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社区里的女性,还是占很大比例的。有年轻的,年中的,也有年老的;有漂亮的,也有不漂亮的。我几乎每天都照着几点一线的方式生活着,除了必要的交流外,我没有去找过她们主动攀谈。
所以,遇到她,完全是出于偶然。
那天,正轮我休假,因为前一晚我和吴林禹值了班。我闲着无聊,就跑去科技楼的借阅室,想找点图书来消消闲。中学的图书室,不是很大,远比不上大学里图书馆的规模。因为那些中学生们上自习都在教室,也不会愿意挤出宝贵的课余时间到图书馆来借书。
所以,这个图书室,很大程度上只是学校的“摆设”——毕竟一个学校没有图书室的话,那说起来太不好听了。但摆设归摆设,里边儿的书架上还是摆满了书籍。书籍虽多,但大都是一些过期的杂志,或是书页都黄掉了的旧书。
我闻着从书页里散发出来的泛霉的尘味儿,在书架上挑了好久,都没找到一本称心的书。挑来挑去,我懒得再选了,就随意扯了一本老旧的杂志出来。我是来消磨时间的,不是来研究学术的。
图书室里有供人阅读的桌椅,上边儿还挺干净,不如我想象的那般灰尘遍布。我拉出椅子,开始伏案阅读。
图书室无人管理、只有你一人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意抽烟,完全不用担心呛到其他人。我对着挂在白墙上的“nosmoking”笑了笑,然后摸出香烟点燃一支。可烟还没抽完,我就对这过期的杂志失去了兴趣。因为上边儿尽是些娱乐圈的花边新闻,实在让我提不起兴趣。
正准备丢掉烟头,起身去书架换一本时,位于正前方的室门被推开了。我本能的一惊,迅速抬头望去,心说难道是叶局长从监控里看到我违规抽烟,进来逮现行的?
当然不是,进门的是一个女孩儿。女孩儿双手拿着扫帚和拖把一类的清扫工具,在门口停住了。我定住抬头的动作,心说这人是不是跟我一样闲,跑来图书室打扫卫生了?
从女孩儿怔住的表情可以知道,她也很惊讶图书室里怎么坐着一个人。她的脸庞在我眼帘里停留了几秒后,我发现这女孩儿我见过,是理事部的人。但印象里没和她接触过。
女孩儿表情尴尬,她的眼珠移了移,看到我身旁的烟雾,以及桌上的杂志。她有些不好意思,探出头问我:“打扰到你啦?”
我反应回来,抽完最后一口烟,回答道:“没有,没有,你继续。”
这女孩儿真是天真,还以为我是来这里考研的。我笑着低下头,丢掉香烟,继续看向杂志上的那些偷拍明星的照片。女孩儿听完回答,应了一声,然后用娇小的身体将室门撞得全开。我有些好奇,便又微抬起头,想看她要干嘛。
女孩儿撞开门后,将手里的扫帚和拖把放在了墙边,然后隐入门后,吃力的提了一桶水进来。她的力量好像不足以稳住水桶的质量,只见她跌跌撞撞,摇摆身体,水桶摇摇晃晃,漾水而出。
水桶被她放下,装满水的水桶,带着本身的质量,撞到地砖上,又荡了好多水出来。
弯着腰的女孩儿放下水桶的提把,抬起头,和我对视,又尴尬一笑。
“是这样的,”女孩儿直起了身子,向我解释,“今天该我打扫图书馆,但我是第一次来,不熟悉。”
“你别见怪啊。”她将滑过肩的头发夹入右手的虎口,甩到后肩。
“没事儿,请便。”我一跟陌生人说话,语气就变得官方,正式。怪不得桌椅上没灰尘,原来这里是有人定期打扫的。
“嗯。”那女孩儿轻喘口气,转身拿起了靠在墙角的扫帚。
这女孩儿十七*岁的样子,脸盘生得小巧,五官精致,扎着个马尾。仅凭外貌推测的话,她更像一个还未毕业的高中生。我甚至都怀疑,她以前是不是这所学校的在校生。
简短的一段对话之后,那女孩儿没再找我搭话,而是拿起工具,专心打扫起卫生来。我也卷好杂志,回到书架,随意扯出一本《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
女孩儿正在我刚才坐过的地方扫灰,我只好另外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手里的这本孙子兵法,不知道是何年何月出版的,没有插图的封皮,黄旧碍眼,都快脱落了。不过这种老旧的风格,倒还和古代兵法挺搭配。我顶着冲鼻的霉味儿,拈开几页。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开篇,就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
“我见过你,”女孩儿将我弹下的烟灰和烟头扫进了簸箕里,“你就是喜欢骑马那个吧?”
听罢,我抬起头,望向她。天呐,原来我在陌生人眼里的标签,就是“爱骑马”。这让我有些莫名的尴尬,我说:“嗯,是我。”
“我也想骑马,可是我不敢。”女孩将椅子推进桌子里,然后又拉出另一张来。她说话的时候,根本没有看我。
”马儿不凶的,我那个不是河马,只有河马才攻击人。”
女孩儿哧鼻一笑,没有接话。其实我期待着能继续聊下去,毕竟我好久都没有跟陌生的女孩儿聊过天了。但她不接话,我也不好意思再开口。我低下头,想把精力重新投入进这些文言文里。但她的身影在室里晃来移去,总让我安不下心。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一通读下来,我啥也没看懂。不仅是因为那女孩儿分离了我的注意力,还因为,这些古文本身就很难读懂。
这时,女孩儿已经完成了那一排桌椅的打扫,转而来到了我身边。
“你喜欢看书啊?”她用手指刮了刮前额的刘海,低头看向桌上的书。
“呃,没有,只是偶尔看。”我谦虚道。其实我真的只是偶尔看。
“我不喜欢看书。”女孩儿眼神和我对视,笑了笑。
我没想到她会这样回答,一时间愣住了表情。
“但我觉得喜欢读书的人,都特别有趣。”她又低下头,动起了手中的扫帚。
“哪里有趣了?”
