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地的事情吩咐下去,风云商和胥子瑜达成了一致,现在淞南府之内,还是没有人敢违抗的。即便是宗人府也不敢,毕竟两万五千的云卷军不是吃干饭的,谁想阳奉阴违都都想一想后果。
宗人府无奈苦笑一声,不知道风云商的背景是何等的通天,竟然能从军镇之中调拨过来两万五千的人马,常驻在淞南府。调拨的还有零有整的,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够办到的。
也就是宗人府现在其实是和风云商处于一种合作状态,大家都心中有数,该做到什么程度,并不会过界。不然的话,宗人府现在跑路的心思都有了。
唯有名与器不可假于人,两万五千的军队,虽然不在这两者的范围之内,但是也差不多了。神庭军镇的军队,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在府城这一级别常驻的,哪怕是主城也不会。各自有各自的权责范围。
不是说淞南府需要军队,就能要到的,试问神庭边境诸城,哪家不缺军队,但还不是只有淞南府要到了军镇的驻军。
宗人府非常机智的选择了求救,改革派在军镇的大佬已经出手了,自家的那些个大佬也该有点表示吧,不然就只能眼睁睁看着风云商在淞南府耀武扬威了,宗人府觉得那些人应该不会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的。
新迁来的工厂正式落幕进行投产的时候,风云商还专门带着胥子瑜来做了剪彩,表明了自己和胥子瑜是一定会坚持到到底的,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还是早点消停了好。
第一天的时间,炼丹工厂就生产了许多的丹药,直接投放到淞南府的市场里。在风云商的建议之下,炼丹工厂专门在淞南府府城里建立了一家专卖店,以后炼丹工厂生产出来的所有丹药,都会在这家专卖店里出售,而且价格要比其他的地方低了许多。
虽然炼丹工厂明言了,这些丹药要比正儿八经由炼丹师炼制出来的丹药,要差了一些,但是依旧挡不住人们购买的热情。
一颗丹药的效果比不上炼丹师炼制的丹药,但是两颗总能比得上了吧。这些低阶丹药,虽然也是有抗药性的,但是比起高阶丹药,要低了许多。要是换做高阶丹药,莫说差了一些,便是差了丁点,都不行。
低阶丹药还可以通过数量来弥补质量上的不足,但是高阶丹药是完全不可行的。而以炼丹工厂出售的丹药价格来看,两颗其实也就是比炼丹师的一颗丹药贵了不到一百神庭币,完全在大家的承受范围之内。
毕竟两颗炼丹工厂的丹药,从药效上来讲,是要比炼丹师炼制出来的一颗丹药,药效要强上许多的。
炼丹师的丹药之所以贵,其实不是贵在丹药本身上了,而是贵在炼丹师出手的费用上。炼丹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那些炼丹师很少会开炉炼丹,自然是要多收一些劳务费的。
但是炼丹工厂炼丹,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就那么几个员工,每个月拿的都是固定的死工资,药材又是自己种的。但以成本而论,是要比炼丹师地上许多的,因此才能做到一颗丹药只卖炼丹师丹药的一半价钱。
为了保证专卖店的安全,不管是有人来找事情,还是要抢劫,都得挡下来。不然以后谁还会来淞南府投资建厂?你风云商称呼的各种要求,厂家都做到了,结果最后却在淞南府的府城里被人抢了。
要是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情,以后淞南府的名声也就算是拦了,以后没有工厂敢来投资建厂的。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风云商专门从淞南府的云卷军之中,抽调了三个精英小队,一个驻守在专卖店附近,其他的两个小队,则是在各个工厂之间巡逻,保卫工厂的安全。如此一来,出事的概率就降到最低了。
不过这些都是为了以防万一而已,应该是没有人敢在淞南府抢东西的。神庭毕竟是个法治社会,抢了东西是要被看脑袋的,尤其是淞南府这样的边境城市,更加的严格。即便抢了东西,有没有命用都是另外一回事着呢,谁敢抢?
不仅是淞南府,工厂将东西生产出来后,在淞南府本地留了一部分,其他的大部分都送到了周边的府城,换成金钱,然后进行二次生产,进行工厂的扩建。
风云商的目标不仅仅是如此,他还想再淞南府培育出来一大批修士,关键时刻就可以帮着淞南府抵御外敌。原本制约淞南府散修发展的无外乎就是功法和丹药的问题,现在丹药已经降价了,不算是问题了。
就只剩下功法的问题了,许多的散修明明已经积攒到一定境界,但是就是因为功法的原因,无法晋级。这个倒也好说,神庭没有将功法藏私的打算,一直都是又在推动功法的扩撒,只是一些都是小打小闹而已。
风云商去鸿钧的面前哭诉了一番,就得到了一部可以让他自行传播的功法,不算特别的强,只能修炼到天神境界,和风云商的《极道载虚》根本没有办法比较。不过也算是不错了,到了天神境界以后,更多的还是所修之道,功夫是有影响,但不是绝对性的影响。
只要道的境界到了,即便没有功夫也是可以进阶的。而且这些淞南府的修士,完全可以等到了天神境界以后转修功法。
鸿钧也是深思熟虑过的,风云商要做的是大规模传播,那特别强的功法就不行,不然容易流落到古族手里。要是被研究出来了功法的缺陷,以后修这门功法的人,就容易被针对。
但是到天神境界的功法,就无所谓了,说不定古族那边早就已经有了,不必在意。而且淞南府的修士,最终能有几人修炼到天神境界?即便给了他们可以修行到三清境界的功法,要是连天神劫都度不过去,也是白搭。
天神境界的功法足够他们用了,等到了更高的境界,可以自己去想办法还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