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地睡了一觉。早起的时候又吃到了可口的早餐,孙滢的心情非常不错。
当初带着府中的女孩儿来君兰瓦舍小住的时候,孙滢就考虑过了,带来的厨子不再带回去,厨师一看是孙滢和陆虞亲自过来,拿出浑身解数做了顿早膳,一碗高汤银丝面下肚,孙滢才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连接吃了两个韭菜虾仁鸡蛋的菜盒,又吃了两个腌咸鸭蛋,一大碗牛乳,终于饱了。
“我去道观看看师父。”孙滢说道,“也不知道师邀请的人怎么样了,来了没有。不过还有几天时间,他们肯定会在九月初九这一天有所行动。因为到了这一天阳气慢慢收敛,阴气很重。这是他们唯一能抓住的机会。”
“嗯,师父估计早就在暗中筹备了,从她让我建马场开始就是在筹备了。孙滢说道。马场上面也是尸体堆积如山,是一片沼泽地,平时总是阴风阵阵,没人敢从那里经过,要不然也不会极低的价格被悟真买去了。
她当时只是觉得有些奇怪,师父为什么会对这个马场那么热衷,不仅全程看着施工,这可不像她老家会管的“闲”事。所以孙滢特意让人去查了这块地,才知道这里的尸体比乱葬岗还要多。
当初盖孙氏学堂的时候,就是图地价便宜才买了,知道那里是凶煞聚集之地,所以孙滢才刻了太祖、先皇以及孙大将军的雕像在石碑上。但没想到这些乱臣贼子,居然利用这些大凶之地的煞气害人。
或许更早,从师父让她给祖师爷塑金身就开始了,只不过师父没说出来。
可惜她道行尚浅没办法感知太多,帮上师父太多忙。
“我陪你一起过去,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陆虞含笑说道。
那快些过去吧。
等他们到了紫徽山的入口,便看到山下几乎是五步一岗。卜悦之正站在入口处,看到他们走过来,忙笑着迎上去见礼,“国师、陆大人,昨夜卑职正想回城,就接到了上峰的指令,陛下让我等好生保卫道长们的安全。”
卑职已经请示过尊师悟真道长,她老人家说,咱们只需守着山下即可。
孙滢想了一下跟他解释道:“这次打醮如果顺利,三天就可以完成,如果不顺,就需要五天乃至七天,中途会下大雨,温度也会比平时低得多,可能会有暴雨,你们要准备好雨具,一定要记住,不能站在大树的下面,避免被雷电击中,要预备棉衣。一定要预备棉衣!对了,卜大人回去拿棉衣的时候告诉陆府的管家,给山上的道友们预备两千件道袍送到山上来。速度要快,明天就送过来,让他们吩咐店里连夜赶制。雨披也要准备一些,让他将所有雨披都买了,送过来。”
气温会有所下降是一定的。她可不想到时候同别人斗法斗得天昏地暗,还要分心来照顾他们。
孙滢说完就和陆虞一起上去了,卜悦之望着孙滢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现在才九月,他还穿的短袖,怎么下雨就要准备棉衣了?
估计好多弟兄根本不会听劝,除非把话给砸死。
但国师都说了要下雨气要降温,那就是一定要下雨要降温了。不管别人信不信国师说的话,反正他是会相信的,一定会按照国师的吩咐做的。
卜悦之快马加鞭回了城,传话给了陆府管事,管事不敢耽搁,反正陆家有现成的成衣铺子,孙滢正好也不缺银子,他出了三倍的价钱将衣服做好麻溜地送了过去,又将此事禀告了陆家老太太。
顾老太太心下虽有些怀疑,但到底没说什么反而吩咐府里众人,“大家都将棉衣翻出来,晒一下,马上要用了。”
悟真却交给孙滢一个特殊的任务,“”你去马场,找镇北王借一些人马,不能让那些人进去从中做梗我们再多人也是白搭。再有来得晚的道友就去那边,山上呆不下了。你还记不记得你儿时一个瘶头道士,像个乞丐一样,天天緾着你让你做道士?你把他找来,那个是你师叔。让他一定要来山上,晚了就来不及了。”
“师叔在哪?”
