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暴风雨,一个病娇少女,一个老六,再加上两个客人,这一夜,魏晋成功失眠。
难怪那么多人向往武力,今天这还算不得什么大事,可是那种紧张和刺激就让人热血沸腾,比穿越这种事还要来的有意思的多,这要是真的有朝一日打仗杀敌,那该多么惊险刺激!
头一回,魏晋对于征服天下有了一种期待的感觉。
东西厢房各为三间,病娇姐和舒妤收拾到了凌晨四点多钟这才终于清理干净并且布置好,两人一个是神体,一个有内功藏身,倒也没觉得累。
“弟弟,还不睡么?”
整理好屋子,蛋总从库房偷偷取了一壶老酒,悠哉悠哉来到了前院凉亭。
后知后觉发现魏晋幼小的身子竟然在凉亭中爬着,于是将老酒不动声色放到一边,开口问道。
“睡不着,失眠了。”
“失眠么?”魏晋愣了一下,随即点头:“倒也是,今夜两个贵客贸然跑进来,加上我与宁采臣姐姐贸然造访,便是我,也多少要失眠。”
说着,发现魏晋对于自己偷偷取酒的事情并没有放在心上,便大大方方的倒了一碗饮了起来。
其实,蛋总也失眠了。
他本来是个已经死去的人,突然之间灵魂回归,又经过肉身重造重活于世,这种事情只怕是个人就没办法淡然处之。
失眠,只是正常操作。
正胡思乱想中,不知为何,一大一小两个男人朝着病娇姐的房间看了一眼。
“出生啊!”2
异口同声,对于病娇姐竟然能泰然处之并且呼呼大睡的本事,两人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哈哈哈哈哈哈哈……”发现魏晋竟然和自己有同样的想法,蛋总哈哈一笑,一碗老酒下肚:“陈年老尿酒好喝吗?我听说双修可以快速修道。”
魏晋什么状况蛋总不太清楚,毕竟这是能够将他复活的存在,在他心中多少有种特别神秘的感觉。
故而这句话也只是试探一下,看看魏晋的底细。
舒妤是个坏女人,不过并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的魔头,故而对于蛋总的试探,魏晋虽然感受了到,却并没有多想,直接开口道:“自然想过,只是采阴补阳,采阳补阴……难免要伤及无辜。”
“修道哪有干净的。”
可能是想到了什么过往,蛋总陷入了回忆之中。
瞄了一眼伤秋悲春的蛋蛋,魏晋撇撇嘴,
矫情!
之后,趴在凉亭的座椅上,自己也陷入了回忆之中。
同为异界来客,都有自己的故事,不是想忘就能忘的。
‘也不知道老爹老妈怎么样了?独子在大庭广众之下离奇失踪,只怕已经操碎了心吧?’
‘可惜,这是人力不可抗的事件,明明想报个平安,却又无可奈何。’
七点多的早晨,阳光出现的很快,凉亭之中魏晋不知何时已经睡着,当晨曦的阳光挥洒之时这才醒来,却发现自己披着蛋蛋的长衫,而蛋蛋则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在凉亭的另一边,约有七八个酒壶随意摆放。
“醒醒。”
“喝点尿酒你就心高气傲,敢不理我你是生死难料。”
蛋总:“……”
就你皮!
“嚯!七八斤尿酒?蛋叔,海量啊!”
这个世界的老酒度数不算太低,大概三十几度快四十度左右,七八斤白酒下肚脸色依旧正常,也不怪魏晋惊叹。
这么高?这个世界这么快就有蒸馏技术了?七八斤酒?三四十度?怕不是要酒精中毒了啊。。。。3.5升以上的高度数白酒啊,一个人喝完了。。。古代的酒那都是十度以下的,所以才有更喝啤酒似的量。。。
不过对于这些,蛋总却一脸平静,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桌子上还有一碗没喝,此时一饮而尽,这才开口道:“待我有了内功,并且达到后天境界之时,也是可以的。”
天柱山神功——内功!
魏晋神往已久!
啪!
一本薄薄的册子被丢在了那里,上边《天光得见》四个大字笔墨尤新,这是蛋总连夜默写出来的秘籍。
本是舒妤不传之秘,可是重活一世,蛋总想开了,颇有一种超脱凡尘俗物的意境,对于这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外物并无太多眷恋。
“此乃我超级变态传承立派之法,弟弟若是想学,便拿去学罢。”
“果真?”
