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家?”
章衡在房间里看了一圈,回到客厅,揉了揉余知素的脑袋问。
“嗯,是我家。”
余知素畏惧她,一动不敢动,老老实实地交代。
“我成鬼后,记忆全无,在外面飘荡了两年,后来是遇到一个叫张昕的大师,她看我可怜,帮我恢复了记忆。”
“张大师想收我做鬼仆,我不肯,就偷偷跑了,回了家。”
“但我的家人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搬走了,这栋大楼也废弃了,我守在这里,是想等我妈妈回来。”
余知素举起手。
“我只杀过那三个人,他们都该死,我是为民除害,我觉得我没错。”
张昕是章衡的师妹,章衡半年前打赌输给她,答应帮她抓回逃跑的鬼仆。
也就是余知素。
听完余知素的话,章衡重重按下他的头,“你还挺骄傲的。”
“疼——”
谈不谈恋爱的,余知素根本没放在心上,也完全信不过这个古怪的女人。
趁章衡松手的一瞬间,他就缩下身体窜到旁边,迅速飞向门开着的阳台。
“我不陪你玩了!”
章衡愣了一秒,没有去追。
她转身在沙发上坐下,拿起一个苹果抛了抛,懒洋洋地吐出一个字:
“定。”
“……”
余知素已经飞出阳台,以为自己就要脱离魔掌,脸上露出笑容时,随着那个‘定’字落下,头顶蓦然闪过一道光。
被死死禁锢在空中,余知素呆了十几秒后才扭曲着脸,回头怒吼:
“混蛋!你对我做了什么?!”
章衡咬了口苹果,嚼碎咽到腹中,转头对他一笑。
“对付你这种一个月就能杀三人的恶鬼,你的鬼话一句都不能信。”
余知素气得牙痒痒。
“别害怕,你现在可是我对象,我只是怕你反悔,就在摸你的小脑袋时,往你头顶下了束魂印,方便调教你。”
余知素:“……”
他听张昕说过束魂印,被打下束魂印的恶鬼,终身都要受捉鬼师的驱使。
他这回真成鬼仆了。
“……大骗子!”
“随你怎么说。”
章衡无视余知素的愤怒,吃完苹果喝了点水,在沙发上躺下。
“你就好好挂在阳台上,什么时候学乖了,我什么时候放你下来。”
说完,她闭上眼睡去。
余知素愣了两秒,转动眼球,看向东方,接着眼里闪过一丝恐惧,疯狂叫喊起来:
“你放我回去!放我回去!我不能晒到太阳的!混蛋!你听到没有……”
章衡似乎睡沉了。
早上5点30,太阳从东方升起。
嗓子都叫哑了的余知素瞪着眼,看着阳光一点点地靠近,全身抖个不停。
6点10分,阳光照到他头顶。
“啊啊啊啊啊——”
“吵什么吵?!”
章衡好梦被毁,烦躁地睁开眼,坐起身往噪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乍看到阳台上惨叫着,已经被阳光烧得露出白骨和腐肉的余知素,她猛然想起昨晚的事,快速翻过沙发。
“解!”
余知素从空中坠下,章衡脱下外套扔到他头顶,又快速将他接住,带回屋里,放置在沙发上。
抽身去将所有窗帘放下,回到沙发前,看着已经被烧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余知素,章衡轻轻倒吸了口凉气。
欺负过头了。
“忍忍。”
章衡将外套展开,咬破指尖,快速在上面画了个符,再将它盖住余知素。
过了十几秒,余知素的哀嚎声弱了下去,皮相也逐渐开始恢复。
看着他重新变成十六七岁,干净清纯的少年模样,章衡抬手抹去他眼角的泪水,弯腰将他抱了起来。
“你啊,连阳光都受不住,还是老老实实跟我走吧。”
·
半月后,洛城郊区。
凌晨1点18分,两个男人连滚带爬地钻出树林,坐进停在路边的跑车里。
“快开车!离开这鬼地方!”
“别叫,我这不正开着吗?!”
“你吼什么吼?要不是你将那个穷鬼撞死了,我现在会在这里?”
“闭嘴!我说了我不是故意的,是她突然跑出……你给我忘了今晚的事!”
“哼,想让我忘了,给钱。”
“你……行,两百万。”
“你打发乞丐呢?八百万!”
“八百万?!放什么狗屁,是你按着我的腿,让我踩油门的,撞死人你也有责任,你不要得寸进尺……”
在两人的争执中,跑车启动,很快跑出去数百里。
十分钟后,副驾驶上的瘦男人拿出手机发现是黑屏的,骂了声脏话,朝开车的矮个子说:“你的手机呢?借我。”
“屁事真多,”矮个子烦躁地抓了把头发,“可能掉下面了,自己找。”
瘦男人冷笑一声不说话,低头往下看。
骤然间,他脚下出现个洞。
一双鬼手出现,狠狠掐住他的衣领,将他往下拽。
他‘啊’的一声惨叫起来,抓住那双鬼手疯狂地挣扎起来——
嘭!一声。
豪车撞上路障。
矮个子往前一扑,头撞到方向盘上,磕得眼前黑了十几秒。
他缓过来,脸色铁青,抬手抓住瘦男人的头发,大吼:“你鬼叫个什么?我妈上个月才给我买的车,撞坏了……”
“有鬼!!”
瘦男人大叫着甩开他,翻下车,逃命似地往前跑。
矮个子愣了愣,爆了句粗口,重新启动车,避开路障,去追瘦男人。
“王义你抽什么疯?哪来的鬼,你快上来,我们得赶紧回酒店去。”
瘦男人王义捂住耳朵,一眼都没看他,嘴里喊着有鬼,还是拼命往前跑。
矮个子气得大骂,“想坐牢随便你,懒得管你。”
骂完他一脚狠踩油门。
10秒后,车前突然出现一个人,矮个子完全来不及刹车,直直撞了上去。
‘嘭’一声响后,矮个子踩下刹车,惊恐地看到,躺在血泊里的是王义。
“这怎么可能??”
矮个子死死瞪着王义的尸体,猛地扭头看向身后,看见路上有一个人影。
他转回头,地上已经不见王义的尸体,他脸色大喜,赶紧下了车。
“王义你大爷的,你要吓死……”
矮个子倏然停下脚。
没有路灯,只有月光照着的公路上,诡异地出现了一个穿白色短袖,黑色短裤,脚踝上戴着铃铛的赤脚少年。
叮铃~
叮铃~
看着人越来越近,矮个子后背发毛,头上也滴下冷汗。
他开始挪动着腿后退。
叮铃~叮铃~
‘嘭——’
矮个子踩到什么,陡然跌倒在地上,下意识回头,就撞上王义血肉模糊的一张脸,吓得哇哇乱叫蹦起来。
只三秒,他就硬生生止住声音,转头看向两步开外的少年。
一股冷意席卷过来。
叮铃~
“不,不,别杀我……”
矮个子流着泪祈求。
“好啊。”
少年停下脚,铃铛声消失了。
矮个子喜道:“真的?”
她忙说:“我有钱!我有很多钱!只要你不杀我,我可以给你特别多的……”
“我不喜欢钱,”少年孩子般地蹙起眉,轻声嘟哝,“我喜欢你的人皮。”
矮个子瞪大眼睛,看见他脸上升起笑容,立刻转身想跑。
还没抬腿,他又僵住了。
王义的尸体正在被三条,不知何时出现的野狼撕扯,而不远处月光照着的豪车旁,出现了一个手上拿刀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