悟真摇摇头,“我也有十多年没见他了,也许就在哪个闹市里修行也不好说。咱们弄了这么大动静,他肯定会来看热闹。快去,晚了就来不及了。”
孙滢傻眼了。
师父只让他找人,但又没地址,让她往哪里找?
陆虞笑道:“莫急,我们回去,你将你那师叔的相貌描述出来,候府内有一个王先生,能根据旁人的描述画出本人的画像,虽然不能保证完全相似,但还是有七八成的样子。”
孙滢问道:“师父,山上有多少人,我准备了棉袍。”既然还有一部分会在马场,那就将这里多余的棉服拿过去,赶制是肯定来不及了。
山上响起了庄严肃穆的诵经声,孙滢不敢打扰,只得忙忙地去了。
好在陆虞身边有清风明月这两个小厮可以传递消息。
孙滢想了想又让米行送了些米过去。
“就按一千五百人的食量准备。”
画像的王先生是个严肃的中年男人留着八字须,带着金边眼镜。孙滢给他说了自己印象的小师叔的模样,他很快就画好了。但是孙滢觉得不太像,就给他描述了不像的地方,王先生又改动了几笔,重新画了一张给孙滢看。
“对,就是这个样子!”
陆虞就让下人们拿着到处贴,还发了公告,提供有用线索着赏银子五千两,只要来提供的线索的人都可得三两银子。
人终于陆虞自己遇见了——一个躲在城南晒太阳的乞儿,看着年纪倒是像十七八岁的少年,和孙滢比大那么一丢丢。
哎呀,忘了问问师父她这个师叔的性别了!
死马当做活马医吧。
孙滢给他买了个烧鸡,道:“师叔,宗门出大事了,我师父交待您老人家一定要随他上山,要不然前朝余孽会害更多的人。”
乞丐根本对孙滢的话置之不理,只管大口大口地吃烧鸡,也不知道是饿了几天了!孙滢觉得于心不忍,又命妙律去买了坛泸州大曲放在他旁边。
她记得很清楚,当年那道士,少说也有三四十岁了。难道是自己认错了人?
孙滢转身就走,心却像是在油锅里煎着一般,特别难受。
看来她完不成师父托付的任务了!
她来到了燚焱马场,刚在凉棚中坐好,便刮起了狂风。
狂风卷起乌云,从清水江那个方向直接朝京都压了过来。
天色越来越阴沉,云朵也越为越低。
太阳不知道何时已经不见了。
现在正是正午,却像是夜幕快要降临了一般。
天很忆就黑的像黑汁一般。黑暗中响起了吟诵经文的声音,抑扬顿挫,铿锵有力。
天空中雷声夹杂着闪电,震耳欲聋。
所有的牲口家畜不等主人命令,自动回了笼子,瑟瑟发抖,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京都躲在家里避雨的人们,毫无意外地瑟瑟发抖。
是的,天越来越冷了。
“看,那闪电有紫的、红的、绿的……好吓人!”
水漫到屋子里来了。
这一场雨下得出奇的大。
“涨大水了!水漫到屋子里来了。遭了,到我小肚子了!”
孙滢看看大雨,心道:估计师父早就料到了,这凉棚里的椅子比膝盖还要高足可以在椅子上打坐。加上这一带经比别处高,她亲眼看到外面路上游着几头猪和牛。
不少房子是土做的,都被水给泡塌了。
太妃虽然和其他人闲聊去了,但围着孙滢的人还是很多,都是些请教女人那些“难言之隐”的问题。
孙滢面耐着性子一一做答,有些还应邀上门去看,一直到宴会结束,都在忙碌之中,根本没有机会问有关镇南王和那孩子相关的事。
几个月之前,孙滢在九州春吃饭的时候,曾遇到朝霞郡主的弟弟。
孙滢一直记得那个名字,他叫周正,说是镇王捡到的孩子,是镇南王的兄长淮王的养子。她曾记得当初看到那个孩子就有似曾相似的感觉,又是捡到的,年纪也对得上,如果再确定了他的手上有胎记,那就确认无疑了。
可镇南王府又非普通的人家,且不说王爷孤僻桀骜不驯,光是朝霞郡主和太妃一旦翻起脸来,一般人都难以招架。
想要认回弟弟必须从长计议。
“我记得萦妹妹喜欢陆大人,还曾对我们扬言非他不嫁呢!”柔嘉看着孙滢嘲讽地笑了,“若不是陆家出了陆皇后,嫁给陆大人的一定是朝霞郡主,而不是孙夫人。”
就凭你家里那些烂事,还想嫁进士族豪门,做梦去吧。
柔嘉从前就有些看不上孙滢,但她却被孙滢给算计了!
