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漂亮的三分篮!旁边有一个男生显然比女的还要激动,别瞎想了,这是一个直男好不好,还是一个篮球热爱者,从他身上的篮球服就可以看出,显然某国际巨星同款。他狂摇身旁的树,那树只有三四拳那么粗吧!摇得还没到寿命的树叶纷纷落下,一边摇还一边自言自语:“靠!他这是第三次三分篮了吧!这次还是空心的,靠!怎么会这么厉害!”还好他旁边站的不是人,否则不得被他摇成脑震荡。
这时教导主任默默地走了过来:“同学别摇了,树也是有生命的!”原来教导主任也在一旁观看球赛,可哪知这厮竟然从教导主任前面的口袋里抽出那支教导主任最爱的钢笔说了句:“借我一下你的笔”,就往余一的方向那边走去,还喃喃自语到:“一定要让他给我签名,就在这个衣服上,和我的偶像签到一起!”
突然刚才出现过的人墙再一次挡在了他的面前,如果偏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刚才的人是温和的,像火子,可以熄灭,也可是随时燃起熊熊大火,这次则是怒气冲冲,特别是在他一句:“别挡我道!”出口之时,彻底爆发了,只见教导主任捏着他耳朵往政教处走去,还中气十足地来了一句:“我看你是魔怔了!”后来,这件事就迅速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笑谈的一件重要谈资,翰墨中学的人可谓无人不晓。
众人纷纷摇头,“哎!这厮少不了一顿促膝长谈了!”,因为插曲暂时转移的注意力又再一次因为余一的进球被拉回场内。
越打越有劲头,五班的士气一时高涨到爆棚,可能正是此刻,五班的人才真正觉得余一就是五班的一部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时安易第一次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观看完一整场篮球赛,她发现篮球比赛真的太好看了!虽然在她还没走出那个盒子之前,林将也带她去看过几场球赛,不过她都是处在一个人的状态里。不过这场比赛之所以精彩是因为余一的突然出现,毕竟不是每一个人在打球的时候都可以这么高的围观率的。
安易觉得余一的一举一动都充满吸引力,整场比赛在余一上场之后,安易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余一,不管是他微皱的眉头,还是干脆利落的投篮动作,都深深地刻在安易的心里,同时也会深深记在她的日记本里。记得她日记结尾里曾写过这样一段话:“原来不是每场比赛你都需要清清楚楚地知道比赛规则才能看得尽兴,有些人仿佛天生生活在聚光灯下,你的眼球总是不自禁被吸引,你的欢呼雀跃来得是那么自然,你的心跳像是被重击的鼓面,久久不能停息!”但是她所不知道的是这个平时处事低调的少年之所以愿意站在聚光灯的这个位置,全是因为周围有了一个叫安易的观众。
如果全世界都在为我欢呼,那么他们应该庆幸观众席上有你!
“五班!Numberone!啊!”比赛在狂烈的尖叫声中与欢呼声中结束了,本来十几比四十几的比分,硬是在余一的带领下,反超到五十几比七十几,场面一度混乱,林将在一片混乱中走向安易刚才坐的位置,却被人群推着往反方向走,其实安易早就不在刚才的位置,她向余一走过去,余一也正向她走过去,最终两人还是走到了一起,当林将被越挤越远的时候,他们却人群挤得太过靠近彼此,安易甚至能清楚问到他身上汗水的味道,不臭不香,好像还有股淡淡的烟草味。
许是太过接近了,安易好不容易平息下来的心再一次炽烈跳动,脸红从耳朵根延至脖子都变成了小粉红,像是一只煮熟了的小虾,余一看着这样的安易内心燃起了一份从未有过的冲动,他好想吻她,不知道人生是不是这么凑巧,正好有一件外衣在欢呼抛起的时候落到了安易的头上,余一弯下腰掀起了衣服的一角,把头也钻到了衣服里,他快速地在她小而精致的唇上浅啄了一下,然后退出来,外衣这下不用掀开了,因为安易彻底熟了。林将寻找的目光找过来的时候他们的头正好都在外衣里,所以匆匆一瞟并没有看见,只是眉心突突地跳。
原来世界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假装看不见,而是我在努力寻找你的时候,你却走向了你深爱的人。
如果,我爱你,违背我爱你的定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