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逼近,安娜脚步匆忙。
森林中有狼妖出没,夜晚独自一人行走,将会非常危险。
她不害怕,害怕的该是那些吃人的恶狼。这身血红色斗篷是她的保护色,也是最顶级“猎狼人”的颜色。
安娜是猎狼人,祖祖辈辈都是猎狼人,至她这辈,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父亲不愿教,妹妹们不肯学。但火铳在她手里,这就够了。
一根树枝被踩断。
她闻到了狼的气味,还有另一种,陌生的,危险的气味。
安徒山为非作歹的恶狼都被她打成缩头乌龟,乖得像条好狗。
狼有灵性,有些甚至能在月圆之夜化作人形,若是狼不杀人,她也不会杀狼。
安娜给火铳上了弹,悄悄躲在树丛中。
“猎狼人很强大,若是见到血红色的斗篷,赶紧跑,千万不要犹豫!”
另一道声音很不屑,“要是见到猎狼人,我一定会好好收拾他们。”
安娜仔细听着,脚步声在不远处停下来。
“狼兄弟,快躲起来,有人来了。”
安娜以为自己被发现了。
没想到是个上山砍柴的老头。
“他是猎狼人吗?”
“不是。”那道畏畏缩缩的声音回答,“他以前是。”
“他太老了,不值得我出手。”
老头砍完柴走了,又有个小男孩经过。
“他是猎狼人吗?”
“不是,他将来会是。”
好久好久,天黑了,不再有人经过,也不再传来说话声。
安娜从草丛里起身,继续往家里走。她将火铳背在身后,腰间挎了一柄猎刀。
“瞧见了没,那边来了个人。你尽管主动上前去攻击她,狼兄弟,我先走一步!”
安娜猛然后退,丛中蹦出一只狼妖,头顶有两只狼耳朵,还有一条粗大的狼尾巴!
竟然还没走!
安娜凭借五十年的杀狼经验,勉强躲过狼妖的偷袭。
这只狼妖很危险,比她在安徒山杀过的所有恶狼都更加危险,杀气腾腾,招招索命。
安娜手臂被抓伤了,好似被泡在滚烫的辣椒油中。
但她很冷静,拿着猎刀左右闪避,这只狼妖很自大,被她抓住破绽。
狼妖冲过来,安娜不禁感叹道:“真可惜,我给猎枪装了子弹。”
砰的一声,子弹正中眉心,狼妖倒地而亡。
伤口火辣辣的疼,黑暗中还藏着一只危险的生物,幸好它很胆小。
安娜捂着伤口回家了。
狐妖刚想趁机杀了红帽猎狼人,林子里突然来了三个人,其中一人修为极其高深,狐妖不敢声张。
“狼兄你命苦啊,生前穷困潦倒,死了都没个亲近人收尸呜呜呜……”
“狼道友,安息。”
三位人族修士走了,狐妖因此错过了杀死红帽猎狼人的机会。
狐妖踩在松软的泥土上,叹息道:“讲讲吧,狼兄弟,你把猎狼人收拾得怎么样了?你怎么不说话了?”
蹲下去捧起一撮泥,说道:“这下知道了吧,你这个牛皮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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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们老板说,艾尔莎明天下午要相亲。我老板太爱她了,叫我来阻止她相亲,只能暂时委屈你理解一下了。”
“理解?”安娜看向她,嘴角带着意味不明的笑。
安娜将藏在身上的刀具一样样掏出来,摆满了长桌,“可不是我要艾尔莎去相亲,高贵的子爵汉斯需要一个‘聪明的妻子’,我一个住在森林里六十几岁的老太婆,又能管得了什么呢?”
“毕竟,”安娜一会儿便将所有刀具收进了工具箱,发出一声叹息,“我也不是尊贵的王族,子爵要娶一个平民女人,我又能做什么呢?总不能像杀死恶狼一枪崩了他。”
安娜的话语中满是遗憾,遗憾着不能实施她的最后一句话。
莫成器真诚建议道:“那不如跟了我们老板,我们老板长得漂亮家里又有钱,又能借此摆脱那位汉斯子爵。”
安娜撇撇嘴,更用力地敲打枪管,“王宫里那位神秘巫师和汉斯子爵又有什么区别?你们这些巫师只要挥挥手就能把普通人变成青蛙或者野兽,那巫师不过是将艾尔莎当作玩物,若真的跟随她去遥远的西海,往后的日子岂不是在钢丝中跳舞?汉斯子爵虽然又蠢又懦弱,但至少是个人,和艾尔莎一样的普通人,再不济也能一枪崩了他。”
封易偏头,避开阴森森的枪口。
说话就说话,老拿枪指着人算什么事?