要知道皇宫是她从小生活的地方,在她看来,等于那就是她的地盘,而她却被看不起的臭鱼乱虾给算计了,怎么能咽下这口气吗?
孙滢望着柔嘉,心里叹了口气。
柔嘉公主真是个蠢货,在主人的宴会上嘲讽起主人来了。
现在朝霞郡主是她的徒弟,她自然要护着,“陆家不仅有陆皇后娘娘,还有将要尚公主的陆驸马,公主之前还和靖海侯小侯爷定了亲呢,现在不一样想嫁到我陆家?梧桐树自然会引来金凤凰,公主说是不是?”
“从前本郡主年纪小,看到长得好的男子便迈不动脚,不过陆大人已经是我的师公了,他和我师父恩爱着呢,谁在拿以前的陈芝麻烂谷子说事,别怪我翻脸。”朝霞郡主瞪了柔嘉一眼。
太妃说了,只要镇南王府没有谋反罪,谁的脸色都不用看,在大夏她可以横着走,因为他的父亲淮王当年是为了救皇上才死的,太妃为此还向先帝求了一道免死金牌,她才不怕什么公主。
朝霞群主说着,突然掩了嘴笑了起来,“公主,等你和驸马完婚,孙夫人就是你的四婶母,记得以后千万不可和长辈这般说话,免得那些御史闻风而奏。”
太妃一看柔嘉要恼,忙道:“萦萦,你这丫头,公主在此哪有你说话的份,还不快向公主陪罪!”
看来,朝霞郡主也不止一次怼柔嘉公主了,立刻从善如流,向公主帮了一礼道:“柔嘉公主,臣女向来说话直,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孙夫人我以前是看着不顺眼,但她现在是我师父了,我不想让她在王府还被人欺负,一时情急,还请公主不要怪罪。”
柔嘉公主气结:“你!我还是你堂姐呢?怎么不见你护着我?”
朝霞郡主狡黠地笑起来,“臣女自然知道你是堂姐,若有人欺负你,臣女必定第一个冲向前讨回公道。”
这孩子,还挺护短的啊,不过我喜欢。
孙滢亲自给朝霞郡主端了杯茶,然后提出了告辞。
朝霞郡主忙道:“您是和陆大人一起走吗?要不要我派人去和陆大人说一声?”
孙滢摇摇头,“无妨,我们来的时候商量过了,就是这个时辰回去,还有旁的事要处理。”
朝霞郡主自然知道孙滢在陆府管家一事,也就没过多的挽留。
一直将人送到了王府大门,孙滢刚要上马车,却看见周正在骑着从外面回来,当真是意外之极,忙笑道:“周公子这是出去了吗?”
说完她又有些后悔,可实在没有这种经验,不知道该怎么打招呼。
孙滢说完满怀期待地望着周正,这孩子晒得跟煤炭差不多了,也不知是随了谁,她和沈氏都是皮肤白皙,谁知道他怎这般黑?
不过既便是黑,也是相貌堂堂,一双眼睛特别有神。
孙滢不由自主地向他的手上望过去,希望能找到杜鹃说的胎记。不过她很快就失望了,现在正是早春,天还有些冷,他手上戴着手套,真想将手套取下来看看啊。
“孙师父好。”周正说着下了马,特意向她行礼道:“在下和朋友们在蹴鞠,孙师父这么走就走了吗?”
孙滢点头道:“蹴鞠啊,我也喜欢,改天咱们比一场。”