累的够呛
“小宋,你跟他说。”
“您歇着,老马,我跟你讲,这女贼啊,没什么了不起,她杀了一个吐蕃贩马的汉子。你想想,吐蕃人,那在咱这是什么地位?”
小宋年纪不大,也就20岁,他是靠着自己舅舅的关系,才进入县衙,混了个捕快的位置。
“乖乖,吐蕃人也敢杀?这莫非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老马,这话我就不爱听,吐蕃人怎么了?吐蕃人就不是人了?他们不是一个鼻子、两只眼?他们吐蕃人就比咱们宋人高一等?要我说,这姑娘,杀得好,老子早就看那帮番人不顺眼了!一伙子蛮夷,在我大宋境地耀武扬威,什么东西,呸!”
一个年纪比小宋还小的捕快,狠狠在草地啐了一口。
王捕头说道“王超,少说两句!贼就是贼,她杀了人,就要受大宋律法制裁,还有,这话哪说哪了,决不允许在外面也这样胡说八道!”
王超瘪了瘪嘴“知道了二叔。”
见王捕头发话,众人也闭了嘴。
在山里赶了一天的路,就算最壮的小伙也吃不住,沉沉睡去。
时间,在原始森林中,失去了它的意义。
睁开眼,王语嫣就动手扒皮,熟练的将一条肥豺开膛破肚。
借着昨夜篝火余灰,重新吃了一顿狗肉烧烤。
此时的她,才真正享受到了,来自大自然的馈赠。
没有了被追杀、调戏,无拘无束!
如果不是气温太低,她都想脱光了,跳进清澈的小溪,来一场痛快的冬泳。
“也许,未来有一天,我还要回到这里。”
王语嫣收拾行囊,把没吃完的烤肉用布包好,背在身上。
至于其余几条豺,就让它们填饱其他动物的肚子。
沿着小溪下行,王语嫣加快脚步。
两天丛林越野,她已渐渐熟悉。
不得不说,人的适应能力很强!
全世界,就没有人走不到的地方。
就算是环境极其恶劣的北极,也有因纽特人生存。
“今天争取翻过两个山头!”
王语嫣探路棍挥舞,将挡在面前的杂草全都砸的一干二净。
“老马,这金佛山到底有多大?怎么还没走出去?”
小宋捕快骂骂咧咧,他跟在王捕头的身后,最前面开路的就是马老汉。
“嗨,望山跑死马,你们不在山里讨生活,不知道这崇山峻岭的险要。”
“老汉我也只是在金佛山外围打猎,这深山老林,我也是第一次进来。”
“不过看这些树木、苔藓,我估计,再有两天,就能走出去。”
“两天?”
“老马,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王捕头听见抱怨,说道:“小宋,这次追捕是县太爷下的死命令,死要见尸,活要见人,年轻人吃点苦头,也是好事。”
“我听报官的吐蕃人说,那女贼样貌漂亮,身段也好,等抓着了,我给大家搞点福利。”
“老王,你要说这话,我可不困了!”
小宋闻言,精神一振!
他年轻气盛,还没有老婆,平时有了需要,就找县里的窑姐压裂子。
可是他每月俸禄才500文钱,潇洒一回就得吃土了。
“老王,这女贼到底什么来头?我看画像上戴着面纱。”
王捕头笑道:“我也不知道,那报案的吐蕃人只说她贪图丁假钱财,为钱杀人,我估计,应该是这群土老帽,看上了人家美色,图谋不轨,没想到遇到个硬茬!”
小宋说道“老王,那吐蕃蛮夷都被她杀了,咱们这几个人,能打过人家嘛?”
王超插话道“宋哥,你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咱们这么多人,平时也喜欢舞枪弄棒,别说她是个女贼,就是女天王,咱们也得给她干趴了!”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
王超语言粗俗,却正适合这些底层大老粗的口味。
马老汉也笑道“各位大人,俗话说,老虎也怕群狼,要是有十来个人,就是狗熊、食铁兽我也敢斗上一斗!”
小宋叫嚷道:“要是抓住女飞贼,这第一炮必须由我来打!”
王超同样火力旺盛“宋哥,那你用前面,我用后面,咱们双管齐下!”
“中!”
哈哈哈——
忽然,带路的猎犬鼻子耸动,猛地蹿了出去。
吓了众人一跳!
马老汉见状,喜道“快,黑子肯定发现了什么!”
王捕头握紧刀把,快步跟了上去。
几头豺尸,出现在众人眼前。
猎犬站在一头豺的尸体上,腿一抬,居然撒了泡尿!
原来这豺也是狗的一种,后世都称之为亚州野犬。
但是豺有野性,不会被人驯服。
猎犬经常跟着马老汉上山打猎,也遇见过这些同类,只不过都是被追的抱头鼠窜。
此时,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老王,这里有篝火!”
小宋声音传来,王捕头走了过去。
他伸手在篝火的余灰上捻了捻
“还有温度,对方离开时间应该不长。老马,你来看看。”
马老汉也不含糊,伸手摸了摸
“王捕头,依照老汉的经验,此人离开绝对不超过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
“全体都有!给我全速前进!”
听到目标距离自己不过一个时辰的距离,十二个差役顿时来了精神。
仿佛看到那白花花的银子,在向自己招手!
一行人,算上老马,一共十四个人。
全都神情严肃,闭口不言。
只留下穿林打叶的脚步声。
“有脚印!”
马老汉用手一指,一个清晰可见的人形脚印,出现在众人眼前。
“脚印很新鲜,说明女贼就在前面不远!”
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出现了人的脚印,肯定就是女贼的!
这个脚印虽然不大,可是足底平整,明显是穿了鞋子。
而猴子或者其他动物的脚印,会留下明显的脚趾痕迹。
“老王,咱们快点追上去!”
说话的是小宋,他的声音微微颤抖。
“轰隆隆——”
一声沉闷的雷声在天上滑过。
山区,尤其是植被茂盛的山区,天气阴晴不定。
往往上一刻还是晴空万里,下一秒就是滂沱大雨。
“老马、小宋、王超,弄不好马上就要下雨了,一旦下大雨,咱们再想找人可就难了,必须马上行动,抓到女贼!”
三人点点头,心中全都憋着一股劲。
又行进了一刻钟,天空乌云密布,整个天空阴沉沉的。
颇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感。
“咔嚓——裤衩——”
一道闪电,劈开了众人头顶的乌云。
紧接着便是隆隆雷声,滚滚而来,仿佛天塌地陷一般。
山风呼啸,冬日的狂风卷急着乌云。
在这无垠的林海上,所有野兽躲避在洞穴中,瑟瑟发抖。
头豺满脸惊恐,本来能容纳五六头豺的洞穴,此刻只剩下它一只,显得有些空旷。
在天地之威面前,所有的生灵都无比渺小。
王语嫣也是满脸惊慌,说什么人定胜天,都是骗自己的。
武功练得通神,也扛不住一道炸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