到了深夜,气温下降得很快,好似一下掉进冰窖里,好在小木屋里有壁炉,木炭亮红,还有温暖的狼毛毯子。
都抄写过仙盟立下的人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三人想坐又不敢坐,那狼毛好似针扎屁股。
安娜的担忧非常合理。
汉斯子爵要娶平民,人鱼公主要把凡人带回西海,两者又有什么区别?
艾尔莎都没有拒绝的能力。艾尔莎只能选更自由的选项。
为了九百万灵石,封易还是要阻止艾尔莎。况且,索菲亚也没有安娜想象中的那么强势,兴许过几天那头傻鱼又爱上了别人。
既然不能解决问题,便拖一拖。
封易蹲在火炉前拢手取暖,小心避开脚边的狼毛毯子,橘红色的火光映在她的脸上,“安娜,既然艾尔莎不愿意同汉斯子爵结婚,我们更是要阻止她。我们老板那边……”
她回想起索菲亚矛盾的“强制爱”,还有龟大臣说的话:
“公主还小,她对凡人还抱有新鲜感,长大后总是要同族中的天阶坤泽成亲,延续王族血脉。”
就算索菲亚要强制爱,西海王也会极力阻止的吧。
“巫师并不是全不讲理的,我们老板性格也很柔软。艾尔莎也无需着急着结婚摆脱她,她应该按自己的想法活着。”
金属哐啷的碰撞声停了,安娜的声音很久才传来,也被木屋里的火烧的暖融融的。
“随便你,你们巫师的想法,老太婆可管不着。”
这便是默许她们搅乱明天的相亲了。
安娜很好心,请她们吃面包和大羊腿,比森林里的石头还硬,咬得牙酸,最终封易贡献出储物戒里的点心。
从没吃过这样美味的东西,那张冰块脸竟然吃笑了,和蔼地邀请三人留宿。
狼毛毯意外的柔软,也没有腥膻味,封易伴着干树枝断裂的噼啪声和屋外微风卷起树叶的呼呼声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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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咚咚声,被敲响三声。
“谁在外面?”
“早上好,外婆。”
来人对上暗号,安娜取下门闩,将艾尔莎放进来。
看到艾尔莎的第一眼,封易心中大呼变态。
索菲亚不是人,怎么能对这样幼齿的小萝莉下手?!
那劳什子汉斯子爵也不是人!
小小的红斗篷遮住艾尔莎的小小身躯,封易微微抬手就摸到她的脑袋。
“哎哟——疼疼疼!大侠饶命!”她就这么毫无防备被艾尔莎抓住命脉,扭得反手转身。
林清月用剑鞘轻轻一敲,艾尔莎才疼得松手,生气地鼓起双颊,眼中满是敌意。
“艾尔莎,她们是那头傻鱼巫师的手下,别这么凶嘛。”安娜嘴上劝导着,脸上却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你们来干什么!你让那头傻鱼不要再问了,我不去西海,烦死人了!”艾尔莎将红斗篷抓成一团丢在桌上,很暴躁。
“外婆,这是妈妈做的蔓越莓蛋糕和葡萄酒,让我给你送过来。”
“噢!艾尔莎,我的宝贝,真谢谢你。替我谢谢你妈妈,我爱死她了。”安娜像变了个人,慈爱地摸摸她的头,在两颊各亲了一下。
“外婆!不许摸我的头,会长不高的!”艾尔莎气愤道。
艾尔莎不喜欢被摸头,怪不得刚刚扭她。
封易揉按着被捏青的手腕,蹲在凳子旁边,望着艾尔莎的眼睛,语气柔和道:“小妹妹,我们不是来抓你回西海,你不用担心。”
艾尔莎像个小妹妹,她对小妹妹总是会心软软,没办法,谁让她喜欢。
“不许叫我小妹妹!我已经十九岁了!我是个大人!”
封易被推倒在地,哑然失笑。
竟然十九岁了吗?看起来才十二岁的样子。
“好吧好吧,艾尔莎,我们不是坏人。你要认为我们是坏人也没错,因为我们是来阻止你和汉斯子爵结婚的。”封易干脆盘腿坐在地上,仰着脑袋和她说话。
艾尔莎闻言更是满脸嫌弃,“难道你也是想嫁给那个笨蛋子爵的女人?”