“果真。”
“哇!蛋叔,果然还是你大方!”几乎是急不可耐的,魏晋一把将天光得见功法搂到了怀中,深怕蛋总反悔似得。
见蛋总根本没有动静,这才慢慢的打了开。
字是甲骨文字,不过魏晋文化水平过关,无论是现代简体字还是古汉字,亦或者甲骨文,倒也都能认得。
……
大半个小时后
……
“蛋叔,你这功法,有问题啊!”
“嗯?什么问题?”
“上边明明说正常人半年才能有出生气感,可是为什么我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有了出生的气质?”
“嗯?”
蛋总蒙了一刹那,脸色突然大变,眼睛瞪得比牛眼都大。
“什么?!你说你半个小时就变成出生了?!”
“对鸭,你这功法肯定有问题!”
“……”
什么绝世天资!
蛋总心在颤抖,这分明是你天资太好的缘故,你竟然还抱怨?诚心打击人,对吗?
想当初,他蛋总三个月就变态的不得了,但是三个月和三十分钟的差距,不可以里记也!
强忍着心中的波涛汹涌,蛋总捏着自己的胡子,却发现手在颤抖,揪下了好几根胡子,于是干脆站起来双手后负看向了魏晋。
“半小时感应到气感,这并非功法之过,只是弟弟资质了得。不过弟弟也莫要自大,须知这天下天才无数,如弟弟这样的天才,犹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这是,典型的哄鬼呢!
魏晋多少看过一些个武侠剧,岂能不知道其中的东西?
再说了,数学再不好,也知道半个小时和半年的区别!
“蛋叔,容我把话说完了好?”
“额?”蛋总奇怪道:“弟弟请讲。”
“我半小时感受到气感也就罢了,问题是明明功法中说感受到气感顷刻间就能将气感遍布浑身经脉,养气入门。”
说到这里,魏晋已经咬牙切齿:“可是我按照功法修炼,气感消耗了不知道多少,别说遍布浑身经脉了,连丹田都没出去!”
“没出去丹田?”
蛋总皱起了眉头。
这种事情,不应该出现呀!
修行之路有养气,练气,后天,先天。
即便是昨夜翻阅舒妤家一些书籍发现这个世界武学更为高超一些,却也基本上是按照这个路子走的。
此方世界武学之道有上中下九品,下三品养气、练气、后天,中三品先天、宗师、天人,上三品法相、炼神、神通。
但是无论如何,也从未听过明明感应到气感却无法将气感散布全身的说法啊!
“弟弟没有说笑?”
“你觉得我会这种事情开玩笑?”
“可是,不应该啊。”皱着眉头,蛋总一只手搭到了魏晋的头顶。
一缕青气开始弥漫,可是却无论如何也只能弥漫到魏晋眉心左右。
几番试探,蛋总沉默了,悻悻的坐到了一边。
魏晋则是一脸紧张问道:“蛋叔,你倒是说个话啊,我这什么情况?”
“真说?”
“真说!”
“这……,”斟酌片刻,蛋总一脸便秘的终于开口:“弟弟,你这若是单论气感,属于前无古人了。但是这经脉粗壮,如同耕牛一般,气感无法出去。”
……
“然后呢?”
“然后?”再度沉默一阵,蛋总感慨道:“养气不练气,弟弟,您可能就是传说中那种万中无一的……”
“废材。”
我淦!
魏晋拍案而起,纠结了半天,感情是我自己出毛病咯?
“不过弟弟也不比太过多想,毕竟这世界上不能练武者十有八九,都不是活的好好的吗?”
“况且,若是拥有一步特殊的功法,养气之时便带有无边的锋利,能够刺破经脉中的阻力,弟弟说不定还是能修练得。”
虽然,这种功法估计整个大荒都找不到。
纵然有,可是人家又愿意拿出来吗?怎么可能嘛!
当今世上只有一个人有,那就是舒妤,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来无影去无踪。
蛋总不过是给了魏晋一个希望而已,纯属安慰。
白昼破晓,日上三竿,病娇姐宁采臣终于迷迷糊糊的从美梦中醒来。
院子里有水沟,都不理会一边臭水沟之中两个男人,穿着一裤衩子就开始了清洗。
“蛋叔,非礼勿视。”
对于这种美好的画面,魏晋一边瞪着眼睛观赏,一边还不忘提醒一下蛋总。
“哼!”