“你们读了那么多字进去,脑子里肯定装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呀。”
这个回答让我觉得好笑:“既然有趣,你怎么不自己去看?”
她摇头:“不,我觉得看书累,容易睡着。”
我无言以对。
“嗯。”我说,“是的。”
女孩儿继续动身完成她的任务,我低下头,继续假装在钻研文言文。图书室的面积并不大,没一会儿,她就将图书室打扫得清洁明亮。地砖被拖把拖了一遍,湿润未干。我担心自己的脚印破坏了她的劳动成果,只好坐在原地,等地砖干了再说。
女孩儿一通打扫之后,已经有些累了。她两颊微红,身体疲软,双手捏成拳,锤击着腰肢,坐到了位于我斜对面的位置上。
“总算完了。”女孩儿抿了抿嘴唇,审视着自己的劳动成果。
这句话消失在时空里没几秒,我终于忍不住问了她一句:“那个,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话一说完,女孩儿就转过头来。她微笑着答道:“名字?可以啊,我叫秦柳。”
“那你呢?”她晃了晃头。
“娄厉。”
“噢——”秦柳缓缓点头,“我以前有个同学也姓娄。”
后来,地面干了,我也无意再看书,便归还了孙子兵法,然后帮秦柳将清洁工具提了出去。一路上聊了几句,发现这女孩儿性格开朗,挺有趣的。总之就是,和她一起走路,有张嘴说话的*。
校园社区里的人说少不少,说多不多,两人熟识之后,几乎每天都能见面。久而久之,我和秦柳的关系,变得密切。
她会邀我去江边散步,听我讲述她所认为的“有趣故事”。我本身也没什么故事好讲,只能把一路过来所经历的,分段讲给她听。当然,我讲诉的故事里,从未提及过段可。这种感觉很奇妙,因为故事的核心是一个女孩儿,我却剔除了她,将她和我所经历的,讲给另一个女孩儿。段可要是知道了,她一定会很生气。
秦柳平时很闹腾,只有在听我讲故事的时候,安静得只眨眼皮。而我反问她的故事时,她从来都是闭口不谈。
久而久之,校园社区里的人,都以为我俩是一情侣了。但我明白,我对她,绝对不是爱情。因为每次和她散步在江边,我总会幻想:要是这个女孩儿,是段可就好了。
有人不是说过吗,当你觉得自己同时爱上了两个人的时候,那么就不要犹豫,请选择第二个。原因很简单,如果你对前一个有足够的爱,肯定就不会爱上第二个。所以我明白,我对她不是那种感觉,每次面对她,我还是会想起段可。我只是单纯的觉得,和她一起说话,一起倾述,会觉得很轻松。
至于秦柳是什么感觉,我不知道。但我能感觉出,她看向我的眼神,正在一天天改变。程佳华也喜欢拿这件事情朝我开涮:娄厉啊,说几遍了,我们提倡二次恋爱,千万别束缚了你这年龄该有的生理需求。上次,上次你错过了金发碧眼,这次千万要把握住啊。
遇到这种话,我都会拿过他的吉他,然后将琴头的旋钮扭松几转,答他道:哦。
一日,我和罗叔放完哨,走下楼顶,准备去食堂吃晚饭。今天放哨的地点,就在门口的那栋楼顶,离门卫室很近。才把对讲机放进老杨头的值班室,窗外就开过一辆白色的车体。下一秒,我就认出那是发展部的装甲车。
装甲车刚停稳在门口,位于车尾部的舱门就被推开了。佝身走出门的是蒋先明,也就是那个散打冠军、发展部部长。他阴沉着脸,急匆匆的走向值班室来,像是有什么急事。蒋先明在门口探了一眼,凶起表情问道:“就你俩?其他人呢?”
罗叔将步枪放到老杨头的登记册上,对他的态度很不满意:“天黑了,就该我下班,该我休息,其他人,关我屁事。”
“肯定都去食堂等饭了嘛。”老杨头赶忙补充道。
蒋先明鼓着眼睛,盯了一会儿罗叔。但他没有理会罗叔的不满,他皱着眉头,沉了口气,然后伸出手,指向我:“把你的对讲机拿来,快。”
我犹豫了一秒,然后抓起对讲机,递给了他。
蒋先明熟练的拨开了对讲机的开关,然后按住侧键,对着对讲机说道:“有没有人在科技楼那边儿?”
说完,门卫室的几人都安静下来,等着对讲机的应答。这蒋先明今天是怎么了,还是第一次见他如此匆急。
“有,我在。”几秒后,对讲机里传来了吴林禹的声音。
蒋先明立即按住侧键,又说:“把叶局长叫过来,他肯定还在办公室里。告诉他,我这里有要紧事要讲,你们保安部的,也都快到门卫室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