“当然不!我有女朋友的!”封易指着自己的脖子,炫耀道,“这是我女朋友送我的。”
艾尔莎大惊失色,震惊道:“女朋友?!你和笨蛋子爵一样,喜欢性别相同的人!”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难道索菲亚没和你说她也喜欢你吗?”真是怪了,艾尔莎怎么这么单纯。
“那傻鱼喜欢我?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喜欢吗?外婆,她喜欢我?!”艾尔莎好似被捶下当头一棒。
安娜将香甜的葡萄酒咕噜咕噜灌入腹中,砸吧砸吧嘴,“啊——葡萄酒还是没有啤酒带劲儿!下次让你妈妈带啤酒来。我的宝贝艾尔莎,你终于发现啦,那傻鱼上回还偷亲你来着。她想把你带去海底亲一辈子。”
艾尔莎脸蹭一下变红,颜色比她的红帽斗篷还要鲜艳,又气又羞。
“可、可是我们都是女孩子,她怎么能偷亲我,那我更不能去西海了。”艾尔莎攥紧了拳头。
路漫漫其修远兮——
真搞不懂,索菲亚到底在想什么,她和艾尔莎之间不仅跨着鸿沟,艾尔莎甚至不喜欢女人。
硬掰直女。受不了。
封易始终谨记着自己的使命,又把话题扭回来,“艾尔莎,汉斯子爵喜欢男人,你怎么还要和他结婚?”
“他又不能和男人结婚,当然是和我结婚啦。”艾尔莎撇嘴道,好似她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呃……”多余的话被哽在喉咙里。
封易又问:“你喜欢汉斯吗?你想和汉斯结婚吗?”
“谁会喜欢那个脆弱的笨蛋!但是爸爸说,我该结婚了,我的好朋友们也结婚了,她们每天都在聊她们的孩子和丈夫,要是我也结婚了,就能跟她们有共同话题了。”艾尔莎真挚道。
三人不约而同看向安娜,扯着嘴角,表情难以言喻。
安娜好好吃着蛋糕,被呛得咳嗽,心虚道:“喂!我一个老太婆能干什么!一天才见这一会儿,只能教我的宝贝打打狼而已,老太婆的话不中用啊!”
她嘀嘀咕咕道:“那汉斯子爵也不错啊,他喜欢男人就会天天不回家,子爵家里有钱有势,不用洗衣做饭奶孩子,每天只用穿穿漂亮衣服,喝些下午茶……”
只见艾尔莎越听越满意,封易赶紧让安娜闭嘴。
头疼。
看来各地风俗还不一样,下回接委托再也不要来夜洲了。
索菲亚爱上了一个恨嫁的直女,鱼妖的眼睛果然有问题吧。
时间紧迫,她也不欲再同艾尔莎讲些“只能和喜欢的人结婚”“爱不分性别”一堆大道理。
安娜昨晚留了几块桃花酥给宝贝孙女,艾尔莎吃的正香,听说是她带来的,扭扭捏捏地同她讨要。
“你的饼干可以卖给我吗?我会打猎,可以用兽皮来换。”
封易面色凝重,好似不愿意。
“不卖就不卖嘛,我才不要!”艾尔莎冷哼着走开。
“艾尔莎,我不要你的兽皮。”封易攥着她的手腕,不让她走,“下午相亲的时候,带上我们,按我说的做,这些全给你。”
封易手中变出五大盒各式各样的点心,还有一只香辣炸鸡,铺满整张桌子,安娜放缓了擦枪的手。
“你也是巫师!”艾尔莎先是一惊,随后将炸鸡护在身下,惊喜道,“当然可以!我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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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真正聪明的女人,才能配得上我的儿子。”伯爵夫人高昂着头颅,像尊贵的白天鹅。
汉斯子爵站在公爵夫人身旁,他们衣服上的金线比妈妈做的蛋糕上的拉花还要多。
想起蛋糕,艾尔莎回味着今天早上吃到的炸鸡。若能再吃一次,她不介意嘴巴再次被辣肿。
同样叫“汉斯”,艾尔莎的父亲就没有汉斯子爵身上的优雅气质,他脸上堆满了笑,“尊贵的公爵夫人,艾尔莎从小就聪明,这是邻居们都知道的,她脑子里都是鬼点子。”
妈妈也要证明她很聪明,吹捧道:“哎呀呀,艾尔莎不仅能听清巷子里吹过的风,还能听见苍蝇的咳嗽声。”
汉斯子爵满意道:“那太好了,若她不够聪明,是绝对不能成为我的妻子的。”
艾尔莎低下头,掩住嘴角的笑。
为了炸鸡,笨蛋子爵,那你可要看清楚我有多聪明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