蛋总冷吭一声,不过还是把头转了过去。
出身在九州,蛋叔明显脸皮没练到家。
终于,清理完卫生之后,宁采臣彻底清醒过来,瞟了一眼哈喇子都要流出来的魏晋,嘀咕了一声“小屁孩儿”,之后扭着腰回到自己屋子换衣服去了。
当再次出来,已经回复了昨日一身小裙子的正经衣服。
然后,
然后他从蛋总嘴里听到了魏晋不能修炼这件事。
顿时,女神不见了。
院子中,一个精神病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魏晋:“哇哈哈哈哈哈,小屁孩儿竟然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废材?”
“哇哈哈哈哈哈。”
“……”
魏晋脸色漆黑无比。
“病娇姐,你的人设和节操掉了。”
“人设?”眨眨眼睛,“我是神!你的女神!哇哈哈哈哈哈”
神,是不需要人设的,很强大很给力的答案。
魏晋漠然,蛋叔揉了揉眉心,总感觉未来共事会有代沟。
还好,病娇姐虽然二了点,但是心肠还是不错的。
见他不想说话,于是走过来揉着小脑袋好似安慰。
如果,她不说接下来的话,会更好。
“乖~,小屁孩儿,叫声女神姐姐听听,以后姐罩你!”
“要是不叫,你家女神姐姐可是会揍你的奥~”
“滚~”
果然,正常人和病娇患者如果够通的话,绝逼会有代沟。
接下来的日子,魏晋便陷入了宅男生活。
家中耕牛在大草原散养,庄稼也无人照料,任其自然生长,加上人们对魏晋的认知还是很神秘的,无从得知来历,因此没人敢来打搅。
不过魏晋估计,倒是还爱一位名叫心空的男人的女朋友,好像叫祁瑾,一般不动怒,不是因为蛋叔两人的存在,纯属是因为刚刚居住没多久,现在正乐不思蜀呢!
武器?那东西只要想要,还不是要多少造多少?
“唉!造孽,造孽啊~”
整整好几年了,没有等来无夜,舒妤趴在草堆长吁短叹。
一边,蛋叔投来了同情的目光。
至于病娇姐,此时正在磨着一柄长剑,这还是叶归尘赠予的东西,被病娇姐翻了出来,打算以后用来战斗。
在狗界一直在使用狗力,如今狗力不能使用,一柄长剑对于病娇姐来说就是宝贝。
终于,原本生锈的长剑已经打磨光亮,病娇姐同样又到了草堆。
在无夜这里受了委屈,舒妤决定从别人身上找回来,
“病娇姐。”
“咋?”
“你为什么要把宝剑磨光亮呢?难道你不知道,生锈的铁剑,更容易引发伤者破伤风或者病毒感染吗?”
“这样,正好补全了你打不死人的缺陷啊!”
一句话,宁采臣呆在了那里。
看看手中的宝剑,顿时感觉不香了。
“哧溜~”
吸了一下鼻涕,悻悻的坐在那里,人生一时间充满了颓废,全程看的蛋总都不忍心了,干脆白着眼睛把头撇到了舒妤那边。
眼不见为净!看不见就不会不忍心了。
“弟弟,最近蛋某一直有件事想和弟弟商量一下。”
“什么事儿?”
魏晋疑惑,宁采臣也是好奇,定定的看着蛋总。
“蛋某,想出去走一走。”
“走呗,每天宅在院子里,我也感觉要生蛆了。”
“不是这个出去,”蛋总望了一眼四面环山的寸方村,心思好像飞到了更加广阔的天地。
“蛋某,想去这个世界的天地中去一窥,人生一世爱恨情仇,打打杀杀恩恩怨怨,蛋某是江湖人,终究还是要去江湖上的啊~!”
那是一种说不尽的感慨,魏晋眼神之中都为之震撼。
可惜,现场除了魏晋还有一个病娇姐。
啪!
朝着桌子一拍!
“你不能走!”
这是挽留吗?
“你走了,谁陪我一起bt?!”
“……”2
女神脑回路,果然非比寻常!
“不就是想知道这个世界的江湖是什么样子吗?本女神决定了,我替你走这一遭!”
“回来之后说与你听。”
狐狸尾巴,终于漏出来了!
魏晋还正好奇病娇姐这几天没事儿磨什么剑呢,结果在这里等着呢。
而且你自己摸着自己30斤的咪咪大声告诉我,到底谁照顾谁了?!
这几日一日三餐,谁做的?
衣服谁洗的?!
甚至是洗澡开水,又是谁烧的?!
而且,我也想出去看看这个世界的江湖啊!
