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萧小心翼翼地走在空荡荡的墓园,向着东南角目不斜视地走过去。走到一个角落,静静看着墓碑上的名字,他暗自下定决心,要为她报仇,是为了她的清白。也是这样,泪水打在墓碑上,公墓凭添了几分寂寥,草长莺飞,鸟鸣虫叫,一切显得那么欣欣向荣,却唯独少了几分人气,东风乍起,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
在贺萧旁边还有一个人默默矗立着,程橙。而她有些不解,贺萧为什么会带她来这里。事实上,她对很多事情都一知半解:不是事情解决了吗,不是凶手抓到了吗?为什么来这?
左侧太阳穴蓦地剧烈跳动,尖锐的疼痛紧随而至,程橙眼前一黑,刚想闭眼蹲下,就被一直注意着她的贺萧搂进了怀里,等到这来得快去得也快的疼痛感消失,她缓缓睁开眼睛,对上的就是贺萧一张关切的脸。这个男人对她很好,她都明白,但她现在实在无法回应,没有爱意,光凭别人说破了大天去,程橙在心底都是有所保留的。
慌手慌脚地从贺萧的怀里退出站定,程橙这才开口询问:“她是谁?”
贺萧脸上有丝失望一闪而过,虽然程橙的工作就只是检查尸体而已,又怎么会在乎眼前这个女人是谁,为什么她又长眠在这。
贺萧张了张嘴刚准备说话,不知道要怎么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说实话,卜修海不算清白,在那场腥风血雨中,他刚刚承认自己犯下了谋杀的罪行,虽然大部分得知这件事情的人已经化为了一捧骨灰,但那份法医报告诉说着这件事情。
贺萧昨晚一个人在档案室,仔细检查着这件案件,从头到尾,有一个人一直都出现过,但是,为什么他马上就没了嫌疑呢?现在现已最大的人,马上变成了卜修海。
贺萧摇摇头,不是那么简单,他重新找了Peter,化验了案发现场找到的那份精*样本。Peter说:“这当时没有化验好,甚至有很大的纰漏,这份样本,很显然就是两个人的嘛!”这句话显然震惊了在场的贺萧,他们一直寻找的凶手其实还有一个人,之所以把另一个人的嫌疑抹除,就只是当做只有一个人的情况来的。
贺萧冷静下来,看着Peter说:“那另一个人是不是这个样本的主人。”贺萧手里拿的样本正是巩佳伦的,虽然不能完全说明这个案子就是他做的,但是更能说明这个案子就是他参与的。
回想到这,贺萧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程橙来这个墓园。
事情闹得很大,被害人田佳依的家属,揪着这件事不放,最后不得不火化了田佳依的尸体,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剩下的几句尸体,尸体不会说话,但是作为证据就会说话。
“你说,为什么,为什么隐瞒样本的事?”贺萧质疑的眼神看着程橙,虽然他们认识,甚至是很熟,但是这件事绝对不会放弃的。
程橙摇摇头,但是轻声的说:“是巩风让我做的。”
“什么?”这件事更不能平息贺萧的愤怒,简单说这就是一种背叛,建立在工作上的背叛。
“我,我。和他没什么。但是这绝对是我的错。”程橙很快就承认这件事,贺萧心理很不好受,他宁愿相信这件事不是真的。
“算了,你想清楚再告诉我。”转身,贺萧走了。
接着接到了一通电话,脸上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
专案组办公室内。
徐瑾懒洋洋的走到饮水机旁边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许是因为刚刚破了一个案子,所以整个队中的氛围都是难得的慢节奏。郑旭楠刚刚坐在椅子上眯着眼休息,这会儿刚刚醒过来就迷迷糊糊的问:“组长人呢?”
“唔……”郑旭楠坐直了身体,随手扒拉了两下头上的呆毛,转而看向徐瑾:“听说你去看过那个受伤的女人,情况怎么样啊?”
徐瑾抿唇,虽然没有被囚禁多久,但是在那里所经历的身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肯定是无比残酷的,而且那些创伤需要时间去慢慢修复。
“精神状态还可以。”
一声声皮鞋踏在地板上的声音响彻楼道,渐渐逼近专案组办公室的大门,抬头一看,这几个人就是贺萧。
“现在马上和我去大学城派出所,案子有希望解决了。”听到这句话,所有人警觉起来,下一刻就离开了办公室。
根据指引,在派出所,一位警官带着贺萧几个人走到了一间办公室,里面一位女警官正在安抚一位抱着热水杯的女人。
女人蓬头垢面,衣服是敞开的呢子衫,下身穿着牛仔短裙。一直发抖的样子是刚刚遭受了什么事情。
见到几个陌生人出现在眼前还大叫起来,好一会儿才平复心情,开始了贺萧他们最想听到的故事:
她叫贾玉芝,是个疆省人,最近几年才来到京都打工,但是就是在昨天晚上,她遇见了这辈子最可怕的事。
那个男人就是巩佳伦,他假装是客运,用小货车把贾玉芝带到城郊的一家工厂。、,并对她……
可是天赐良机,她逃跑了,跑到公路上拦下一辆小轿车,开到城里,跑到大学城的派出所,被值班民警看到,就是在今天凌晨4时许。
根据贾玉芝的线索提供,案犯的面貌特征情况,初步认定就是巩佳伦,他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报警人确认,就是巩佳伦。
“走吧!”在贾玉芝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了巩佳伦的出租房,这里的环境大体上和之前住的公寓完全不同,甚至是很难想象巩佳伦会住这种看似低贱的场所。
人来人往,没有一个是适应当代社会的,简直是人类历史上的罪恶都市。
走过通往出租房的小巷,到处都是青苔沾染,黄褐色的油漆泼洒在墙面上,看着直让人恶心,发霉的斑点零零散散的遍布在小路的角落。污水横流,散发出的气味就飘散在空气,不时让人头昏脑热,没有想到一个富家公子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不是一般人的毅力可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