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阿都耳已经不能够决定,自己身体是否继续向前,因为此时巨大的惯『性』,已经带着她继续往前走。
如果说他不收掉自己铁蒺藜,还那么他两只脚,必然会受到杨再兴长枪的直接攻击,而且这样的攻击,有可能会使他失去双腿,甚至是在之后,因为不能够移动,而丢掉自己的『性』命。
阿都耳无奈之下,只能够将铁蒺藜向着下方进行拦截,只有这样才能够挡住杨再兴的出招。
杨再兴根本就没有准备,真的将这一招给做实,这只不过是他的一个虚招而已,阿都耳的铁蒺藜向着下方真正抵挡下去的时候,杨再兴的长枪早就已经向着上方,强制转了一个大弯,并且抵在了阿都耳的脖子上。
现在这样的情况,可不像之前在深林之中,他的部落的武士,去拦截秦桧他们人马的情景,现在在周围可是有数百双眼睛看着的。
他的手下之前,就算是进行比试,被长枪抵着喉咙,也可以因为不服气,所以无视对方的善意。
现在杨再兴已经同样把长枪抵在了他的喉咙上,阿都耳作为部落首领,在所有人面前,却是不能够这样抵赖的。
杨再兴用一个虚招赢得了这一场比试,而且并没有取对方的『性』命,这已经够给阿都耳面子了,如果这个时候他还不依不饶的,那么首先丢面子的就是他自己。
阿都耳不是一个傻子,之后杨再兴是会随着秦桧他们离开的,自己可是要继续在乌蒙部落混下去的,如果这个时候不知好歹,到时候还能不能够继续混下去都是问题。
自己已经输了,对方也没有杀自己,自己应该怎么办,阿都耳很快就有了主意。
这个时候,阿都耳还看到另外一个情况,才让他真正的打消了继续抵抗下去的念头。
因为他看到,就在杨再兴取胜的时候,罗星已经在跟他的侍卫长进行着交谈,并且指了自己一下,马上就有十多个实力强大的武者围了上来。
他知道对方已经给自己留了面子,如果自己继续不依不饶的话,那么有可能,最后的结果就是罗星派手下的大队人马出来,将自己围杀在这里。
罗星在他的心里是一个狠角『色』,虽说武艺不怎么样,但是说到掌握人心,并且将事情做得漂亮,自己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阿都耳看得出来,这个罗星现在已经唯大宋马首是瞻了,这个大宋的参知政事,更是他现在的大腿,为了能够抱大腿,罗星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到时候自己被杀,可就什么都得不到了。
他本来的目的其实也不是杀人,所谓的死斗只不过是对秦桧一说而已,就是想要制造一些压力,到时候好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的目的就是通过这一次『逼』迫对方的使者,从大宋一方,得到一些物质支援,因为他部落过冬的储备不足,所以才会出此下策,包括之前五百人大劫,都是他授意下进行的。
不过阿都耳没有想到自己会输,不过现在胜负已定,又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已经完全失去了翻盘的机会。
如果现在阿都耳认个输,或许自己短时间之内,多少会在部落中有些丢了面子,但是只要秦桧他们一走,他就依然还是乌蒙部落的第一勇士。
至少暂时在乌蒙部落之内,没有任何人能够取代他武勇第一的位置,他都不记得有多少年,没有人敢挑战他了。
跟些许面子相比,他更看重的依然还是自己的『性』命,还有部落的利益。如果说现在连命都丢了,那要面子还有什么用,他首先是爆满部落的领袖,不管做什么,都必须要先把自己部落的,利益摆在第一的位置。
“在下输了,这位兄弟不知道如何称?”
这个时候,阿都耳已经放下了自己手中的铁蒺藜,很明显他已经认输了,他这个时候非常友好的对着杨再兴询问他的名字,这也在表达他的善意。
杨再兴不知道阿都耳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但是在他将铁蒺藜放下之后,杨再兴知道他应该也不会对自己有任何的恶意,所以也将长枪提在自己手中,但是却没有放松警惕,如果说这个阿都耳,还敢对他再有任何其他的进攻的举动,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对对手进行斩杀。
秦桧一看事件已经结束,阿都耳也认输了,现在似乎想要交流什么,于是在第一时间将自己身边的翻译阿木给派了出去,让阿木给杨再兴做翻译。
否则的话两个人言语不通,到时候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事情,万一在已经罢战的情况下,因为言语不通,再闹出点什么,那就实在是划不来了。
在这个方面,秦桧还是非常谨慎的。
有了阿木给杨再兴和阿都耳互相之间做翻译,两个人在进行交流的时候,就没有了任何的障碍,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思了。
“我叫杨再兴,来自遵义军杨家。”
“原来杨将军乃是杨家之人,怪不得武艺如此之高强,在下实在是佩服,在下之前枉为这乌蒙部落第一勇士,现在看来跟杨将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下实在是佩服。”阿都耳对着杨再兴拱了下手。
“阿都耳首领武艺高强,能够让我必须得使出这样欺诈的方式,来跟首领进行交战,也是因为首领实在不是普通的对手。”
“杨将军如此说,实在是让我有些过意不去,不过我们两个是本来也只是一次比试,请将军不要有任何的谦虚,我们暴蛮部落最是尊重强者,杨将军就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武者,值得拥有我们暴蛮部落的友谊。”
“末将个人是否能够得到贵部落的友谊,其实对末将来说并不重要,末将代表的是整个大宋出使的队伍,所以更需要首领大人友谊的,是我们的秦桧,秦参政,还有我们背后的大宋朝廷。”杨再兴义正言辞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