不能修炼,总不是个事情,自己可没想过用智谋叱咤风云去,万一有高手不按套路来,感觉很容易凉凉的……
蛋总无奈迟疑:“这~……”
“啪!”
再次一拍桌子,病娇姐起身,“大男人的,别婆婆妈妈,就这么决定了!”
拳头才是硬道理,宁采臣虽二,却强啊!
蛋叔抽抽着嘴巴愣是没敢反驳,发疯发癫起来,那可是六亲不认。
但是,心里又有点不甘心,便干脆看向了魏晋。
“这个,还是要弟弟决定的,宁采臣姑娘,你说呢?”
“我觉得就这么办吧,”魏晋打破了蛋总的奢望:“蛋叔守家,我和病娇姐去外边浪一浪,顺便为我寻找一下修炼的功法。”
“啥?你也要去!不行!”宁采臣。
“我江湖经验丰富,宁采臣姑娘守家,我与弟弟同去。”蛋总。
直接无视了宁采臣的反驳,因为反驳无效。
魏晋看向了蛋总:“蛋叔,咱家城里还有不少产业,这些东西一直都没人去处理,正好你去留下来处理处理,要是留下病娇姐,咱家岂不是要炸了?几十口人等着咱家吃饭呢。”
“可是我有经验……”
咋就不听劝呢?
认真的看着蛋总,魏晋叹了口气,“蛋叔,人,要对自己的定位清楚啊!我听说啊,鬼族的江湖人士筑基不如狗,大罗金仙遍地走,后天才侠客,先天才豪强,天人凤毛麟角。”
你一个筑基,出去以后确定能保护的了我?
即便是我们不惹事儿,可是遇到适合我的功法,你能给抢来吗?
后边两句魏晋没说,蛋总自行脑补。
看看宁采臣,看看魏晋,蛋总握着折扇,最终站起身子朝一边走去。
只是,心有不甘啊!
被一个姑娘比了下去。
被一个稚子鄙视了去。
于是一边走,一边用一种腐儒的语气哼哼:“哼!竖子不足与谋!”
一句话,引得魏晋宁采臣大笑起来,院中充满了欢快的气息。
如同,回字有四种写法……
这个江湖,有人一柄木剑一头野猪笑傲众生,有人鲜衣怒马挥斥方遒,更有人转战万里不得成名,却一朝出剑惊退四方。
作为一个九岁稚子,魏晋没有鲜衣怒马的气质,没有一剑光寒十五州的实力。
所以,他最终决定,从村里买了一头小野猪,然后胸前暗藏匕首,腰间斜挎木剑。
当然,如此做法自然是引来了宁采臣一阵狂颠的大笑,只是魏晋不为所动。
初出江湖,身边又是病娇姐这个不太靠谱的妹子,表面人畜无害,实则暗藏杀机,真的很有必要。
至于宁采臣,一匹骏马加一柄宝剑,又身着小裙子,鲜衣怒马的和魏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屁孩儿前边就是牧云县了,你这次出来有什么目标没?”
一路之上魏晋不搭理她,让宁采臣无聊的要命,此时终于要到达牧云县了,顿时满血复活。
对于宁采臣这种神体来说,从寸方村到百里山岭不过是开胃小菜,可是对于魏晋来说,虽然一路之上都坐着小野猪,但是还是累的要命。
没有理会病娇姐的欢快叫声,魏晋趴在小野猪身上一动不动,任由小野猪拖着他朝城门走去。
江湖,不是什么人都能走的,
……
主要是……累!
“切!小屁孩。”
对于魏晋的不搭理,宁采臣撇撇嘴昂首挺胸,高头大马入城而去。
高手!
就在宁采臣嘚瑟的朝着牧云县城门口走去的时候,一直以来累的几乎已经直不起腰的魏晋突然一阵头皮发麻。
那是一种濒死的感觉,好似突然之间山洪袭来,一个人被浩荡的山洪所冲击。
身子崩的笔直,随着那种来自于身体的恐惧感越来越强,魏晋眼神飘向了病娇姐。
对方,没感觉……
瞬间,心中一阵阵舒缓,眼神也朝着那道令人窒息的身影望去。
牧云县外管道之上,一个手中握刀,身着一身灰衣麻布的江湖豪客缓缓而来。
随着对方的到来,牧云县城门口都安静了下来。
胆子小的战战兢兢,胆子大的则是偷偷观望来者到底是何人。
可惜这位江湖高手似乎对于众人的表现没有感觉,自顾自的向着城门而来。
只是几个呼吸,越过了大部分人,走到了正要进城的宁采臣身边。
至此,一直以来没有任何表情的高手眉头一拧,有些惊讶。
在他的前方,宁采臣坐在马背之上,满脸好奇的打量着他,给人感觉有种下马来一探究竟的冲动。
宁采臣确实有点好奇,她到是没感觉出对方那种令人窒息的气息,可是突然之间她的坐骑不走了,而一切缘故似乎都是这个陌生的江湖之人带来的。
相比于宁采臣的那种好奇,终于有些色变的江湖豪客却内心翻江倒海,若不是他很确信没有的罪过宁采臣,此时只怕已经夺路而逃。
常年的江湖染血,在生死间徘徊,让他练就了一身强大的潜意识。
在宁采臣身上,那是一种如同高山一样厚重的感觉!
而他自己,只是一只蝼蚁。
“天人么?怎么可能!”
“世上,何时出现了如此年轻的天人泰斗!”
被宁采臣盯着口干舌燥,来人心中不断地进行猜测。
“咳咳!”
终于,场中诡异的气氛随着一身咳嗽突然间烟消云散。
听到这声咳嗽,宁采臣不悦的哼哼了一声,之后不在盯着对方观看,而从宁采臣眼神中逃脱的那人,朝着宁采臣恭敬地行了一礼,逃一样的落荒离开。
只是离开之时,脑袋却向后飘了一下。
魏晋清楚的看到,对方是在看他!
有震惊,有好奇,有恐惧!
无他,先前咳嗽的那一声,便是魏晋。也是随着魏晋咳嗽,病娇姐才不爽的停止了对人家的打量。
“嘶~!”1
恐怖如斯倒吸凉皮
“好可怕的人!”
江湖豪客刚刚消失,城门口的人群开始了劫后余生的松缓。
“是啊,真的好可怕,我差点就尿裤子了。”
“尿裤子?这已经是好的了,我都拉了。”
“靠!难怪这么臭!”
只是所有人谈论的时候,眼神不自觉的朝着宁采臣飘去。
一则,宁采臣长得美丽,身材也是一绝,在这个古色古香的年代,如此美女,说一声祸国殃民也不为过。
二则,先前那人,竟然朝着宁采臣躬身一拜!
城门口都是寻常的百姓,对于那种江湖豪客也没有什么信息,魏晋翻身下驴,牵着野猪走到了宁采臣身边,和宁采臣一同来到了城门口几个守城士卒前边。
守城的士卒见两人到来有点害怕,畏畏缩缩的样子,还好魏晋开口,“刚刚那人,你们认识吗?”
“这……”几个守城士卒一阵茫然,都是摇头。
不过其中一个却想了一下猜测道:“回禀大人,小人虽然不认识那位老爷,可是咱们云泽,榜上有名的高手,善御剑,且有如此杀气的,只怕也只有东山悍盗尘空老爷了。”
“悍匪?老爷?”魏晋摇头失笑,当今天下武道兴盛,导致皇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纵然是吃皇粮的守城士卒,叫一个手中充满血腥的悍匪,竟然也要称之为老爷!
甚至,一介大盗,竟然堂而皇之的入城,无人敢阻。
不过,先前那种令人窒息的气息,便是杀气吗?
这得杀多少人才能形成!
宁采臣也是好奇,“你是兵,他是匪,按理说他怕你才是,你竟然还要反过来叫他老爷,不憋屈吗?”
“大人说笑了,小人怎敢。”
武道大成,一剑可当百万军。
天人,挥手之间万军过眼云烟。
武道上九流,一人出,平定天下,十步灭一国!
尘空虽说没有那么厉害,可是能在东道都赫赫有名,也不是吹出来的。
先天境界,加上一手东山寒刀,别说小小士卒,即便是牧云县令,见到对方也得叫一声尘空老爷!
“切!没劲。”翻着白眼,宁采臣嘟囔道:“原本你要是说一声委屈,我还打算去给你报仇呢。”
江湖儿女,快意恩仇,不就是应该这样吗?
宁采臣没觉得哪里不妥。
一边魏晋擦了擦额头冷汗,拉着对方转身就走。
“你拉我做啥?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家伙,我还想去看看呢。”
“别惹事儿,不然你以后自己洗衣做饭。”
“啊?不要啊~!”
耸拉着脑袋,病娇姐屈服了。
可是还是有点不死心:“难道你就不好奇那家伙为什么出现在牧云县这种穷乡僻壤吗?”
“不好奇,好奇心害死猫。再说了,这对我又没有任何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